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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的受害者随笔散文

时间:2021-06-26 13:21:46 散文随笔 我要投稿

广告的受害者随笔散文

  我认识一个诚实的小伙子叫克洛德,他去年才去世,他一辈子可以说是受尽了折磨。

广告的受害者随笔散文

  克洛德从他懂事的年龄起,就抱定这个主张:“为了跟得上文明的进步,过美满幸福的生活,我只消每天早晚看看报纸和广告,准确地按照这些无比崇高的导师指点的去做。这是真正聪明的办法,惟一可能得到幸福的办法。”从这一天起,克洛德把报纸上登的和墙上贴的广告当作他的生活法典。它们变成了帮他解决一切问题的、万无一失的指南。凡是广告上没有大力推荐的他都一概不买或者不做。

  这个不幸的人就是因为这个缘故,生活在一个真正的地狱里。

  克洛德买了一块地产,土是从别处运来的,他只能在桩基上盖房子。这所房子是按照最新的建筑方法盖的,一刮风就晃悠,一下大雨就一块块往下掉。

  房子内部呢,壁炉里装着结构精巧的除烟器,冒出来的烟可以把人呛死。电铃不管你怎么按,它就是不肯响。厕所是按照一个极好的式样造的,变成了一个可怕的臭屎坑。抽屉和橱门装的是特别的机件,开了关不上,关上了又打不开。

  尤其是那一架自动钢琴,其实不过是一只糟透了的手摇风琴罢了。还有保险箱,撬不开,烧不着,在一个冬天夜里,被几个贼轻轻松松地背在背上搬走了。

  不幸的克洛德,他不光是财产损失,身体上也吃足了苦头。

  有一天我遇见他,他的头完全秃了。他是想把他的金黄色的头发变成黑色,这又是受他对文明进步的爱好驱使。他刚用过一种药水,金黄色的头发全部脱光,他非常高兴,因为照他自己说的,他现在可以涂一种油膏,一定可以使他长出一头比以前的金黄色头发厚两倍的黑发。

  他吞服各种药品,他相信自己有病,他按照广告上开的良方医治自己。他看到每种药品都受到同等的赞扬,拿不定主意,于是为了使疗效更高,同时服用各种药品。

  广告对他的智力也损害得厉害。他把报纸向他推荐的书籍摆满书架。他采用的分类法是最奇妙的:他把一本本书按照价值的高低排列,我的意思是说,按照出版商花钱叫人写的那些评价文章的热情程度的高低排列。当代的所有荒谬愚蠢和下流无耻的书籍都集中在那儿,还从来没有人看到过有谁收藏这么多伤风败俗的东西。

  这出悲剧的最后一幕是令人悲痛的。

  克洛德看到有一个女梦游者能治百病,于是连忙跑去请她医治他其实没有的毛病。这个女梦游者十分热心,要帮助他返老还童,把恢复到16岁的秘方告诉了他。其实方法也很简单,只要用某种水洗澡,再内服某一种水就行了。

  他吞下药水,钻到洗澡水里。他变得非常年轻了,年轻得半个钟头以后别人发现他已经死在澡盆里。

  克洛德甚至在死了以后,也是广告的受害者。他在遗嘱中嘱咐,要把他装在一口能够很快就起防腐作用的棺材里。这种棺材是一位药剂师新近取得专利权的。棺材刚抬到公墓,就裂成两半,这个可怜虫的尸体滚到烂泥里,只好和碎棺材板混在一起埋掉了。

  读书,顺便做广告

  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家庭,选择一本书。

  选择健康,选择起点,选择朋友,选择一本书。

  你选择你的未来,旅途,仕途,前途,宏图。

  我干吗?我选择一本书。

  理由呢?没有理由。

  那段时间,只要有人问:“欧洲杯了没?”我都会忙不迭点头,然后很想跟人家侃侃球,却开不了口,因为,我是一个地道的伪球迷,不懂球。

  伪球迷看足球,眼神总是乱飘的:比如说我家那位,他说他看球主要看人家球场的草坪,那么绿那么柔,看着就想摔一跤、躺一会;再比如说我,看球主要看各队的球服,你说德国战车们都那么帅了,还穿白色球服,结果各个都成了奔跑的天使,唉,好鞍都配给好马了!

