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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爱情,只是习惯想念一个人而已散文

时间:2021-06-20 14:14:21 爱情散文 我要投稿

有的爱情,只是习惯想念一个人而已散文

  有的爱情,只是习惯想念一个人而已

有的爱情,只是习惯想念一个人而已散文

  吃着西瓜,小怡说起了她的初恋。

  她的故事像极了偶像剧。

  “从前有个傻姑娘暗恋她老爸铁哥们的儿子,从小学三年级第一次见面开始……这个故事占据了我目前为止一半的人生。”

  三年级的时候,两家人见面,爸爸和他最好的哥们,也是他的初中同学,两人各携家眷,去北京旅游。那是小怡第一次见到他,他正在读六年级。

  两家人吃饭的时候,大人们开玩笑说,小怡要不然以后就嫁到小哥哥家里吧。

  那次去了故宫,去了长城,去了颐和园。她还记得,故宫好大好大,她走着走着,耍赖不走了,他蹲下来,背着她走。那时候,她又瘦又小,他又高又大。

  从此以后,她记忆中一直保留着这个画面。

  接下来的几年,小怡陆续从她爸爸那里得知他在重点高中读书,后来又考上了中国地质大学。

  在高考填志愿的时候,她填了离他学校最近的大学,还选了他看好的专业。

  “但我没有选择去他的学校,因为我不想傻傻地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而是希望保持距离,并让自己变得足够优秀,然后理所应当地站在他的身边。”

  高考结束后的假期,她幻想过无数次和他重逢,还翻看了三年级时与他的合影。

  上大学后,听说人人网上根据名字就可以搜到那个人,她找到了他,加好友,留言是:你还记得我吗?

  煎熬地等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收到回复:认错人了吧?

  当时她难过地想,思念了这么多年的人,却不记得自己了。

  她不死心,回复:你是××叔叔的儿子吗?

  傍晚时他回复:哦哦,你是小怡吧?呵呵,我不知道是你。

  就这一句话,她又快乐得飞了起来。

  大一寒假,小怡去书店找了份兼职,推销公务员考试课本。

  “小小的私心,爸爸说过他在准备国考,我幻想着他来书店买资料时,与我不期而遇。”

  一个中午,她爸爸打来电话,说趁现在没什么繁忙的事,两家人一起出去吃个饭。

  她紧张起来,这是自三年级后第二次见他。

  晚上到了饭店,他们一家三口已经到了,见到他的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三年级的时候,他的模样没有多大变化,但要比之前高大多了。

  这是她觉得最好的画面了。

  突然大人提议,说你俩这么多年没见面了,喝一杯吧。

  她的心化成蜜,甜得不行。

  端起酒杯,一激动,差点喝掉一整杯,就在她干了一多半的时候,他在一旁拽她的胳膊,说:“半杯就好、半杯就好 。”

  那一瞬间,她脸腾地红了。

  后来,他们有时上网聊天。小怡激动地说起在峨眉山夜宿佛寺,行走云南贵州,可是发现他没有回应,因为他不喜欢旅行,不喜欢陌生的地方。

  我的情绪慢慢地从三年级的童话世界回归到了现实,我暗恋十年的人,原来是一个我以他为原型幻想出来的对象。

  “我喜欢他像大哥哥一样对我的照顾,却不了解他这十年里的成长经历,他的思考想法。回归现实我才发现,原来回忆里的人是不能去见的,去见了回忆就没了,友情也好,爱情也罢。”

  喜欢他的第十年,小怡决定放弃。

  小怡没有像失恋一样痛哭流涕,因为她本不曾恋过,只是心里空落落的。

  她拿出当年和他一起在北京照片给我看,照片里,小小的她和她喜欢了十多年的他,很讨喜。

  我想起一首歌,是这样唱的: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于看见你。

  也许,有的爱情,其实只是习惯想念一个人而已。

  曾离爱情只有两步之遥

  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也会莫名其妙地笑,那一次坐在校车上,她一想到他中午给她讲数学题,而自己故意装作不会气得他扶额的场景,就笑得像一个小傻子。

  “诶!等一下!”这天放学,她立刻拉住闺蜜的手,“等一下嘛。”

  “嗯?干吗?”

