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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律

时间:2017-12-18 16:38:39 音乐培训 我要投稿

旋律

  一、旋律

旋律

  旋律亦称曲调,是音乐的基本要素。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若干乐音的有组织、有节奏的和谐运动。它建立在一定的调式和节拍的基础上,按一定的音高、时值和音量构成的、具有逻辑因素的单声部进行的。

  它可以是单声部音乐的整体,也可以是多声部音乐的主要声部。在音乐作品中,曲调是表情达意的主要手段,也是一种反映人们内心感受的艺术语言。通常认为,曲调是音乐的灵魂和基础。

  1、曲调线   在曲调进行中存在各种音乐表现因素,但构成曲调也有两个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即曲调线(或称音高线)和节奏。关于音的空间方面:在连续的曲调进行中,由于音高的走向而形成各种直线的或曲线的进行,这些进行类似画面中线条的伸展或起伏,故称为曲调线;关于音的时间方面:相继发出的不同音高的音(即曲调线)和各种音乐节奏的长短、快慢、停顿等表现职能相结合时,曲调才能形成音乐的种种句法和结构。

  2、节奏   生动的语言节奏和丰富的生活节奏是曲调节奏的自然基础;语言的腔调、声音的高低、语势的轻重缓急和声调的抑扬顿挫而形成的韵律,则是曲调线的自然基础。调式、曲调线和节奏的有机结合,并通过一定的音乐结构来加以体现,便是完整的曲调。但各种音乐基本要素在不同乐曲或乐曲的不同部分,其表现作用都不尽相同。有时节奏、节拍意义较为突出;有时音高、音色意义较为突出;有时调式的表情具有特殊的意义。不管怎样,它们是完整的艺术统一体,服从于曲调的艺术表现力。

  二、历史发展

  1、语言的曲调

  人类最早期的音乐是语言的曲调。它是从人类语言的抑扬顿挫和重读中提炼而成的一种歌唱性的语言。12世纪欧洲的叙事诗人和吟唱诗人的音乐,虽然把诗歌中的抑扬格和长短格的起伏提炼为曲调,但还只是在尊重诗歌音节重读的前提下来加强曲调性的。由此可见,语言中的朗读对歌曲创作起着直接作用。中世纪的后期和文艺复兴时期音乐受语言的束缚已较少,音乐的曲调性已开始被重视,那时在理论上都一致强调曲调的作用,并认为生动有力、 富于表情、 甜美和易于歌唱是曲调美的准则。15世纪和16世纪后半期,民歌、艺术性歌曲的创作已十分兴盛,教会的复调音乐盛极一时,其歌词都比较简单,而着重于音乐的发挥。曲调是装饰性的华丽的,在音乐上崇尚严谨和对称美。1590年后,带伴奏的单声部曲调得到很大发展。作曲家们提出了新的主张,并改变了上世纪的乐风,强调在曲调中采用新的表情方式,加强曲调的朗诵性,采用自由节奏,并按歌词字意来加速或放慢音乐速度。17世纪初,意大利的歌剧创作在歌唱性与朗诵性相结合的曲调中发展花腔唱法。由于适当的准许加入即兴创作,使演唱上的“加花”技巧得到发挥,从而大大促进曲调变奏艺术的发展。在声乐创作中,词与曲、语言与曲调性之间的主从关系,几个世纪来作曲家们一直在探索着,并形成之字形的发展。

  2、浪漫主义音乐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后期浪漫主义音乐,由于滥用半音阶和声,遂使调性失去自然形成的音列中心,于是,在半音和声中曲调艺术日渐衰落。20世纪以来,各国作曲家对音乐创作表现出不同的探索和追求。有些人谨慎地扩大传统音乐的表现力,追求新的曲调美;有些人在保持调性原则的前提下,扩大了调性观念,其曲调发展仍合乎逻辑。即使在音乐发展过程中出现无调性的音乐片断,也只是作为音乐情绪对置的一种表现手段。有些作曲家的作品属于以十二半音平等相处的自由调性音乐,其曲调难于记忆和领会。有些作曲家写作无主题和无调性音乐,即序列音乐和系列音乐。他们采用十二音作曲法,以自由变奏原则来作曲。他们不承认音乐结构中的主题原则,那里很少有一个动机是原样的重复。在曲调进行上经常采用宽距离的音程。在声乐曲调上采用口语曲调,用朗诵式的念唱、或用单纯的朗诵来起主要音乐表现因素的作用。用十二音技法写成的曲调很难得到广泛流传。有些现代主义的音乐作品中,实际上曲调是不存在的。

  三、分类

  1、声乐和器乐

  由于声乐和器乐体裁各有自己的特点,因此,表现在曲调形态上也有所不同。声乐曲调与人的条件和语言习惯有密切联系。一般来说,声乐曲调的音域比较窄,如歌性是它的主要特点。器乐曲调与具体乐器的性能特点有直接关系,随乐器的不同而各有差异。一般来说,它比声乐曲调的音域较宽,曲调进行中可有较多较大的音程跳进,音乐速度和力度的变化幅度也较大,富于节奏性和技巧性。

  2、音乐思维性质

  从曲调本身的发展规律来看,由于音乐思维性质的差别,可约略分为两种类型,即:歌唱性(咏叙性)曲调和朗诵性(宣叙性)曲调。前者较强调音乐的逻辑性,注意曲调的流畅、平稳,曲调结构的均衡、对称、完整,它善于如歌的表达感情,刻划人物的内心活动;后者较强调语言的特点,其曲调表情,音高起伏和节奏安排也接近人们生活中的口语和表情达意规律。在声乐曲调方面,欧洲作曲家所写的一些朗诵性的宣叙调,由于他们的语言是采用轻重律的,因此对词的音律有相应的轻重要求;字的轻重音必须跟音乐的轻重音相合。所用的节奏比较自由,甚至不受以节拍为单位的小节线限制;曲调线比较单一,可以是断断续续,甚至是同音反复。中国的朗诵性曲调具有自己的独特样式:它固然也讲究语言的轻重音,但并不像外国朗诵调那么严格;可是字音的平上去入、声纽清浊,却有比较严格的要求。这是中国民族吟诵音乐的一个重要准则。

  四、曲调的结构和发展原则

  1、动机

  一般的说,曲调最小的结构单位是动机。作为乐曲开头的动机,要在音程和结构上具有自己的特征,通常隐伏着内在的和声因素,构成个性鲜明的形态,并贯串发展于全曲之中。因此,人们称乐曲的`基本动机是曲调发展的“种子”。但不是所有的乐曲曲调都是以动机为基础的,尤其是歌曲的曲调。由于歌曲是由词和曲组成的,它以语言的音节作为词的基本单位,曲调的基础则是以一种类似乐节的、称为歌腔的乐汇作为它的基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