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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政法规》预测题答案(2)

时间:2017-10-26 17:08:59 会计证 我要投稿

201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政法规》预测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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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判断题

  31.【答案】×

  【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一般不得相互抵消。

  32.【答案】×

  【解析】会计工作交接中,合理、公正地区分移交人和接替者的责任是非常必要的。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为由推脱责任。

  33.【答案】×

  【解析】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4.【答案】×

  【解析】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

  35.【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违反会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反会计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6.【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票据的填写要求。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37.【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异地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属于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38.【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签发空头支票的概念。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除银行予以退票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外,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9.【答案】×

  【解析】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40.【答案】对√

  【解析】移交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须对原工作期间经办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1.【答案】×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开户银行不可以受理。

  42.【答案】×

  【解析】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支取。

  43.【答案】√

  【解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44.【答案】√

  【解析】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45.【答案】×

  【解析】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

  46.【答案】√

  【解析】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47.【答案】√

  【解析】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48.【答案】√

  【解析】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规范实施的重要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

  49.【答案】×

  【解析】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通常而言,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但在我国《会计法》中的“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两种法律责任的形式,即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50.【答案】×

  【解析】虽然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第一责任,但是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也有一定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

  1.(1)【答案】AC

  【解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交,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在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①财政拨款;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精神,企业内部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不视同销售收入,相关资产的历史成本延续计算。

  (2)【答案】B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收人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予以扣除的项目

  (3)【答案】D

  【解析】补交企业所得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已交企业所得税

  2.(1)【答案】B

  【解析】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2)【答案】ABCD

  【解析】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都是必须记载的事项。

  (3)【答案】A

  【解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4)【答案】ABC

  【解析】票据的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5)【答案】BCD

  【解析】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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