  她靠近闺蜜的耳朵,红着脸说了几句话,然后闺蜜说:“对呀,喜欢就去追呀。”她捂住闺蜜的嘴,四处张望:“小点声!小点声。”闺蜜在她耳边说:“我知道他这周末去哪玩,听我同桌他们说的。你可以那个时候表白。”

  她听她说完,认真地点点头,然后拉着闺蜜一起去花店订了一些好看的花,一想象到他接受那一大捧花,然后温柔地对她一笑,她感觉自己整个人简直要幸福得死掉了。

  好不容易挨过了这么多天,终于到了周末,她早上四点钟就因为太兴奋而起了床,看着天边逐渐被染上浪漫的绯色,天色逐渐亮起来的时候打通了闺蜜的电话,催她出发。

  闺蜜为她用心打扮好,她紧紧握着闺蜜的手出门,浅浅的阳光铺在宽阔的街道上,暖暖的。

  越来越靠近那个篮球场,感觉自己的心脏嗵嗵嗵地跳了起来,而真正看见了自己男神和一群男生在打篮球时,她差点就尖叫出声,狠狠掐住闺蜜冤枉的胳膊,不断摇晃。

  “哎,你掐死我了!上啊!男神等着你呢!”闺蜜看着她,给她打气。

  她捧着一大束花,迈着最漂亮的步伐,翩翩走去,春风微拂,撩动发丝。可是,当男神和同伴一起转过身来的那一刻,她却立刻失去了所有的言语,紧张之下,竟然把花狠狠扔到地上里,紧接着,跑了!

  闺蜜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她越跑越远。

  第二天她扑进闺蜜怀里,不断地哀叹:“唉,那天我走了之后,他做了什么没有啊?”

  “你还好意思说,你都把花扔到地上了,哪个男生也不可能主动承认啊,他们问我是给谁的,我觉得这件事情既然失败了就别说,省得以后还有各种传闻,然后他们就接着打球了。”

  “啊?他真的没有任何表情变化?”她皱着眉,看着闺蜜的脸,闺蜜也只能摇摇头,“他还和那群男生一起笑你呢。”

  她低下了头,甚至想,幸好自己跑掉了。看样子他根本就不喜欢自己啊,难道留在原地,等他拒绝?而此时此刻,那个男孩子正抱着膝盖坐在晨曦前,眼前不断浮现着她的甜美笑容。

  她昨天是将要表白的架势,为什么跑了?准备得真是用心,那个人,会是自己吗?

  一定不可能是自己吧,也就是平时教教数学题的普通朋友,何况他觉得她在自己的面前毫不掩饰不懂的东西,甚至故意装作不会,而一个女生在喜欢的男生面前应该是极力表现的。这种想法出现在脑海里,他叹了口气。

  此刻他的心里空落落地疼,就像她扔掉花逃离的那一刻他感觉到的心痛一样,只不过那时强忍着,表面波澜不惊,和别人一样笑她。

  远处,残阳极快地沉了下去。而最后的最后,两个人都会在路过彼此时远远地望对方一眼,觉得对面的人既然不喜欢自己,也不好意思说话,就当个朋友吧。其实,也不错的,可以静静地看着对方笑,看着对方哭。

  春天过了又来,青春却一去不复返,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那段时光中,他差了一步,她差了一步,两个人距离爱情其实只有两步之遥。

  但是,朦胧遗憾,本就是青春爱恋的底色吧。

  掌握必杀技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坏

  有许多教人如何赢得对方的恋爱秘籍,从约会的技巧到表白的方式,从必须掌握的小花招到撒娇的时机,有人甚至推荐过一本巨厚的书——《魔鬼约会术》。但我每次看到这样的文字便哑然失笑,就像武侠小说里那些不入流的功夫,越是不入流,招数花式越多,越眼花缭乱,当然也越不堪一击。反之,武林高手的武功招数必定简单却致命,越是顶尖高手,越是招式简单,人家比拼的是内力。

