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7年辅导员补招公告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公务员考试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博士毕业生报名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办法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网上公告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江苏大学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求。因体检、测试等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等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现学习单位、学历、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大学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启动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江苏大学学工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88780051(学工处)、0511-88780061(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学工处)、傅老师(人事处)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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