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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灾害救助对社会工作者意义

时间:2022-03-18 14:47:29 社会工作者 我要投稿

最新灾害救助对社会工作者意义

  社会工作者自身拥有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文化知识资源,在灾害救助中有着独特的角色定位,呈现出特殊的社会功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最新灾害救助对社会工作者意义,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灾害救助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

  社会工作者自身拥有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文化知识资源,在灾害救助中有着独特的角色定位,呈现出特殊的社会功能。

  第一,社会工作者是灾害救助中的资源输送者。在灾害救助中,社会工作者并不是单独行动的,而是集体地、有组织地通过社会工作者协会、慈善组织、基金会等各种非政府组织或政府福利部门展开行动。

  第二,社会工作者是灾害救助中的服务提供者。灾害救助中的主要内容不仅包括物质帮助,还包括各种服务提供。

  第三,社会工作者是灾害救助中的民间组织者。进行灾后重建是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如何在灾民内部之间以及灾民与整个社会之间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

  第四,社会工作者是灾害救助制度的积极建构者。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在灾害救助制度中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绝大部分都是因为不能处理灾民内部之间的灾害伤害程度与社会支持程度之间的差异。

  第五,社会工作者是灾害救助中和谐理念的社会推动者。

  社会工作者与“灾民”关系的建构原则

  社会工作者参与到救灾活动中来,是为了给灾民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其活动要取得成效,就必须充分考虑到灾民自身的特殊性,取得其信任,并且与之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从灾害社会工作的特点来看,要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必须坚持一系列的社会工作原则。

  第一,以人为本原则。在自然灾害面前,灾民在生理、财产、家庭成员关系、社会支持网等方面遭受了巨大损失,并且在心理上出现各种应激性的反应。在救助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要尊重灾民的人的价值,努力提供各种可能的资源与服务,一视同仁地帮助他们克服内在与外在、主观与客观等种种困难与问题。

  第二,主体性原则。灾害发生后,对于灾民面临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对于灾民最重要和最紧急、问题如何解决,灾民自身都会有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工作人员要保持开放和接纳的态度,尊重其意见,因势利导,充分发挥他们自身的力量和能动性,以解决他们认为所存在的重要问题。如果在介入过程中可操之过急、不尊重对方,则结果会适得其反。

  第三,组织化原则。在紧急救援时期,灾民的一切生活都被打乱,处于无序状态。为此,就要将个体的灾民以群体或社区的形式组织起来。这一原则有更进一步的意义:它有利于促进灾民自救;它将灾民与向正常生活的过渡相联系,与外部社会相联系;它有利于发挥群体中以一些乐于并且能够帮助他人的人的力量,改善群体中的社会关系;它有利于促进群体的自决;让面临共同难题的人们相互交流和促进,以寻求解决办法。

  第四,差别化原则。灾民群体中,不同特征的个体、群体与社区面临的问题是不同的,因此,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不能千篇一律,而需详细地勾画主要问题及其主要方面,然后将之付诸灾民群体的公开讨论过程,以寻求解决的措施。

  第五,公开民主原则。灾区的问题的解决,仍然受到社会结构中的利益分化因素的'影响。要消除这一因素的不利后果,要推动灾区事务的公开讨论和民主决策,让灾民中与特定事务有关的利益相关人都能参与其中、公平受益,而不能因为个体的获取资源能力的差异而导致特定群体受损。

  第六,社会互动原则。灾害减少了灾民个体、群体和社区的内部之间以及相互之间的互动,这在紧急救援时期体现得特别明显。然而,随着灾情的稳定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逐步展开,需要灾民个体、群体和社区的内部之间以及相互之间的互动的增加。通过互动,相互之间可以扩大信息、互通有无、增进理解、相互监督、相互激励、合作双赢。

  社会工作介入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与目标

  一、社会工作介入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

  一是对社会工作介入的重点领域和重要问题进行界定。

  二是对灾区前期救援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研判,这是社会工作介入的基础和逻辑起点,使社会工作的介入更具效率。

  三是对灾区人口类型及其特殊需求进行分类和研判,使社会工作的介入更有针对性。

  二、社会工作介入灾后恢复重建的目标

  社会工作介入灾后恢复重建的核心目标是恢复和改善灾区的社会功能和生活功能。

  第一,对接灾区特质的专业价值和服务理念目标。

  第二,回应服务对象多样诉求的目标。

  第三,嵌入灾后恢复重建路径的技术目标。

  社会工作灾害介入中的问题视角与优势视角逻辑与角色

  问题视角也称缺陷强视角,它是以问题为核心,社会工作者在利用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对案主进行帮助时,强调将关注点聚焦在案主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上,在对案主所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界定问题,然后再根据问题的属性制定一系列的帮助和改变案主的计划。而这种“发现问题——诊断确定问题——找寻原因——做出解释或分析——提建议或开处方”的服务流程往往不能激发案主的内在潜能,使其获得独立解决问题,开发周围资源的能力。社会工作者以“医生”、权威的角色自居,不自觉地强化了案主的自卑感与无力感,被动地接受社会工作者的建议,认为只要接受帮助,度过眼前的困境就好,而未能培养其应对下一次困难的能力与意识。这种“补救多与预防”的实践模式渐渐遭到批评,优势视角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