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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中等专业学校办学章程

时间:2017-06-26 17:08:54 中专招生 我要投稿

江苏省睢宁中等专业学校办学章程

  为帮助大家了解江苏省睢宁中等专业学校,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江苏省睢宁中等专业学校办学章程,全文如下:

江苏省睢宁中等专业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睢宁中等专业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江苏省睢宁中等专业学校,是公立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地处睢宁县八一西路328号。

  第三条:办学理念:学习为了就业,为就业而学习,为学生终身学习、终身生存、终身创业、终身发展而奠基。

  第四条:办学宗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

  第五条:办学思路: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职业素养的核心地位、技术

  技能的首要地位、就业创业的优先地位。

  第六条:办学目标:创建现代化、高水平、示范性、有特色的职业名校。

  第七条:办学思路:以育人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以能力为重点,以特色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创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校训:敬业乐群 厚德笃行

  校风;爱国爱校 创业创新

  教风:德才兼备 教学合一

  学风:博学实践 励志和谐

  学校大力倡导“六讲”、“五种精神”。“六讲”即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讲团结、讲实绩、讲奉献。“五种精神”即认真执教的敬业精神,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爱生如子的园丁精神,终身学习的好学精神。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委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会、学生会议、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全面推行干部聘任制和组合制。干部任期一般为四年。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需连任连聘的,须重新任命或聘任。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党委、校长办公会、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团委、学生会;校长办公会下设校长办公室、教务教学实训处、教科室、政教艺体处、团委、后勤处、招生就业处、社区教育处行政职能处室,各处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奖惩制。校长有下列权利:(1)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2)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3)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行政研究、教代会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4)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两全”和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十三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九)领导组织教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校长外出代行校长职权。

  第十五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正常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㈠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㈡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和民主党派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㈢加强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㈣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㈤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㈥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㈦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㈠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㈡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给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㈢评议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学校章程制度。㈣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㈤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常设机构。二、学校教育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师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七条:学校共青团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行政例会。行政例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家长信箱,广泛征求教职工、社会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行政工作思路。学校设立校务公开办公室,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工作组,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各处室各职人员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履行岗位职责考评细则,并不断修改完善。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坚持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构建“四条德育工作线”,齐头并进,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突出对学生的做人教育,树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个个成人”的观念。

  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注重德育“内化”,注重高起点、低起步、系列化、渗透性、务求实效。由政教处制定并实施《德育工作方案》。

  第二十二条:德育工作方针:坚持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以德育大纲为依据,以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训练为主要内容,寓德育于其他各育之中,于各科教学之中,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于社会实践之中。

  第二十三条:德育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五爱”的思想观念和情感,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志向,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具有诚实正直、自尊、自强、勤奋勇敢、开拓进取等品质和一定的道德判断能力,成为“四有”新人。德育教育要求:自治、自尊、自强、自励。

  第二十四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更新和掌握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观念,努力营造“四让”环境,即让每一个学生都获得成功,让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发展,让课堂充满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的乐园。努力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创新精神,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心理体魄等基本素质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