  爱情同样如此,对待爱情,最笨的办法是最好的办法,老老实实承认自己的爱。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无条件地爱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一切外在的东西,只是因为他这个人的内在本质而爱他,你的心便是世上最宝贵的无价之宝,是爱情里真正的必杀利器。

  古龙的武侠小说《七种武器》里说:真正能致人死命的武器不是杀人的兵器,而是微笑、希望、爱等这些生命的质素。

  爱情里让人赢得对方的,也肯定不是那些若即若离,欲擒故纵,暧昧调情的计谋,只能是你最真的那颗心。

  胡军,因酒生爱,喝出幸福一生

  在《爸爸去哪儿》第三季里,对于节目里五个可爱的.萌娃,观众喜爱有加。师弟刘烨曾形容胡军为“糙老爷们儿”。但是,在节目中胡军与儿子康康的相处过程中,观众们这才发现,这位“硬汉”不仅硬气而且细腻。而对于胡军的老婆卢芳,观众更是羡慕。

  说到胡军与卢芳的认识,竟是因酒生爱。胡军从中戏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他跑了几年龙套,才获得了做男主角的机会。自己做了男主角,自然对跟自己配戏的女主角比较好奇,他私下里打听了一下,原来女主角是比他晚三届的中戏师妹,叫卢芳。

  有一天排练结束后,胡军请卢芳吃饭。喜欢喝酒的胡军忍不住了:“我想喝瓶啤酒,可以吗?”卢芳大大咧咧地说:“喝吧,这有什么呀!”胡军要了一瓶冰镇啤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卢芳对他说:“我陪你喝,怎么样?”胡军愣了一下,拿起杯子准备为她倒酒。卢芳说:“你喝你的,我再单独要一瓶。”

  就这样,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喝起来。两个小时过去了,胡军去结账时,发现两人一共喝了16瓶啤酒。胡军体会到了什么叫酒逢知己千杯少。饭局结束,卢芳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去了。

  那个时候,卢芳还住在单位的宿舍里,胡军越想越担心,一个醉酒的女孩子,大晚上的,太不安全,他迅速地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卢芳的宿舍,敲开门,他发现卢芳正神情自若地坐在沙发上,边织毛衣边看电视。

  此番之后,胡军对卢芳真是刮目相看,淑雅又海量,真是一个“奇女子”。而卢芳对胡军的好感也多了起来,她发现,这位师哥不仅表演厉害,看着是位粗犷的汉子,却有着一颗细腻的心。

  一来二去,两颗心靠得更近。胡军永远记得卢芳第一次在宿舍给他做过桥米线的情景。虽然只是一道简单的米线,准备工作却如一场晚会般隆重:用瓦罐装上鸡汤,盖上鸡油,放到酒精炉上,桌上已经摆开了8个大盘,里面分别是片得纸一般薄的猪肉、菜心、猪肝……中间的大海碗里一碗白生生的米线。

  这是胡军第一次吃米线,他还没有从视觉的震惊中反应过来,鼻子就嗅到了一种亲切又陌生的酒香。卢芳竟然从床底拖出了一个硕大的玻璃酒罐子,里面泡着半罐色泽明黄的水果。卢芳说这里面是云南特产的山梨,最适合用来泡烈酒,醉了也不上头。

  两人就着一罐过桥米线,每人喝下了半斤多山梨酒。1999年年初,胡军和卢芳去意大利参加电影节,路过罗马广场的时候,胡军忽然跑去买了一束玫瑰,单膝跪地,像骑士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向卢芳求婚。广场上的老外用最热烈的掌声喝彩,而卢芳赶紧答应下来,用她的话说:“当时就觉得太丢人了,就想着赶紧答应下来,让他起来。”

  结婚后,如果碰到问题,他们约定了一个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有了矛盾要吵,过错方也不必勉强地来说道歉,自己下厨房做上几个菜,摆上一瓶酒,叫对方一起吃饭,心照不宣地将那些说起来有些惭愧的道歉话用酒代替。可偏偏在这样的对酌中,道歉的话越发说得情深义重。酒杯一端,两个人的话匣子都能很快打开,聊得无边无际。到了最后,都完全偏离主题,犹如他们第一次喝酒吃饭,重新回到初恋的感觉。

