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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时间:2017-06-09 11:22:47 教师资格 我要投稿

2017年宣恩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7〕4号)和《宣恩县2017年农村义务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招聘条件》(宣教人〔2017〕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宣恩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岗位性质(新机制、非新机制)、学段(中学、小学、教学点)和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入围初步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均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确定为面试正式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6月15日(星期四)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

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

岗位

学科

非新机制小学岗位所有学科

1、非新机制中学岗位所有学科
2、非新机制教学点岗位所有学科
3、新机制岗位所有学科

地点

宣恩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50号)

  三、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⑴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样本参见公告中附件3)。其中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聘用);

  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人员及非新机制教师岗位专科学历人员提供。其中2017年4月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未发的,必须持有相关认证机构的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聘用);

  ⑸下载并填写《宣恩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登记表》(附件2)并用A4纸打印1份,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在学历证号、学位证号、教师资格证号栏中填写预计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间。

  ⑹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⑴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不实、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⑵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按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按照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请考生保持报考时网上注册的'电话畅通,如注册的电话联系不上,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将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⑶附件2中“承诺人”必须考生现场签字,姓名不得打印。

  ⑷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根据所需从上至下依次按顺序装订:①宣恩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登记表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笔试准考证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复印件(或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认证机构证明原件)。

  ⑸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

  及弄虚作假,均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出现资格不符者,取消该考生的应聘资格。对提供虚伪造的证件及材料的考生,记录在案。

  ⑺未尽事宜,请咨询宣恩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18—58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