  四下打量难免会有意外发现:好稀奇!在万人山呼海啸的赛场一角,竟有人不看球却看——书:“欧洲杯”A组希腊队对阵俄罗斯的比赛开场前,队长阿沙文坐在替补席上,专心读着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旋转木马的鏖战》!捕捉到这一幕的记者们眼睛瞪得堪比足球了,随后他们发现,通过看书来放松的还有:阿隆索在读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C罗在看斯蒂芬·金的《不同的季节》,而巴神则刚刚合上《哈利·波特》。

  经历这样一届前所未有的、飘着淡淡书香的欧洲杯,怎能不留点儿纪念?!买下《旋转木马的鏖战》是必须的!(阿沙文这位俄罗斯“妖星”比奥普拉·温弗瑞都权威!)将书与球赛作混搭在一起看,会获得特别的跨界感受:村上春树给出的人生定义——鏖战时好一场你死我活,回头看只不过兜到原地,不正昭示出俄罗斯队的欧洲杯命运吗?

  评论说阿沙文“参透了人生,但却输了比赛”,不过我相信村上那本书在六月份的销售量肯定会激增(至少增了一本),所以,输了比赛却为一本书赢得关注度的阿沙文,也是赢家。

  在如今这个体验经济时代,推动商机、促使购买的是感情,当星闪闪的明星们手捧一本书时,会知道有多少爱书的吊丝凿壁偷光、飞蛾扑火般地追随他们、手中的那本书吗?所以,如果我是明星们的形象设计师,就会建议他们逛街时,多带一本书——

  可以抱着:“时尚教母”莎拉·杰西卡·帕克不就抱着《爱的历史》闲逛吗?可以夹着:麦当娜不是曾被拍到夹着恐怖小说《午夜听众》走街吗?可以拿着:《蜘蛛侠》的女主角克尔斯滕·邓斯特不是手里拿着美国天文学家卡尔·萨根的大作《科学体验的种类》,出现在海滩上吗?还可以把书放在包里:“迪士尼”当家少女赛勒斯,就在包里乖乖放上一本书,等记者问时秀给他看——女作家洛林·迈克丹尼尔的小说《别死,我的爱人》;当然,为了拿着不累又距离阅读的姿态最近,那本书最好放到车上:梅尔·吉普森就在自己的车上,放了一本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弗里德曼的名著《世界是平的》。

  别质疑:“书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放在手上的”,要知道,拿本书逛街,当一回书香大使,给书做广告的同时也增加自己的媒体曝光度,多划算的宣传方式!我甚至都“撰写”好了一系列的广告词:我“读”故我在。Just 读It。一书在手,便捷无忧。不跟随,读自己的书。阅读恒久远,经典永流传……

  要说最会给书做广告的,还得数电影导演们:普雷斯顿·斯特奇斯在执导《淑女伊芙》时,让独自坐在休息厅里的亨利·方达,捧读《蛇有必要吗?》,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为影评家出了一道谜语,果然,全美最负盛名的影评人罗杰·伊伯特揭开了谜底,称这本书“狡猾地补充了电影的男性生殖器意象”——躲在书店角落里的这本书,知道自己“花名”在外了吗?

  电影中“插入”的书广告,会轻易将像我这样的书痴征服:决定买《潜水钟与蝴蝶》,是因为香港电影《情色地图》里的韦明,为萍水相逢的人留字条推荐它——“看本好书”;自从《The Hours》在电影《对她说》中亮相之后,便开始留意它,中文版小说《时时刻刻》一问世,第一时间买下它;一向绕着契科夫的作品走,但当《带小狗的女人》出现在电影《朗读者》中时,第一次兴起读一读他的念头……。

  伯尼埃尔的小说《柯莱利上尉的曼陀林》,原是闷书一本,小说《如何是好》中的凯特“在尝试了整整六个月之后,还没有读完小说的第一章”,可当我看《诺丁山》时,发现休·格兰特捧读的书正是《曼陀林》,而且读书时真专注,扫都不扫正躺在身旁的大美女茱莉亚·罗伯茨一眼,我于是想都没想就将这本重磅曼陀林抱回家——后来证明我犯了信广告不信疗效的错——原来导演罗杰即将执导根据《曼陀林》改编的影片,于是他找机会在《诺丁山》中为自己广而告之一把,谁想罗杰后来染上重疾,拍片的机会只能让与他人,那本书也从此被搁置。

  评论家的解读:作为明星代言模式的扩散,明星阅读会向世人展示一种良好的阅读公益形象,对于大众读者有良好的推荐与表率的作用,由此会产生一种尊重文化的姿态。但明星与书的合作,不总是两厢情愿。

  有些书,并不稀罕它的推广者,比如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据说在美国,阅读这本书就像毕业要获得导师的首肯一样重要,如此名高望重的书,却很怕有人会拿着它上街,因为刺杀约翰·列侬的查普曼和刺杀里根总统的欣克利,行刺时,都随身带着这本书,查普曼入狱后还发表声明:“我希望有一天你们都能读一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因为这本非同寻常的书里有许多答案。”中了“广告”毒的我,真计划要读这本书,即使找不到答案,也要找到藏在书页下面的那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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