  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用力的方式

  我以前上学那会儿,认识一个走读生,叫徐媛媛,每天晚上下了第二节自习,她会骑着自行车回家,她的自行车常常放在女生宿舍楼前的车棚里,那时候一个哥们喜欢她,于是天天去扎车胎,每天她只好推着车回家,我哥们就一直陪她走,当然是那种偷偷的,看到媛媛上了楼回家,他便疯跑回学校。

  有一天,媛媛跑我们班找我,要商量一件事。我问,咋了?她哭笑不得地说,咱俩商议一件事儿呗,你能跟你哥们说声别扎我车胎了吗?关键是我没钱补胎了。

  我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笑得人仰马翻,我说,要是主胎不报废,哪有备胎的份儿。

  我之所以认识媛媛,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是艺术生,我们常常在大舞蹈室碰面,她跳她的天鹅湖,我读我的席慕蓉。真正的革命友谊是建立在一起做坏事,一起翻墙去校外打台球上,我请她吃加肉的麻辣烫,她给我带她妈包的三鲜馅儿大包子。

  我哥们王胖子这么跟我说的,有时候,你喜欢一个人可能就是一瞬间被拿下,她的岁月静好迎面袭来,你缴械投降,自此信誓旦旦非她不娶。

  那天他推开舞蹈房的门,看到媛媛在压腿,那一瞬间感觉“这个妹妹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也是从那一天起,媛媛的车开始每天漏气,王胖子每天放情书气球到徐媛媛她们班,那段日子,王胖子白天写情诗放气球,晚上扎车胎给车放气,然后偷偷陪媛媛回家,再疯跑回学校,整个人几乎魔怔了,坚持了一个月,他瘦了16斤。

  王胖子定义那段时光为爱情守恒定律,晚上放的气白天再还给你,你失去的东西一定会在另一个空间加倍偿还给你。

  我想起王胖子写过的一首情诗,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直视红烧肉和冰激凌:

  我有红烧肉一盘,二楼食堂偏西北。

  你愿不愿意拿你酒窝里二两小酒换?

  我有冰激凌一支,操场西边小卖部。

  你愿不愿意拿夏天一场燥热跟我换?

  我有小命一条,你转身回头就看见。

  你愿不愿意拿余生多多赐教跟我换?

  王胖子准备表白的时候,买了一把伞,然后就可劲地等下雨,他觉得下雨浪漫,就算被拒绝了,大雨可以掩饰他的狼狈。

  可惜,一直晴天,一直晴天,王胖子等不及了,主要是劲敌出现了,徐媛媛的身边多了一位青梅竹马,“郎骑竹马来,绕楼弄青梅”,这样的感情还了得?王胖子当然受不了,直接扛着伞,就冲进了阳光里,冲到了徐媛媛的面前。

  徐媛媛看着满头大汗的王胖子,微笑着问他,有事?

  王胖子支支吾吾地,打开伞,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尝尝冰激凌和红烧肉哦。

  徐媛媛问,你确定红烧肉和冰激凌一起会很好吃?

  王胖子说,贼好吃,我带你去尝尝!

  就这样一段奇葩的表白,促成了王胖子和媛媛恋情的开始。

  好景不长,那年夏天迎来了高考,两个人的三个志愿填得一模一样,徐媛媛被第一志愿录取,去了成都,王胖子被第二志愿录取,去了北京,从此,两个人开始了异地恋。

  两个人总以为毕业后,可以在一起,就凭着这点念头恋着。可是毕业的时候,徐媛媛留在了成都工作,王胖子也在北京找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五年异地恋,你说什么感觉?大概只有一堆火车票最懂了,以前当学生的时候那些深夜的车次最懂,没在深夜的火车上哭过,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作孤独。你说一个人吃火锅孤独,好歹有羊肉宽粉生菜鱼丸陪着呢,你在火车上省一包泡面的钱,只有肚子咕咕地叫替你吹着去见一个深爱的人的冲锋号,爱不会让一个人孤独,胃空了那才叫孤独。

  后来王胖子想通了,辞职了,没告诉媛媛,打算给她一个惊喜,打包行李去了成都。

  火车到站,王胖子开心地给媛媛打电话,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个?

