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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1
经公司领导讨论决定,以下车间执行工时计件制度。实施车间:暂定包装车间,油漆线,组立车间,一车间拼花。
细则:
1. 各车间执行工时计件制度。当月生产之工令产品,按照标准工时进行核算总工时。当月工资结算以当月应投入标准工时计算。超出或节余之工时均由车间独立核算,自主分配。
2. 生产计划部在每批次产品上线前,发放批次产品的生产工时。标准工时由生产计划部同生产车间协商后核定。生产计划部有责任对各批次产品工时进行监督控制并予以修改。
3. 工时标准当批不作修改,如有问题,在下批生产中进行修改。
4. 各车间生产安排由生产计划部统一调配。如有因不服从调配造成出货或延误等影响,扣除当批生产工时之10%。
5. 生产制令外之生产,诸如补件,样品由生产计划部安排并核定工时。
6. 非生产部范畴内工作,由生产计划部安排,车间以工时调动单反映,工时调动单需接收部门签名方可生效。
7. 非本车间之品质问题造成返工,拆箱由生产计划部核定工时后调拨。如因本车间自身问题影响,不予增加工时。
8. 当批生产单量在20件以下的按生产数量增加1件计算工时,20件以上按正常计算。
9. 油漆换线按照5个空盘每次计算。如线上同时做2种或以上产品,计算时按最低的线速计算。
10. 当月结算实际工时超过标准工时,超过部分从加班工时中扣除.如加班工时不够,不再扣正班工时。如实际工时低于标准工时,以加班工时计算。
11. 车间人员核算对象为除车间主管,统计员1名外所有人员,核算对象的工时均作考核数据。针对油漆线的特点,增加5个修补人员,不作考核工时。
12. 新进员工一个月之内不参与考核。车间需提供新进人员名单及进厂日期给生产计划部。
13. 车间人员指行政管辖属各车间之人员,不含调入帮忙人员。
14. 因本车间生产任务过多需外部门人员协助生产时,如调入单人或无法单独完成某种产品时,以调入调出双方平均效率计算工时。如调产品给外部门单独完成,则以标准工时扣除本车间此批工时。例:组立调1人到油漆上班8小时,如当天油漆效率可达9小时,组立可达10小时,此人调出工时为(9+10)/2=9.5小时
15. 如本部门生产人员富余,调入非工时计件车间,以实际上班工时增加本部门总工时,如调入工时计件车间,工时计算办法同第14条。
16. 各车间转为工时计件,但仍需同其他车间一样依据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比如上班时间,刷卡制度,生产管理等。
17. 如有因外部门材料或品质影响,需提报生产计划部,非出货必要,应做调换生产或人员作其他安排,如确因需要,生产计划部会同影响部门给予核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18. 各组的生产数据来源。组立,油漆,拼花以每天生产日报表,包装以成品入库报表,负责各线生管每天需对车间报表进行审核。
19. 车间每日需提供以下数据给生产计划部。组立,油漆,包装需在当天下午三点半拼花需在隔天上午十点以前上交,逾时不予计算。具体数据:(1)当日车间生产总工时,总人数。此工时及人数是指当日车间投入的'实际工时及人数,含从其他部门调入人员。不含调出或请假.旷工等人员,(2)当天车间异常状况及影响工时。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2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4、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5、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6、电器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3)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4)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员工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8、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9、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10、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11、每个车间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禁止通道内放任何东西,如足浴沙发,美发椅等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职责及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及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
三、职责
以总经理为组长,行政部经理和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电工班长、保卫人员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
行政部负责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日常安全消防检查。
安全消防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消防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纳入绩效管理。
四、程序内容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巡查,并建立检查记录,落实责任人。
(2)行政部定期举办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树立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3)“谁主管,谁负责”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消防工作职责纳入工作备忘录中,常抓不懈。
(4)每个部门负责人必须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并严格遵照执行,结合本部工作、生产实际,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安全消防教育和考核,并建立相关记录。做好新员工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对重点消防部位,如生产车间、油漆库房、配电房、食堂、宿舍等保卫人员每日重点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报告。
(6)行政部与生产部协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通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7)生产区域设立禁火黄线,各消防部位设立警示标语,消防设施(消防池、灭火器、消火栓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保养。
(8)生产部对各岗位建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对有安全危险的设备配置保护装置。
(9)事故发生或隐患发现绝不能放过,不得漏报、谎报、隐瞒或夸大,严格做到“三不放过”原则,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寻求地方政府支持。
(10)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演练,熟知报警程序,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
(11)主动与地方政府、消防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勤请示,勤汇报,寻求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与指导。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4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
2、防火安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需立刻组织举行救护工作。
4、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5、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6、电器设备的平安防火管理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需由专职电工操作。
对简单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需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常常检查修理,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员工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任意乱拉、乱接暂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
8、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湿润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9、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10、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11、每个车间必需保证消防通道,禁止通道内放任何东西,如足浴沙发,美发椅等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5
