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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2)

时间:2018-01-17 11:18:25 事业单位招考 我要投稿

2017重庆科技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三)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由重庆科技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应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与教师岗位相关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则直接淘汰。

  考试考核分笔试、试讲和面试三种形式。应聘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的须参加试讲和面试,应聘硕士研究生的须参加笔试、试讲(或岗位实测)和面试。

  1.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或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人才)的考试考核分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的1-2门主干核心课程进行笔试,分值100分;各用人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其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实践技能等通过试讲和学术答辩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和用人单位进行综合性面试,分值100分。

  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核心课程笔试×30%+专业能力测试×30%+面试40%

  2.其他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考试考核。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考核分为笔试、试讲(或岗位实测)和面试。

  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基本素质,分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和外语笔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外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法律法规等;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以主观题为主,兼有部分客观题。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40% +外语成绩×20%;

  实验、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个别管理岗位经学校同意不考试专业知识笔试的,笔试成绩以综合基础知识计。

  试讲(或岗位实测)。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试讲时原则上不使用多媒体。应聘实验、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报名人员还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组织的岗位实测。

  面试。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方式及分值:专任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非专任教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30%+试讲(或岗位实习)×30%+面试40%

  所有应聘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情况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做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学校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的环节,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体检等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均可登陆重庆科技学院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七)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30日内办理《就业协议书》,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应聘人员到岗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任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其他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七、高层次引进人才待遇

  聘用人员达到相关条件的,按学校引进人才优惠待遇的执行。其他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别老师 张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23815

  学校网址:www.cqust.edu.cn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重庆科技学院(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其他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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