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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如何开展

时间:2023-11-06 11:46:00 蔼媚 评估审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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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如何开展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审计领域一项全新的课题,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没有经验模式可借鉴;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都需要大胆探索和精心试验。那么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如何开展呢?下面的文章仅供参考!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如何开展

  一、关于审计目标

  自然资源禀赋独特和优越,是一个地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缺乏对自然资本的定量了解,开发利用就有可能造成破坏,生态数量和质量的下降,就会给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系统性风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就是防控这种风险。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前处于探索试点阶段,审计目标不宜定位太高。我认为,现阶段的目标最多也就四个:摸清资源家底,明确责任意识,完善制度体系,促进生态发展。

  (一)摸清资源家底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编制自然资产负债表,都是以制度的形式保护环境,首要作用就是通过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服务的功能,进行货币化计算,明晰一定时间内自然资源资产增量、耗量和存量的动态变化,摸清生态家底,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明确责任意识

  通过审计,明确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的责任清单,培养领导干部重视环境的自觉习惯和责任担当,也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提供决策依据。

  (三)完善制度体系

  通过审计,促进地方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建立和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制度、核算制度、开发利用制度、监督制度和追责赔偿制度等,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为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决策依据。

  (四)促进生态发展

  通过审计,促进自然资源发展的良性循环,严惩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达到社会经济与自然资源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关于审计内容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围绕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类型有重点地选择性展开,根据本地具体环境特征,确定审计内容。根据黄冈自然资源实际,可以重点选择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地方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机制方面

  1、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本地生态建设政策措施情况,了解生态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情况。

  2、检查自然资源资产重大决策情况。检查决策机制的健全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决策实施的有效性、决策结果的效益性,对自然资源资产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与领导决策责任。

  3、检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查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状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领导的管理责任。

  (二)环境保护方面

  1、审查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当地党委政府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本区域环保制度措施是否建立健全,有无存在超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管理权限,擅自审批建设项目,盲目引进项目;有无存在不顾长远利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引进和保护地方利税大户,造成私排乱放等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2、审查环境质量情况。检查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流域水质量等三项环保目标责任指标,各地是否达到要求,特别要关注PM2.5和PM10指标是否超标。

  3、审查污染控制情况。检查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否超过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否达到省政府下达的标准要求。

  4、审查节能降耗情况。检查省政府每年下达给各地政府及有关单位的节能降耗指标是否完成。

  5、审查排污费等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合规合法。

  (三)国土资源资产方面

  1、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土地的开发利用是否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批地用地,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等建设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2、审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上级政府下达的各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是否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存在占用水田、良田,用山地、宅基地来充数等虚假平衡问题;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是否实行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有无存在建设用地过快增长,耕地保有量不断下降的趋势。

  3、审查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审查当地政府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否科学合理,监管是否到位;有无违反产业政策、超出用地控制标准、低于最低地价标准和向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供地。

  4、审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矿产资源的开采是否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执行;禁采区内限期关停的已建矿山是否按期关停;限采区内采矿权是否受到限制、区域是否收缩;保护性矿种年度开采总量是否按照控制指标严格执行;有无存在违规越权审批采矿许可证,对无证开采或延期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的监管是否到位。

  5、审查土地、矿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土地出让金、土地整理复垦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采矿权价款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四)林业资源资产方面

  1、审查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每年的增长情况是否达到要求,任期目标是否完成。

  2、审查年度森林采伐是否控制在限额指标内,有无存在非法采伐问题。

  3、审查占用、征用林地情况。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需占用、征用林地,是否经过严格审核、审批。有无非法占用林地问题。

  4、审查年度造林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绿化工程、人工造林、林木修复补植、退耕还林等任务是否真实完成。

  5、审查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育林基金、森林资源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管理使用是否合规合法。

  (五)水资源资产方面

  1、审查用水总量情况。当地取用水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用水标准;实际用水总量是否突破了上级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对取用水总量达到、超过控制目标的地区,是否暂停或限制审批建设新增取水项目。

  2、审查用水效率情况。是否建立了节约用水奖励机制;是否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实现废水资源利用,减少废水排放;是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用水效率低于最低标准或不符合节水要求的项目是否核减用水指标;对重点用水户是否建立监控制度,强化监管。

  3、审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当地各水域水质达标目标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领导责任制;是否严格核定纳污容量,控制排污总量;各水功能区是否按期达到保护目标;总体水质达标率是否达到上级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对水功能区考核不达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限的,当地政府是否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治。

  4、审查水资源费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不征、少征、擅自减免和挤占挪用等问题。

  (五)江河湖泊资源资产方面

  1、审查江河湖泊功能区划的执行情况。当地政府在制定涉及江河湖泊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编制规划时,是否征求江河湖泊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沿江(湖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港口规划涉及江河湖泊使用的,是否与江河湖泊功能区相衔接;审批建设、开发项目使用江河湖泊资源时,是否以江河湖泊功能区划为依据,符合江河湖泊功能区划的要求。

  2、审查江河湖泊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情况。江河湖泊区域环境质量主要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责任目标要求;重点直排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水排放达标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