随着经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具行业的竞也变得越来越激烈。为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运营,家具厂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
一、制定制度规章的必性
制度规章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行为的准和规范。制定制度规章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性:
1.明确职责,效率
制度规章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让员工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如何做才更地完成任务。这样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节省时间和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2.规范行为,提升品质
制度规章规范员工的行为,让员工知道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哪些行为是必须的来自。这样可以避免员工的不当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
3.保障安全,减少事故
制度规章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规范,让员工知道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危险的。这样可以减少工作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
4.提高管理水平,企业运营
制度规章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的运营。制度规章可以让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化,让企业的运营更加高效、有序。
二、制度规章的内容
制定制度规章需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下是常见的制度规章内容:
1.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是家具厂的核心制度,包括生产计划、生产流程、生产质量、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规定。生产管理制度可以让生产过程更加规范化、高效化,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生产。
2.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是保障产品质量的重措施,包括产品检验、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方面的规定。质量管理制度可以让企业的产品更加符合场需求,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
3.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减少工作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
4.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包括招聘、培训、晋升、离职等方面的规定。人事管理制度可以让企业的用人更加科化、合理化,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竞力。
5.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内容,包括财务核算、财务报表、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让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提高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和经效益DMS。
三、制度规章的实施
制定制度规章只是第一步,更重的是实施。以下是制度规章实施的几个方面:
1.宣传教育
制度规章的宣传教育是实施的第一步,需让员工解制度规章的内容和意义,提高员工的规范意识和遵守制度的意识。
2.执行监督
制度规章的执行监督是实施的关键,需建立完善的执行监督机制,对制度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改进完善
制度规章需不断改进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订和完善制度规章,让制度规章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四、结语
制定制度规章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企业的重措施。家具厂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完善的制度规章,实施规范化、科化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力。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6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粉尘爆炸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检查管理。
3.2现场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程序及要求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符合行业标准。
7.培训教育: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负责人、员工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做好粉尘爆炸安全生产教育,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8.安全检查:制定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安全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注:具有爆炸性粉尘,是指金属(如镁粉、铝粉、钛粉);煤炭(如煤粉);粮食(如面粉、糖粉、玉米粉、土豆粉、干奶粉、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茶叶粉尘);林产品(如纸粉、木粉、纤维粉尘);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公司领导提出;
3.4总经理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积分+1~5)。
4.1.3对于为公司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公司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积分-1~3)。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积分-1~5)。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题,继续加工,则同样按照不合格品处罚。
4.2.6因非人为因素造成产品不合格,在首检、自检时发现,不记入对应生产员工的不合格数;但是该员工必须停止操作,通知相关领导、相关人员进行查找愿因和解决措施,以免继续生产不合格产品。
4.2.7客户处发现的不合格品,上述条款同样适用,处罚不低于质量奖惩规定的2倍。
4.2.8批量生产时,对来料批次不合格,奖励首先发现人5-20元(积分+1~3)。
产品质量处罚分级标准
4.2.9员工质量意识淡薄,要求整改纠正时质量态度恶劣,视情节严重,扣除10~200元,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如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则追加不合格品处罚。
4.3车间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4.3.1各车间检验人员对质量情况负全责,如出现批量事故和员工质量意识产生的处罚,检验员承担监督管理失职责任,处罚按照直接责任人处罚数额的1/3-1倍。
4.3.2当出现以下任一项时,扣除检验员质量处罚金300。并追加行政处罚。
A.损失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
B.因加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退货、索赔或产品推迟出货造成客户退单。
4.4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责任人质量处罚最高限额为:管理人员300元,普通员工100元;如造成损失严重、或在操作中态度恶劣的将按照相关的行政处分进行处罚。
4.5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的计算方法是:发现总数×单件损失/10=奖金。
每发现一批批量不合格,奖金下限为10元、上限为1000元,如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奖金低于或高于规定的奖金上下限额,则要按上下限额处理。如果批量不合格由多人发现,则均分或根据实际协调分享奖金。
五.奖惩程序
5.1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奖惩,车间检验员负责每日统计各工序的不合格品数量并确定责任人(班组),同时让本人或班长及以上所属领导签字确认。每日将前一日的不合格数据汇总报技术质量部统计,由厂领导审批后归档。
5.2对于批量事故或客户反馈,由质检部门组织编制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报告,并跟踪落实情况。
