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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时间:2017-05-16 19:57:29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为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一、申报类别

  2017年申报的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5类:

  (一) 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三)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四)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五)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为避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申报、轻建设”情况的发生,切实推动项目研究的开展,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凡承担有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计划类项目,到期应结题但仍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创新计划的各类项目;凡承担有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计划类项目,但还未到期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类项目。

  2.被批准立项的各类项目,在发表论文、出版教材或著作、举行会议等,均应标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二)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术论坛: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为本项目的总体名称,各培养单位在本项目总体名称下自主设立论坛名称。

  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问题、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校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主持人为在岗人员,重点项目主持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面上项目主持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所有研究项目都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我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3.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有三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学生好评度高;无教学事故。

  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4.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1)申报人员为我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但以下二类研究生不在申报范围内:

  ①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者不能申报;

  ②应于2017年毕业的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不能申报。

  (2)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依托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性,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有望达到国内、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的原创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