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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河南教师资格考试一年两次!

时间:2017-06-15 15:25:33 教师资格 我要投稿

2018年起河南教师资格考试一年两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的条件。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提供河南教师资格考试资讯,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增加教师资格考试次数

  自2018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一年举办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以省里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明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范围

  (一)各类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学人员。

  (二)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三)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和教育硕士。

  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三、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的条件。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简化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

  为方便考生报考,自2017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网上填报后,资格审核环节,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面试。

  五、在部分高等学校设置考点

  为满足我省考生队伍不断壮大的需求,保证考试顺利实施,现遴选部分高等学校设立标准化考点,承担所在考区的组考任务,在考试业务上接受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做为标准化考点的高等学校(名单见附件1),要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填写《高等学校考点登记表》(附件2),并主动与考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接,根据标准化考点建设要求,在2017年10月底前建成标准化考点。要按照考务细则要求,合理安排考点,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组考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1305号)并参考《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各地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等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各高等学校在出具《高等学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附件3)时,一定要认真审查。在笔试报名结束后,各高等学校统一出具花名册,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交所在考区招办备查。

  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户籍或人事关系应在河南省。

  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毕业时可持毕业证和其它相关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2.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9年起提高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了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的内容与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文化素养,以及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2)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报考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2科,《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考察。

  (3)笔试方式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4)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为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社会、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学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与笔试报考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按教育部要求,目前由省统筹安排地市确定面试标准。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