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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29 14:56:02 建筑施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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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用7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当计划做某项工作时,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用7篇)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房屋建筑参建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纳入住建部门监管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否依法落实安全责任。

  (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是否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四)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和边坡作业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维修保养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安(拆)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关规定足额配备。

  (六)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七)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外电防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八)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明火作业、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活动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九)扬尘污染整治情况。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和工地车辆出入口是否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拆除工程是否设置全封闭围挡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送渣土、建筑垃圾及粉状物料的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密闭措施;是否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各项防尘措施。

  (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等情况。

  (十一)汛期安全防范情况。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和场所,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施工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以及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部位是否进行有效防范;对可能出现的雷电、台风、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机制是否健全和完善,各类防汛资金和物资是否足额准备到位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5月15日前)。各县(市)区、示范区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示范区住建部门督促指导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8月至11月)。各县(市)区、示范区住建部门在有关单位和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开展拉网式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市住建局将在县(市)区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相关地区存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责令停工整顿的项目组织相关单位逐一实施复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企业,进行挂牌督查督办,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省厅将适时对各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请各县(市)区做好迎检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2月)。各县(市)区、示范区住建部门对本地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深化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住建局成立焦作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胜利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 杰 市住建局安监站支部书记

  成 员:张红兵 市住建局安监站副站长

  刘波涛 市住建局安监站副站长

  秦 妍 市住建局安监站副主任科员

  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安全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张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示范区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汲取外省外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要把专项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一并推进。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开展行动,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县(市)区、示范区住建部门要制定详细计划,强化检查督导,每月对辖区内在建工程检查督导不少于一次,市住建局每季度将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一次检查督导。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南水北调安置、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性项目和省市重点工程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双落实,有效提升整体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三)严格执法,规范市场。各县(市)区、示范区住建部门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为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的监管,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登记、实施检查

  各施工单位要首先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省厅《省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要求,自查本工程是否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项目部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辨识与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整治期间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的必须严格按专项方案实施,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报我局质(安)监站项目监督人员备查,未报备的`不得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二)建筑起重机械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履行程序等情况;未经安装检测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履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

  3、坚决淘汰危害安全的单钢丝绳物料提升机和安全装置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双钢丝绳物料提升机。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工、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卸料平台安全门必须采用标准化、工具化产品;自制安全门高度不小于1.8米,不小于∮14方管制作;人货电梯应设置在外侧开启。

  6、物料转运钢平台必须经设计计算并提供计算书。

  (三)脚手架工程及模板支撑体系

  1、各类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情况;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程序的落实情况。

  2、各类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验收和使用情况。

  3、各类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外脚手架(钢管)外立杆、剪刀撑必须分色油漆。

  (四)基坑工程

  1、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情况;尤其是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情况。

  2、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现场落实情况。

  3、基坑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法规、标准的落实情况。

  (五)“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1、安全网必须采用国标网,应有安监部门安监标志。

  2、楼梯口临边必须用钢管进行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高度不小于1.8米并采用标准化、定型化产品,自制防护门必须采用不小于∮14方管制作。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执法检查阶段以及总结提高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由我局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认真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集各参建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7月至8月中旬)。在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发现隐患拒不整改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网络曝光、行政处罚等)。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各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制定防范措施,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完善相应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排查。各参建责任主体要紧紧抓住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力求治本。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是否执行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方案实施等情况。

  (三)注重工作结合。各参建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本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对照相关标准、规范认真进行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质(安)监站,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

  (四)建管科、质(安)监站应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对各工程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专项整治不力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区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扎实推进“除险保安”迎战行动及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建设厅《xx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市住建局《xx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遏重大、降较大、保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杭州亚运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xx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厘清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职能交叉领域职责分工,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专职人员全过程管理、勘察设计人员技术交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监理人员旁站巡视等制度,做到职责到底、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厉打击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强化行刑衔接,发现涉及危险作业罪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3、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强化差异化监管。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市场监管中的运用,营造诚信导向的市场氛围。二是持续规范招投标活动。强化部门联合监管,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封堵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持续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勘察设计与建筑市场以及工程施工质量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勘察设计和建筑市场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规范设计变更手续,杜绝无序变更行为。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行业自律意识,维护勘察设计与建筑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完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四是着力深化“两场”联动。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开展标后履约检查,重点查处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执业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人证不相符、履职不到位,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到位等问题。推进实名制管理全覆盖,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推动考勤发薪联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到岗率按照60%要求进行考核。对于实名制数据虚假、到岗率不符合要求,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和采取劳动保护措施安排上岗的,一律实行处罚和信用扣分。

  4、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清查工作。在前期全省建设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基础上,根据区政府统筹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依职责对城镇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消防、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行为深入开展排查,严厉打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非法违法行为。

  5、狠抓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动态清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全过程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动态新增危房,推动长期无人使用闲置危房治理解危,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防控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落实安全整治问题清单和“3030”闭环机制,实行每月整改销号管理,保证隐患动态清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排查施工现场危险源,梳理编制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清单,发现危险源存在安全隐患的,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方案。

  7、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规定》,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加强危大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危大工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特别是深基坑、模板支架、脚手架、钢结构等的.“防坍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爬架试点项目申报及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审查核对申报材料,并加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做好爬架使用登记工作,密切关注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治理行动,摸清现状底数,综合治理起重机械事故链条,消除设备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监测、使用、维保等环节市场行为。推进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全面应用“xx市起重设备信息化监管平台”,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企业、设备、人员信息入库管理,落实设备重要部位悬挂电子证书制度,完善“建机一体化”管理机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建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维保等监管“一张网”建设,严控挤压、撞击、坠落、出轨、倒塌、倾翻、折断、触电等事故风险。

