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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2)

时间:2018-03-25 17:39:37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青岛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7、体检:

  时间:3月25-26日进行各项指标检查(具体时间以复试报到时通知为准)。

  地点:青岛大学校医院。

  二、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

  初试科目含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专业:综合得分=(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其他专业:综合得分=(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排序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参考统考科目初试成绩。同一学科若有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在确定录取顺序时,第一志愿考生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意见为“不同意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录取排序。

  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简章。加试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合格者,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按教育部规定,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复议

  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招办书面署名申诉。

  三、调剂

  今年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具体调剂专业及调剂办法,请查询本网站《青岛大学2017年硕士生调剂公告》。

  四、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考生)加试名单根据考生网报信息确定,如有误差,请考生务必提前与研招办及学院联系,故意隐瞒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预计3月31日公布。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5、联系电话

  相关学院、所含学科(专业)及联系人情况见附件2。

  校纪委监察室:0532-8595575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532-8595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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