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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时间:2018-04-06 12:37:19 民办大学 我要投稿

沈阳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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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工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6767万平方米(约合128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3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81平方米;生师比19.47:1;专任教师78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7.3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7.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493.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15.62元;图书129.3027万册,生均图书77.88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6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及使用原则。

  分省计划根据学校多年一志愿上线率以及报到率情况进行分配,并兼顾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科类”和“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130301

表演

四年

艺术理、文

艺术学

20000元/年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理、文

艺术学

16000元/年

1305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

四年

艺术理、文

艺术学

16000元/年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2016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学生入学1年后,根据学校规定、市场需求,依本人成绩自主选择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表演专业:20000元/人·年;动画专业和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16000元/人·年。

  住宿费: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评定。

等级

奖励金额(元)

受奖比例

本科生

专科生

特等奖学金

10000

5000

由院长办公会议视情况决定

“诗粮”奖学金

4000

2000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2%

学院级奖学金

等级、比例各学院自定

(单个奖项不超3000)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20-40%

  (2)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