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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2)

时间:2017-05-15 15:06:55 建筑施工 我要投稿

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四)深化供给侧改革,筑牢建筑业发展根基。

  从生产经营方式、生产要素投入、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治理制度等四个方面实施重点突破建筑业的供给侧改革,全面构建政府监督评价、企业检验评定、公众参与评议、行业自律协调的新型工程治理模式。大力推进“南宁注册”、“南宁制造”和“南宁使用”,做强做大南宁市建筑业。坚持促进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改变当前建筑业低水平企业过多、建筑产品品质不高、装备水平和核心技术落后、同质化竞争严重的不利局面,提升南宁市建筑业企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2018年我市建筑业产值1345.45亿元,增长13.5%的目标。

  一是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引导企业以工程总承包、PPP 等方式参与本市、外市和境外(特别是东盟各国)的基础设施工程,通过“高、新、专、精、特”技术、设备和建材在南宁本地的广泛使用和制造,形成设计、施工、采购完整、有效的服务供给能力。二是以建筑业“营改增”为契机,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生产经营集约化,推行企业内部信息化统一决策和集团化集中采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总部管控能力,推进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企业内的优化整合。三是逐步推出建筑企业减负政策和财税金融扶持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使建筑企业能够更便捷地以较低成本和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和创新工作以及生产的改善。四是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大力推进“南宁注册”,鼓励中直、区外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兼并、重组本地企业方式落户我市,对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超过一定标准的建筑业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五)加大为民建城力度,强化项目牵引,完善城市结构。

  着眼于城市发展的热点、难点、痛点,针对城市发展中的瓶颈和市民急需解决的问题,以项目建设为牵引,谋划和储备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积极探索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完善重大项目的快速响应和解决机制,努力突破融资难、征地拆迁难、管线迁改难等瓶颈。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提高项目推进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管能力,尤其是对自治区60周年重大项目、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区市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人员、职责、时间及进度,高质量、高效率地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实现城市面貌的持续更新。

  一是完善市区交通网络,构建综合立体交通格局。开工建设仁义大桥,推动城市东西向快速路和现有高速公路改造工作,搭建城市南北向快速通道,健全城市快速路网体系。整治拥堵节点,开展快速环路综合整治工作,启动邕武、秀灵-友爱立交的改造工作,新建大学-清川、秀厢-鲁班等立交,加快中华-园湖、凤凰岭-高速环路立交建设,继续开展人行过街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打通城市主要交通拥堵节点。打通“断头路”,开展征地拆迁攻坚战道路建设工作,打通或拓宽一批市区“断头路”“瓶颈路”,加强城市支路、微循环道路建设,畅通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配合牵头部门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快速公交(BRT)、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行车道、步行道等城市慢行交通设施,打造综合公共交通模式,促进居民出行方式的改变。

  二是加强惠民工程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坚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加快河南水厂、陈村水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基础供水能力;加快推进邕江取水口上移工程完成前期工作进入实质建设阶段,完善邕江上游水源地保护措施,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开展二次供水建设管理一体化试点,推动出台南宁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消除供水管理盲区。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推动《南宁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批复实施,推进我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项目建设。

  (六)推动里外兼修,打造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

  推进水绿融合,提高城市生态宜居水平。通过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实施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南湖-竹排江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沙江河流于综合整治、心圩江流域综合整治、朝阳溪环境综合整治、二坑溪综合整治等一系列治水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城市内河水系品质,打造百里秀美邕江。配合林园部门大力推进南宁园博园、青秀山公园、五象岭森林公园建设,提升一批城市主干道路、街区和公园的景观效果,努力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提高城乡环境承载力。推进江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等污水处理设施和“十三五”第一批22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在新城区以排水许可证管理为抓手,严格要求所有新建建筑的排水系统必须按雨污分流接入对应管网,以实现雨污分流率100%。配合装配式建筑、BIM技术推广应用,大力促进绿色建材产业提升,发展资源能源消耗低且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绿色建材,研究绿色建材生产布局,编制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和规范绿色建材应用。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推动建设一批成规模、有影响的绿色建筑产业基地,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在全市的合理布局。根据近期修订完善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西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绿色建筑的发展模式,理顺工作管理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七)着力文化建城,加快新旧交替。

  积极融入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理念,分类实施旧城改造, 强化城市文化特色、历史文脉的继承与发展,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坚持创新与传承相融合,促进新旧城区协调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开展分类实施旧城改造课题研究,制定分类实施旧城改造有关政策,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总体提升”的原则,采取综合整治、整拆结合和拆除重建等方式,分类实施“三旧”改造,加快推进“三街两巷”项目重点片区(金狮巷片区、兴宁路民族大道兴宁路西一里围合片区、水街片区)建设。编制旧城改造三年滚动实施计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实现项目动态管理;优化旧改项目土地熟化人制度,完善熟化人征集机制,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参与土地熟化,简化工作流程,争取改造项目尽快启动;加强对城区棚改工作的指导,试点启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利用政策性贷款支持,把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安置住房建设或筹集、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项目实施主体承担。

  (八)扩容增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的原则,推进城市的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乡镇、农村延伸覆盖,做到“无缝对接”、互联互通,促进城乡之间各种要素的双向流动。2018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进入“宜居乡村”活动阶段,其中我委负责牵头开展“基础便民”专项工作。通过结合精准脱贫工作,进一步完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塑造乡土特色乡村风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推进“三改(实施农村厕所、厨房、栏舍改造)、六提(统筹推进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垃圾治理、村屯建设、住房安全、能源利用等六项水平提升工作)、三增(增加农村供电能力、通讯能力、公共照明能力工程)”工程;3月底前完成34个农村生活垃圾乡镇片区处理项目以及89个村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第二批项目百镇建设示范金陵镇、古零镇建设;指导第三批百镇建设示范项目罗波镇、古辣镇、六景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指导宾阳县开展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统筹开展第二批49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含12个市级示范村)建设,打造符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环境优美、富有乡土气息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完成江南区扬美村等获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4个村建设。

  (九)创新管理模式,构建监管有力、运行有序的行业生态。

  一是提高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结合BIM云中心建设,整合机关业务科室及下属二层机构的信息资源,打通市城乡建设系统内部的信息交互流通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建立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查询平台),依托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介,提供工程概况、工程造价信息、旧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公共服务信息的查询服务;建立建筑行业诚信考评平台,通过对参建单位的诚信考评分进行统计分析,与执法计划与动态监管机制、施工进度等信息结合,为工程或企业评优、公众评价提供数据依据。

  二是创新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推动公用事业行业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的公用事业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水气服务信息公告发布、用量查询、缴费、用户报装报修、自助修改信息、投诉等功能,真正方便群众生活;以打造“智慧燃气”和“智慧水务”为目标,结合BIM“云中心”的建设,指导燃气企业将现有的燃气监控系统、SCADA系统、GIS系统与“云中心”相结合,指导供(污)水企业将现有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调度中心系统与“云中心”相结合,通过行业监管部门网络平台与企业内部运行管理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及时对企业及场站运行情况、管线破损情况、管网流量控制、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用户端异常情况等进行监控,提高公用事业行业的监管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探索放开液化石油气市场设点限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市场手段自主整合,优胜劣汰,提高整个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带动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三是创新行业执法体制。根据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及时修改权利清单,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工作机制等内容;推行互联网+执法,借助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参照“智慧青秀”APP模式,及时将执法人员行政检查发现的问题拍照上传,以便综合执法部门更快地查处;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抓好信息归集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将抽查结果和诚信考评衔接起来,形成联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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