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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班会教案

时间:2022-03-18 15:25:38 中小学知识资料 我要投稿

小学生关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班会教案

  作为一无名无私奉献的教育工作者,时常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教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班会教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生关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班会教案

  小学生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班会教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了解诚信的深刻内涵,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培养学生诚信的品德,心中时刻装着诚信,将诚信逐步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做个诚信的消费者。

  二、活动准备

  1.发动学生通过上网、进图书室等形式搜集有关诚信的资料。

  2.诚信小品《卖虾》进行准备。

  3.多媒体

  三、活动过程

  一、引言:

  主持:同学们,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代圣贤哲人对诚信有诸多阐述。比如:孔子的“信则人任焉”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论诚信 “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老子把诚信作为人生行为的重要准则:“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庄子也极重诚信 :“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那么何谓诚信呢,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今天,我们就来学做一个诚信的消费者。

  二、活动

  1.出示材料,读一读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请***为大家朗读一下)

  主持:看了这两段文字,你想说些什么?(交流)

  2.你说,我说,他说

  主持:那么作为现代人又如何面对诚信呢?曾经在央视上曾经曝光了最近被炒的沸沸扬扬的惠普笔记本质量事件。

  据悉,购买惠普自2007年起销售的某些笔记本电脑的中国消费者在使用中发现,会不断遇到花屏、黑屏、高温死机、烧显卡、噪音等等问题。

  出示:

  *请你说说看

  惠普电脑的这一次曝光会给惠普公司带来什么后果?

  你知道最近在汽车行业中又有哪一件震惊全世界的事件?

  假如你是这些企业的老总,你会怎么做?

  讨论,交流,小结

  3.请欣赏小品《卖虾》

  主持:小品中大爷的虾苗出现了问题,他手足无措,焦急万分。同学们,你们能帮大爷解决这个难题吗?

  (学生纷纷献计献策。)

  主持:同学们,最后这位大爷为了取信于顾客,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处理掉了所有有病的虾苗,他做得对吗?

  主持:是啊!诚信是一块金子,拥有诚信的人,他的人生便会闪光。诚信是一个“真”字,我们需要这个字来相互了解,彼此真诚。

  4.你还敢用吗?

  (1)出示一次性筷子的'生产过程相关图片

  我们见证了一次性筷子的生产过程。经过多道化工原料的加工处理,一次性筷子上产生多种化学残留。国家对具体残留量有着严格的限制,但这一标准早已被厂家抛在脑后。一次性筷子在生产过程中经历了硫黄、石蜡、双氧水等多种化学药品的加工,生产过程触目惊心。

  (2)大家议一议

  出示:

  你还会选择使用一次性筷子吗?为什么?

  你准备采取什么行动让一次性筷子远离我们的生活?

  如果你发现有人在加工制作某些产品时也使用大量的有毒物质从而损害消费者,你会干点什么?

  小组交流

  5.食品安全

  (1)分别出示:三鹿有毒奶粉事件:

  2008年9月12日,卫生部确认原河北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样品中,检出了有害成分。国务院随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响应,成立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此后,更多的奶粉生产企业的产品中,检出了含量不同的有害成分。该事件直接导致原奶收购量大幅下滑,普遍出现奶农倒奶现象。

  近年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当不法生产者销售者将魔掌伸向我们的餐桌,让我的食品在失去了营养同时增添的竟然是有毒物质时,那么我们每个消费者是否会觉得更加的胆战心惊!

  (2)请你忆一忆

  你能说出最近几年我们所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哪些?

  交流近年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些事故会给大家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什么影响。

  (3)想一想,说一说

  a你有没有买到过假冒伪劣产品?

  b如果你觉得你的权益被侵犯了,你会怎么办?

  c有人说,这种事情难免会发生,维权会非常麻烦,就自认倒霉吧。你赞同吗?为什么?

  讨论,交流

  6.明确消费者的权利

  (1)出示: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2)那你觉得消费者改有哪些权益?

  交流

  出示:

  a安全权

  b 知情权

  c自主选择权

  d 公平交易权

  e依法求偿权

  f获得教育权

  h结社权

  i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

  j监督权

  7.做个怎样的消费者

  主持:那我们应该做个怎样的消费者?

  填一填

  做个( )的消费者!

  做个( )的消费者!

  做个( )的消费者!

  8.小结

  主持:诚信是中国人民的光荣传统和崇高美德,诚信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诚实和信任,欺骗不再有!让我们大家都做诚信的消费者吧!

  关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工商局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坚持早安排、早策划、早部署,积极筹备20xx年“3.15”系列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围绕中消协确定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先后召开县消委会理事会及消费维权专题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讨论活动细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整合力量,成立宣传报道、现场活动等五个工作小组,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纪律,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梳理当前消费投诉热重点,结合年度活动主题,通过公益短信、宣传栏、LED等载体加强活动宣传。同时,制作活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及维权要点等资料,利用忠县电视台、忠州日报、忠州之家等媒体动态发布年度活动主题、重庆市“3.15”消费维权网络晚会,并做好活动现场及后续跟踪报道准备,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倡依法积极维权,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检查,规范市场。

  联合消委会理事单位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区域和涉农物资、服装、家电等重点日用品开展检查,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自觉落实经营者义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举办活动,现场维权。

  以北山广场为活动主场,以各乡镇人流集中点为分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进社区、校园、农村、企业、景区)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典型侵权行为,发布消费警示,受理处置咨询、投诉。同时,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

  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发布2016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

  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

  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

  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

  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

  拟于3月15日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

  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

  会同滨海新区局保税分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拟于3月15日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

  拟在宝坻区劝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

  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

  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

  组织区局针对2016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

  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

  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

  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

  组织部分区局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

  组织相关区局负责同志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

  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

  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发布活动。

  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拟于3月15日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布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

  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拟于3月9日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

  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拟于3月13日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

  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17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1日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二十七)举办天津3.15晚会。

  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17年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例,展播重点维权工作,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二十八)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新消费、新关注” 3.15特别节目板块。

  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展3.15系列报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服务、消费维权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