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3)2017年3月30日(8:30-18:00):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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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综合面试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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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一组 |
A202 |
A101教室/美术馆家长休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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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二组、新媒体设计 |
A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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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
A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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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美术教育、中国美术史 |
A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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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版画 |
A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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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水彩 |
A303 |
(4)2017年3月30日(8:30-18:00):英语复试
英语复试地点:A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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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 |
英语复试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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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复试一组 |
A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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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复试二组 |
A212 |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含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复试三部分。
1、笔试:满分为200分。笔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对于调剂考生,若笔试科目已经初试,则可安排我校的初试科目让考生进行复试。笔试成绩低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满分80分,低于48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c、人文素养、心理素质;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复试(参看《2017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生招生外语复试方案》);
外语复试满分合计为20分,若外语复试成绩低于12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需加试2门科目:加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结果:
1、考生总成绩=A+B+C+D+E
其中,A为复试笔试成绩,B为综合面试成绩,C为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D为科研成果加分,E为初试成绩。
2、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加分。学术论文加分标准为:公开刊物论文每篇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10分(上述可以累加)。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以上标准自行确定加分标准。所有加分不超过20分。
3、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结果公布:
时间:3月31日
公布方式:
(1)学院B区宣传栏;
(2)学院网站(网址http://finearts.sicnu.edu.cn/)。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将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4、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公布专门人员及电话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学院进行再次复试。
十、备注:
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均需在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具有行政效力的“待录取”,以及到学院领取调档函。所有定向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并在4月15日前与工作单位签好协议送达我校研究生招办。
十一、本办法由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http://finearts.sicnu.edu.cn/p/70/?StId=st_app_news_i_x63626212418266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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