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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专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时间:2018-03-30 19:18:25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2017新闻与传播专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按照相关规定和塔里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的要求,为保证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程序。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2017年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全文如下: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2017新闻与传播专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要求

  1.强化复试考核。

  我院本着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

  我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 复试资格审核

  (1)应届毕业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盖有红章的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5)如果有学术论文、著作或实践作品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6)如果是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者定向培养协议。

  三、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院复试各项工作。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胡 鹏、杨 斌

  副组长:肖 涛、阿布都力提甫

  成 员:王中伟、汪 俊、常玉柱、侯小俊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复试的各项工作。

  四、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3 月30日 ,携带个人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研究生处报到,领取复试相关表格;然后去人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1号教学楼409室)报到。

  2.体检 :3 月30日 —31日上午14:00,空腹,携带体检费和一寸照片,到校医院统一体检。

  3.笔试

  (1)专业课复试

  时间:3月31日下午 16:00-18:00

  地点:综合楼监控教室

  (2)同等学历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时间:3月31日下午18:10-20:10

  地点:综合楼监控教室

  4.面试

  时间:4月1日上午十点整开始

  地点:综合楼监控教室

  内容: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

  备注:请携带个人简历一式十份。务必注明初试单科成绩与总成绩。如果有学术论文、著作或实践作品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在简历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