5.3质检部在每季度公布质量报告时,将该季度的质量奖惩情况一并公布。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8
第一条 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浮桥管理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谁建设(投资)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浮桥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营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所辖浮桥营运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 有浮桥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辖区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辖区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安全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海事机构履行具体安全监管职责。
水利、公安、黄河河务、安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浮桥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从事浮桥经营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八条 浮桥公司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经营范围内的营运安全负责。
浮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督促、检查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浮桥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营运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和安全培训证书。
(二)每座浮桥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解业务的工程
技术人员。
(三)每座浮桥应当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浮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当接受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十条 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状态并配备能够满足浮桥架设和拆解需要的拖轮等辅助性船舶。
第十一条 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第十二条 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 浮桥公司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浮桥承压舟之间应当连接牢固。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十五条 浮桥公司应当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
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确
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六条 浮桥公司应当根据营运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预防恶劣天气以及防止浮桥断裂和承压舟冲离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营运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营运,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门报告。
遇有调水调沙、防汛、防凌等紧急情况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拆解浮桥。
第十七条 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明显的限速、限重、限载、限距、限宽等标志,并有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八条 浮桥营运必须做到:
(一)禁止在浮桥上通行的车辆超车、掉头。
(二)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通过浮桥。
(三)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过浮桥,客运车辆通过浮桥时乘客必须下车步行通过浮桥。
(四)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浮桥;车辆是否超载以车辆制造厂家核定的载重量为准;重载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五)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应当推车经过。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浮桥公司营运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浮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桥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责令其临时停止营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浮桥公司,应当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8日起施行。
浮桥安全管理制度2015-07-05 14:41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运输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港航管理、船舶检验 、海事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质
第四条拟从事浮桥经营的,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
第五条浮桥公司应当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六条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装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
(二)每座浮桥至少配备二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浮桥公司签订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浮桥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 人员,应当接受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七条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 状态并能满足桥体拆解、日常维护、紧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带船舶。
第八条承压舟、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
第九条浮桥公司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第三章审批程序与申请条件
第十条浮桥筹建和开业均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市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由县港航管理机构审核、市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二)省内市际间浮桥,经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后,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三)省际浮桥,由所在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商有关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浮桥筹建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港航管理机构出具下列文件:
(一)水路运输 企业筹建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桥建设的技术性能说明书、地理图 、平面布置图 (含浮桥两侧通道);
(六)所在地县级以上海事机构签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七)河务机构或水利机构的审批文件;
(八)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所在地市级海事机构出具的《浮桥架设审核意见书》。
港航管理机构自接到筹建申请后,根据浮桥建设发展规划及社会运力、运量 综合平衡情况,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筹建或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筹建单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机构的批准筹建通知后,应在一年内达到港航管理机构要求的`开业条件。