  媛媛说,我也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个?

  王胖子说,你先说。

  媛媛说,你先说。

  王胖子说,来车站接我吧,我辞职了。我觉得我这一辈子不能没有你,以前是我傻,以为只要深爱,天南海北都是爱,现在我知道了,只有你在我身边那才叫爱,我们拼命地工作,不就是为了在一起吗?

  媛媛应该是哭了,她说,我在去北京的动车上,我也辞职了。

  后来据王胖子说,在列车上,他翻了翻媛媛的博客,看到这样一段文字:

  听说成都火锅鲜香辣爽,我想试试,听说北京烤鸭酥香入骨,我想尝尝。你从阳光里来,我到雨里去,倘若翻山越岭,你就是最美的风景,倘若沉入海底,你就是最美的珊瑚。别怕万水千山阻隔,往前走,就是千水百山,唯愿你十年后提着老酒回家,桌上三菜一汤,一生豁达有趣,做喜欢的事爱的人就在身边。

  你看,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用力的方式,耗尽运气勇气力气,在所不惜。别嫌我爱你的方式,太用力,笨笨的,谁不是深一脚浅一脚走过来的?

  你说,生活多简单,80岁的时候躺在摇椅上聊聊18岁那年,你说,我爱你啊!我回答,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信了你的邪,一辈子。

  《小时代2》中简溪写给林萧的离别信

  给我亲爱的老婆:

  这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了。其实从那天我去宫洺家找你,我看见你和他亲吻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样的一天迟早会到来的,我不害怕,我只是舍不得。

  这段时间,我过得不好。很多个晚上都睡不着。有时候我一个人出门喝酒,喝得难受,也哭了很多场。

  那天在宫洺家楼下的小区里,我看见你和那个外国男孩抱在一起,我觉得连呼吸都快要没有力气了。我不像你那样看过那么多书,我不知道用什么修辞来描绘我当时的难过,我只觉得心好痛。

  我就站在离你们不远的地方,我看着他拥抱你的轮廓,在黑夜里看起来不太清楚,还好,这样看不清楚,也许我还没那么难受,我那个时候甚至自我催眠地把他想成了我自己。

  我觉得我像灵魂出窍地在看着我们两个拥抱的样子。

  去你公司的时候,我路过茶水间的时候,我也看到了你们。

  我大概可以猜出来他是谁。我心里很震惊。可是那完全比不上我心里的痛。

  我看着你抚摸他的眉毛,问他:“痛吗?”

  我当时站在玻璃窗外,内心在朝你呐喊:“那我呢?那我呢?你为什么不问我一下,痛吗?”

  昨天晚上我整晚没睡,我看着你熟睡的样子,心里很难受。我悄悄地起床给你写了这封信。我怕我看着你,就狠不下心离开你。你知道的,这么多年,我一直拿你没办法。我受不了看你哭。你一哭我就想死。

  林萧,我就要走了。我真舍不得你。

  你一定不要找我。

  你一找我,我肯定就忍不住想要回到你身边。

  别折磨我了。

  其实我知道,自己比不上他。他有钱,家世显赫,外貌好看得不像真人。他对你也好,也善良。他是个好人。

  我只是很不舍。我只是被回忆抓着,脱不了身。我有的时候也痛恨自己是如此平凡,我好想变得有钱,变得英俊,变得像大明星一样呼风唤雨。那样可能你就不会走。

  我多想时光倒流,回到我们上大学的时候。我绝对不再放开你,让你去选择现在的生活。我多想和你只做一对平凡的小夫妻,一起结婚生子,经历生老病死。

  这些都是我的真心话。我不骗你。

  留在这里的衣服,就送给你吧,留个纪念。你放在我家的东西,我改天打包给你邮寄回来。我想离开上海暂时出去走一走。不要担心我,我会回来的。

  只是我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

  希望你过得开心。过得幸福。

  这辈子只爱过你一个人的简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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