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文秘 百分网手机站

公文使用标点符号的常见错误盘点

时间:2018-01-25 19:06:32 办公文秘 我要投稿

公文使用标点符号的常见错误盘点

  有人比喻,标点符号就象衣服上的扣子,衣服很漂亮,如果扣子没扣好,会大煞风景。可见,如何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大有益处。那么公文写作常见的标点符号使用错误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文使用标点符号的常见错误盘点

  1、顿号的误用

  顿号表示句内最小的停顿,常用在并列的词或词组之间。顿号在公文使用中的常见错误,除了表示序号的括号后加顿号之外,还常常出现下列误用现象。

  1.约数之间误用顿号。例如,“案发时间大概在下午三、四点钟,……”在这句话中,“三、四”是约数,不必使用顿号,而直接表述为“三四点钟”即可。

  2.并列数字之间缺顿号。例如,“这个大案由反贪局侦查一二处共同查办。”在这句话中,由“共同”可知“一二处”并非一个处,而是两个部门,不能缺顿号。

  3.集合词语间误用顿号。例如,“3月6日,政法委召开了公、检、法三家座谈会。”在这里,“公检法”是个集合词语,已约定俗成,不必用顿号断开。

  4.分句之间误用顿号。例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此句中的使用顿号的错误在于,顿号前后不是句子内部的成分并列,而是两个动宾式句子的`并列,应该用逗号。

  5.应当用逗号的并列短语误用顿号。例如,“全国人大代表、设区的市、自治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此句中,“全国人大代表”后面本来用顿号,但是后面的并列短语的内部还有应用顿号的并列的词,这时在前后两个大的并列短语之间需用逗号,正确的用法是“全国人大代表,设区的市、自治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

  2、逗号的误用

  1.并列词语之间误用逗号。例如,“检察机关内部有多个部门组成,有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反贪局,公诉处等十几个处室。”此句中,“办公室”、“政治部”、“公诉处”等都是动词“有”的宾语,也无层次上的大小区分,所以它们之间应该用顿号。

  2.独立的引文前误用逗号。例如,检察长强调,“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希望同志们……”此句子中,引号之内的话是完整的直接引用,其前应该用冒号。

  3、分号的误用

  一个句子中无逗号直接用分号。例如,“在二审期间出现新的证据,拟开庭审理的案件;可能改判的案件;……”分号是在仅用逗号已无法区分层次的情况下使用,而在此句中,“可能改判的案件”在两个分号之间并无需要逗号分割的其他小句,因此,第二个分号的使用是不恰当的。

  4、省略号的误用

  省略号与“等”并用。例如,“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等综合处室的内勤。”此句子中,表示列举的省略号功能与“等”的作用相同,省略号与“等”同时使用,属于重复使用功能相同的标点,只能保留其一。

  5、破折号的误用

  破折号与“即”、“就是”等词并用。例如,“新刑法──即1997年修改生效的刑法,共有452条。”此句中,破折号表示解释说明,同“即”意思相同,破折号与“即”只能保留其一。

  6、书名号的误用

  全称法典遗漏使用书名号或者简称法典名称多余使用书名号。在公文中出现法典的名称,如果使用全称,应加书名号,如果使用简称则一般不加书名号。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之规定,……”、“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这两句中,前一句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法典全称,应加书名号,后一句中的“刑法”是法典简称,不必加书名号。

【公文使用标点符号的常见错误盘点】相关文章:

1.公文写作常见错误例析

2.公文标题书写常见错误示例

3.2018专四写作常见错误盘点

4.国考申论公文标题书写常见错误

5.公文文种选择常见错误例析2017

6.公文写作常见格式错误有哪些?

7.机关公文写作中的常见错误

8.Java中最常见的错误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