第十二条浮桥筹建单位申请开业,应持下列文件按筹建申请程序,办理开业申请手续:
(一)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批复文件;
(三)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的有关证书及复印件;
(四)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五)办公地点、负责人名单及组织机构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验资证明 ;
(七)第三者 责任险 保单 及复印件;
(八)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港航管理机构在接到浮桥筹建单位呈报的开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开业或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并向被批准开业单位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 。
开业申请单位持《水路运输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建造、检验与登记
第十三条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
第十四条浮桥承压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第十五条浮桥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向海事机构申请办理船舶登记,并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第五章营运管理
第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参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年度审验。《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浮桥公司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
第十七条浮桥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向港航管理机构缴纳运输管理费和航道养护费。
第十八条浮桥的通行费收费标准由营运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由港航管理机构审核,报省物价部门批准。
浮桥应在收费处设立公告牌 ,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九条浮桥收费应当使用省港航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浮桥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浮桥公司应当根据浮桥架设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汛、防凌 、预防恶劣天气和其他突发险情 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凌、洪汛不能确保营运安全或妨碍行洪时,浮桥公司应当及时拆除浮桥,暂停营运,并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浮桥公司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浮桥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限速 、限载、限距、限宽标志,并配备专人指挥过往车辆。
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
第二十五条重载车辆和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第二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第二十七条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的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设备。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二十八条浮桥发生安全事故,浮桥公司应当立即组织救助,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海事机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浮桥的乡镇政府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东省黄河浮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家具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车间、工序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企业设专电工必须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行政部和生产部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推台锯.平刨.压刨.双面刨等)机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锅炉.蒸气房.库房等,喷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9
一.生产流程
店面把规的订单交与厂有关负责人员审查后,订单要一式二份交予各个工段生产负责人员并作留档。
技术人员拆单:把每件家具“拆”成若干零部件,精化到每个组件并以图样形式交予生产人员并作留档,这是将订单转化为生产最关键的一个程序。“各店面的订单集中到工厂之后,加工人员要把每一件家具拆分为各种规格的零部件,并有做记录,每块板材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工厂排产:按效率最大化原则安排生产(合理使用劳动资源,做到知人善任,引进岗位竞赛制度,岗位奖励制度,关键工序要配备技术过硬的操作人员)。
总而言之,就是按照效率最大化的原则,对每个橱柜订单的生产工序、做时间系统化的安排,准备上生产线。
车间生产:橱柜:加工人员开料——封边——钻孔(设计图纸每道工序必须持有一份,严格安工艺图纸加工)要遵守自检;互检:之原则及时发现加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对发生质量问题的工序,要实行问责制)
技术人员拆单打印组件图留档并做出相应的工序单,复查签字认可——→生产负责人员将组件图和工序单从技术人员处领用并签字,然后将组件图和工序单下发到每个工序—一→线人员生产从负责人员处领用组件图和工序单签字5车间包装:打包橱柜组件要做到轻拿轻放避免磕碰,以减少因此产生橱柜的瑕疵。
仓储:打包后的橱柜组件,要摆放的井井有条。所有的组件打包完毕,必须分门别类,比如趟门区、橱柜区……还有配件区、饰品区,都一一整装待发。配件的包裹里,主要是每件橱柜所需的五金配件,出厂安装前必须标明订单号、、客户姓名、产品名称。
按需发货:生产,实现零库存
仓库里每天都要吐故纳新,定制橱柜的理念就是客户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必须按需生产,基本实现成品库存为零。
二管理制度与实施的具体细则
工作和休息时间
工作时间夏季早8:00--12:00时;下午13:00--18:00时。冬季8: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在厂子规定工作时间内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一线人员可以提前与主管沟通,可以提前下班或休假。
企业要发展就要以人为本,但我企业是刚刚组建的新厂,有些员工的要求我们将在以后量譬如完善通勤、用餐、休息日的制度,希望广大员工在企业发展的大陆上积极配合。
工资
实行岗位工资与计件工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工段与工序生产管理
木工工段:技术人员拆单打印组件图留档并做出相应的工序单,复查签字认可——→生产负责人员将组件图和工序单从技术人员处领用并签字,然后将组件图和工序单下发到每个工序—一→线人员生产从负责人员处领用组件图和工序单签字,一线人员必须按组件图生产和加工如对组件图有异议可直接反应给技术人员或生产人员核对处理,不能盲目生产和怠工而不为。
打磨喷漆和贴皮工段:生产负责人员将组件图和工序单从技术人员处领用并签字,然后将组件图和工序单下发到每个工序—一→线人员生产从负责人员处领用组件图和工序单签字,一线生产人员对组件图标明的技术要求有异议及时反映,不能盲目生产和怠工形成不作为。
工序安排:橱柜
下料→按组件图要求加工遵循先主后次的原则有序完成后填写好工序单并签字
封边打眼试组装→从下料人员处领用已下好的组件检查组件的数量及规格并在下工序单上签字按组件图要求加工遵循先主后次的原则有序完成后填写好工序单并签字
打包→从上道工序处领用已完成的橱柜组件检查组件数量及表面完整性(磕碰与瑕疵)有对组件有异议及时反映给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者,无异议在工序单签字交予生产管理人员
家具及木门
数控的外形处理→按订单工艺要求雕刻完成后领用人员领用时数控加工人员在工序单上签字下料安装门板→按组件图要求加工遵循先主后次的`原则有序完成后填写好工序单并签字(此处涉及门板外形处理时从数控雕花处领用门板时数控人员需在工序单处签字。领用人对门板的数量规格检查无误后在工序单上签字)。打磨→在上道工序处领用加工组件半成品时核对数量并在工序单签字按组件图要求加工遵循先主后次的原则有序完成后喷漆→在上道工序领用加工组件时核对数量及规格并在工序单签字按组件图要求加工遵循先主后次的原则有序完成贴皮→在上道工序领用加工组件时核对数量及规格并在工序单签字按组件图要求加工遵循先主后次的原则有序完成打包→从上道工序处领用已完成的组件检查组件数量及表面完整性(磕碰与瑕疵)有对组件有异议及时反映给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者,无异议在工序单签字交予生产管理人员