  3、审查江河湖泊区域工程性补偿情况。江河湖泊区域使用建设项目的责任人是否实施相应的生态修复工程。

  4、审查江河湖泊区域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

  (六)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变化情况

  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增加量和消耗量、离任时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剩余量,以及自然资源的优化程度与恶化程度等指标。即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化后的具体数值,可以运用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以及帮助下一任领导干部了解地区的具体情况。

  三、关于审计方法

  由于自然资源的特殊性,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传统的审计方法不可能满足审计目标的需要。需要多种审计方法相互结合,才能实现审计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实地调查法

  聘请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的相关资源和环境专家,组成联合调查小组,深入自然资源资产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取样,并对样本进行检测。

  向长期生活在这些自然资源附近的居民发放问卷调查或面对面交流,了解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是否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或未及时处理高污染企业等,导致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通过这些信息的现场调查和搜集,共同研究确定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和离任时的自然资源情况,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

  (二)资料审阅法

  收集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相关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与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的凭证、账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项目书、合同、记录等书面资料,重点审计用于资源环境管理方面的资金,包括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流向和管理的情况,资金的发放是否到位等,对于依赖自然资源建立起的项目,应当重点审计项目的立项、运营和日常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投入产出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

  (三)访谈询问法

  与单位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人员进行当面访谈,咨询与自然资源资产有关的情况,获取更详细的信息,访谈法要注意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与内部人员的访谈主要了解内部经营活动情况与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从细节中发现问题,以及生态文化和对于自然资源的态度,可以从中看出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视程度,个别情况,可以通过单独会面的方式,了解他们对领导干部离任前的工作情况的评价;

  与外部人员访谈,主要针对自然资源所在地周边的群众、相关领域的专家等,了解所在地区自然资源的情况。

  (四)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主要是以指标的形式来衡量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的发展状况。

  成本效益分析法,即通过分析自然资源项目所需的运作成本与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来对比分析和评价项目的优劣。

  信息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搜集不同项目的数据并汇总整理后进行统计分析,将对应项目的成本或收益,分别进行比较,判断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投入项目的效果;

  环境标准分析法,是根据国内或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环境标准,对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的发展做出判断等。

  自然资源的成本与收益的统计分析,大致可分为三类结果,第一类是“经济与自然资本协同增长”;第二类是“自然资本增长较大,但经济增长小”,第三类是“经济增长,自然资本负增长”。

  (五)测量计算法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数据采集,不同于传统审计的数据采集,传统审计的审计,只需要账册、凭证、表单、以及其他一些资料即可;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数据采集,可以说还是一个空白,除了几个用于汇报、宣传的概念性数据以外,其他什么都没有。要达到审计预期,要做的工作庞大而复杂,而且都是传统审计没有接触到的技能,比如: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国土、水资源、水环境、森林资源等数据的测量、绘图、计算等,都是时刻要用到的技能,我们必须快速学习掌握。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方法

  由于自然资源的特殊性,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仅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已经得到具有准确性、可使用性特点的审计结果,因此,需要多种审计方法相互结合来实现审计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实地调查法

  审计人员与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的相关资源和环境专家组成调查小组,到达自然资源资产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取样,并对样本进行检测,调查是否有出现污染的情况,此外,向长期生活在这些自然资源附近的居民发放问卷调查或面对面交流,了解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是否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或未及时处理高污染企业等,导致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通过这些信息的现场调查和搜集,共同研究确定在领导干部离任时的自然资源情况,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

  (二)资料审阅法

  这是较为传统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相关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与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的凭证、账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项目书、合同、记录等书面资料,重点审计用于资源环境管理方面的资金,包括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流向和管理的情况,资金的发放是否到位,其间是否出现资金链问题等,对于依赖自然资源建立起的项目应当审计其运营情况、日常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投入产出是否合理、有效等。

  (三)访谈法

  审计人员应当与单位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人员进行当面访谈,咨询与自然资源资产有关的情况,获取更详细的信息。与内部人员的访谈主要了解内部经营活动情况与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从细节中发现问题,以及内部文化和对于自然资源的态度,可以从中看出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视程度,并可以通过单独会面的方式,了解他们对领导干部离任前的工作情况的评价;而访谈的外部人员主要包括了自然资源所在地周边的群众、相关领域的专家等,了解所在地区自然资源的情况,作为最终的审计结论的重要依据,为被审计方提供审计意见。

  (四)统计分析方法

  由于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种创新的审计模式,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一些自然资源资产也难以用货币的方式来衡量,或是在衡量的过程中没有统一的标准,仅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使用对自然资源更具有针对性的科学统计分析方法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得出更为准确的审计结果。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包括了多种方法,主要是以指标的形式来衡量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的发展状况。包括有成本效益分析法,即通过分析自然资源项目所需的运作成本以及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来评价项目的优劣,最基本应当保证取得的收益应当大于投入的成本,当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收益时,项目为最优;信息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搜集不同项目的数据并汇总整理后进行统计分析,将对应项目的成本或收益分别进行比较,据此来判断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投入项目的好坏;环境标准分析法,是根据国内或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环境标准,对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的发展做出判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