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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7-06-09 14:47:20 建筑施工 我要投稿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2010年行署机构改革后由原地区建设局和地区房产局合并新组建的市政府经济工作部门,正县级。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的办法、方案、意见和标准。

  (二)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制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和市级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

  (三)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拟订行业体制改革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四)组织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等标准研究和制订工作;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监督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处理工程计价争议;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五)规范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规章制度、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权属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及白蚁防治工作。

  (六)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建筑业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承担建筑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市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七)规范城市建设;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组织两城区城市环线、主干道、大型公益设施、重点公共场所、跨区的重要设施等项目建议。

  (八)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组织协调自然遗产项目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承担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及市场监管工作。

  (九)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改善村镇人居生态环境。

  (十)承担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减排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减排发展规划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一)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订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发展计划;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称职标准;指导行业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和注册登记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文电、保密、联络、督查、会务、信息、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应急处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管理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及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研究制订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发展计划;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标准。

  (二)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报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所属行业社团的财务活动。

  (三)政策法规科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的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四)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市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市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拟订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国家、省和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工作;收集统计上报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相关数据、信息和情况。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与登记、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和住宅产业化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核准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工作;组织房地产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全市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制订地方性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外地入铜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全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参与新建住宅区的竣工综合验收,督促住宅小区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基础配套设施设备的落实;负责住宅区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使用;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业管理;处理物业管理行业经营活动中的群众投诉。

  (六)建筑业管理科(铜仁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的督查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和审批管理工作;承办相关从业人员建筑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七)城市建设管理科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并督促落实;指导城市市政设施(不含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设施)、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审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组织实施城建行业的技术标准;培育和规范市政公用事业市场;负责组织市区城市环线、主干道、大型公益设施、重点公共场所、跨区的重要设施等项目建设。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

  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村房屋通用设计图的推广;组织开展各类试点村镇的规划建设及相关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的迁建(重建)工作。

  (九)勘察设计管理科(抗震办公室)

  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对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勘察设计市场及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组织或参与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推广、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认定、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市外入铜勘察设计企业;指导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建筑节能科技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新型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新型墙体革新材料、行业重点科技项目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减排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承担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指导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指导建设领域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认证、申报及技术的推广、信息发布与应用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能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监察室工作职责

  协助纪检组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本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级系统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和纠风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作风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各单位职能职责

  (一)铜仁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和政策。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承办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初审,报批事项;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自然遗产项目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环境综合整治、信息系统、开发利用及建设管理工作。承办风景名胜内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和特许经营的初审事项。指导城市园林工作,承担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及市场监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