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辅导 百分网手机站

小学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2)

时间:2018-04-11 13:13:26 中小学辅导 我要投稿

小学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3.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吴江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以及采购、验收、支付流程。按规定做好询价等相关工作,根据优质优价原则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4.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经总务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按合同规定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证明,按要求登记入库。

  5.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的内容。

  五、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定期清查、定期盘盈盘亏、采购物品及时登记上册、专人保管制度。账本与实物保管实行分开管理制度。

  2.合理设置岗位,总务主任、资产管理员、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班主任等负责学校相关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3.学校资产购置应在预算计划内进行,严格按照购置流程进行采购,程序、手续合规合法。

  ①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填写请购物清单,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长会研究决定。

  ②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拟定清单,经校长办公会审核,落实专人负责订购,并做好入库登记。

  4. 学校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5.定期清查盘点、核算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处置资产。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①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②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③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逐级报批。

  ④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账册。

  ⑤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维修使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如外卖需两人在场签字确认。

  6.建立资产台账,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等内容。

  六、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3.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学校内部的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

  6.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7.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8.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七、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所有合同应由学校法人审批签字,或法人授权归口管理负责人签字报法人审批,加盖学校公章后有效,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2.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3.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4.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5.财会部门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