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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17-06-01 14:41:46 建筑施工 我要投稿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负责全县住房和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

  地 址: 惠州市惠东县城河南路148号

  联 系 人: 黄海燕

  邮政编码: 516300

  电 话: 0752-8862163

  传 真: 0752-8924163

  电子信箱: hdxjsj@126.com

  网 址: http://www.hdxjsj.gov.cn/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察设计、市政及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级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城镇发展,并按照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出全县近期和远期城镇发展战略方案;负责城镇规划、城镇测绘、勘察设计和市政工程测量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县城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风景名胜区等工作。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指导村庄规划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乡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依法审批有关村镇规划。

  (五)负责全县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审查全县建设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以及组织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现场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七)负责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等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八)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城市测绘、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及资质审查登记;监督检查勘察测绘成果资料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的.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场地的选址定位和建设的规划许可管理。

  (十)负责指导全县城镇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负责城镇市政、管线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核发市政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实施;组织推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十一)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查询、利用与开发;负责全县城市地理信息协调的建设管理与应用;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管理。

  (十二)负责散装水泥管理和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站建设及资质的审查和上报工作;组织推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十三)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审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制订和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建设工程建材信息价。

  (十四)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五)负责燃气行业管理,上报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燃气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指导和协调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和园林绿化工作;统筹协调重点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十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制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和上报工作。

  (十八)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开展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http://www.hdxjsj.gov.cn/type.asp?typeid=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