4劳动纪律:为了生产安全严禁再生产场所喧哗打闹,避免因为此项引起不必要的生产事故和人身事故。
杜绝在生产场所吸烟。可以到指定的吸烟区,一经发现批评教育为主罚款为辅,引起重大事故的做辞退处理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严禁迟到早退和不请假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向有关负责人说明。事假需提前与负责人员沟通。批准后方可休假。有特殊情况准备离职人员,需报相关负责人批准把相关交代清楚方可离职,否则因其行为照成的损失由离职人员承担。
每天生产结束后生产人员需对工作区的地面及设备的卫生进行及时清扫,有特殊情况没能及时清理的需对相关负责人说明理由。
生产现场管理
1实行定岗定员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岗位基本工作内容,生产人员需了解自己岗位工作内容和基本行为准则。
2禁止在生产场所点燃明火。进行明火操作需要经负责人员批准。不是工作需要禁止串岗混岗。
3工具使用后禁止乱摆乱放,按类别按用途分别放置,需要交还的交给库房人员存放。生产管理团队:管理团队的建立。是把个体人员有限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在一起发挥出更好理想的作用。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10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集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厂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必究,从而督促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共生活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本厂最高领导权利属总经办,并由具体工作、聘用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 规定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凡违反本章程的员工,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制度为准绳,按照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依照本部门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规程;
第七条,对违反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利;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凡与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员工在公司从业期间,所 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 技能,供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 名现代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 优秀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反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相帮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和处事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职守,令行禁止。
第八条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按质、按量、+低耗高校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廉洁从业、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第十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故意缺勤,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和接待亲友和来宾;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杂志、闲谈、串岗、打闹,大声喧哗扰乱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同行人员到处参观;
第十三条主管人员应注重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出现突发性的 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十五条所有员工不得私自携带音响、零食、烟火进入车间,在生产区域不得吸烟,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游戏;违者按50元/次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
本厂员工应自觉维护厂的利益,禁止利用厂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设备揽私活
第十五条本厂在雇佣、升迁、培训机会、解雇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本厂不干涉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和风俗的 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夺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基础。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9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9小时/日,三班时间按季节调整。
第二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底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放工资,特殊情况下需延时的最多不能超过15天。公司因出货紧急需要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 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 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使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带工师傅和技术熟练工人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人员应 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机械设备性能安全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人员在作业前,须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方可正常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安排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电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 人员从事机电设备操作作业,严禁中午喝酒及酒后作业;工作人员若出现过度疲劳、精力不集中、身体状况欠佳的情况下操作机械设备;
第十条 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应对所属员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本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应立即下令终止其违章作业; 第十一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十二条发现机电设备零配件有遗失情况,必须向主管人员立即汇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十三条车间内工具材料部能乱扔乱放,按区域摆放,便于管理和使用;
小型实木家具厂的管理制度 11
一、材料验收入库
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
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馀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管保养
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四、定期盘库,达到三清
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情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非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成品商品需有专职人员管理和发放,发放时需办理领用手续。
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对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也应由专人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混料及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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