  9、加强深基坑安全管理。按照《xx市建设项目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落实深基坑设计、施工、勘察、监理、检测等主体单位责任,完善深基坑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开挖分区和开挖方式,加强支护支撑梁体系施工安全,做好基坑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监测等周边设施监测。

  10、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情况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督促建设单位按时拨付、施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四口、五临边”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落实作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全面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11、重视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疏散预案,落实三级动火批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训培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并保证消防供水能力,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及生活办公区域等消防防火重要场所配置足量灭火设施;加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彩钢板房材料阻燃性质,杜绝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电瓶车棚私拉电线等乱象。

  12、强化亚运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按照“抓进度保质量重安全”要求,全面加强亚运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安全管控,严惩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挤占安全投入等行为。

  13、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面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样板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我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重视标化创建计划申报,强化标化过程管理,将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二是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20xx年7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均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三是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应用。20xx年10月底前,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面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四是提升事故风险预防能力。积极探索“安责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分批次为参保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推广应用安责险事故服务系统平台,实现安责险投保、服务、理赔等信息化管理,督促保险机构增加服务频次、提升服务质量。20xx年底前,所有参保企业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以文明施工“六个必须”和“市区打桩挖土阶段扬尘四项基本措施”为抓手,实行差异化管理,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打桩挖土阶段项目,督促现场落实扬尘排水措施,全力推动现场文明施工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5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动员部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20xx年10月)

  各单位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安全生产及“防坍塌、防高坠”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20xx年6月底前,完成勘察设计行业和建筑市场行为自查自纠,20xx年7月底前,完成第二轮安全生产全面排查;20xx年8月底前,我局将结合“铁锤”6号行动,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抽查重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集中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20xx年10月底前,结合重点任务开展力推全区第二轮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攻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单位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我区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改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到当前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施工安全治理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到位。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施工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制,单位法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带班检查等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

  (三)执法到位。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模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并按规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统筹到位。各单位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治理行动各项具体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宣传到位。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采用发放手册、观看安全警示片等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着力消除我县自建房及经营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和其他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学校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排查内容。一是建筑基本情况。对照建筑图纸、产权等资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二是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隐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隐患;失修失养,包括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消防不达标等隐患。三是周边环境。包括占压地下燃气管道、存在地质灾害、边坡不稳定等隐患。

  (三)全面排查。一是明确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二是全面摸底。采取“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双签字”制度,全面查清风险隐患底数。三是建立清单。及时建立安全“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四是强化统筹。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把自建房排查整治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燃气管网等整治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治理。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

  (四)彻底整改。一是第一时间撤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应首先撤离全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二是第一时间关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根据隐患程度高低及时停用。三是第一时间整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坚决消化存量。四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专业鉴定、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把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关,坚决遏制增量,实现房屋建设使用本质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4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面动员部署,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除患阶段(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30日)。

  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形成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对问题清单中的既有建筑,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逐一确定处置意见,该撤人的撤人,该停用的停用,该除险的除险。对短时间内能够整改到位的,6月30日前完成。

  (三)彻底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对于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C、D级房屋建筑,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到位的处罚到位,9月底前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积极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门户网站、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重要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借助本地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负责施工安全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近年出台的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年出台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星期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在在蓬江区白沙工业大道人才智力市场(即蓬江区消防大队旁边)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工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要求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为主题的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参加当地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在6月16日组织的本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我局《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建函〔20XX〕430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建函〔20XX〕494号)等文件要求,以防范较大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为中心,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安全隐患,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坍塌和高处坠落及火灾事故。

  (四)积极参加新《安生产法》宣贯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安全生月活动”期间将组织三期新《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宣贯班,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以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6月1日至3日在广州市举行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开展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人员参观学习,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上台阶。

  (六)各施工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通过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将学法学规范活动延伸到企业管理层,延伸到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一线班组。

  3、要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要求组织开展好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施工安全整治的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广泛调动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的“质安杯”征文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建筑工程管理科、市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开展。此外,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项主题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重视发挥相关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筑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认真总结通报。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6月23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科汇总上报省厅,省厅将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

  为贯彻落实《XXXX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XX〔20xx〕120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按照文件有关精神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司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自纠,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摸清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底数,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项目施工现场责任主体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为支撑,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推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通过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XXX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形成检查记录。督促各项目部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书面记录,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形成整改反馈记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总经理(公司法人代表)担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是:在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公司生产特点,组织制定(修改)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3、公司设专职生产管理员,其职责是:在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必须做好有关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计划、总结、上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4、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为各项目部负责人,是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落实安全措施,制定本部门具体安全制度执行细则;搞好各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杜绝由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造成的安全隐患;做好相关劳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完善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检查重点

  根据《XXXX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突出超高建筑、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施工塔吊、施工电梯、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

  五、工作方式

  (一)公司对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项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情况排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各项目部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各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排查,形成检查台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条落实整改,并形成书面自查自纠记录报公司存档。

  六、工作步骤

  根据文件要求精神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及项目部同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公司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求各项目部立即整改,并形成书面反馈单,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各项目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专项检查记录及整改单报公司存档。通过全面排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对各项目开展大检查情况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二)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健全总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定期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根据所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的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安排、检查组人员构成、主要检查内容等。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排查治理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防范高处坠落、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消防和加强一线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

  1、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专项整治。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将工作落实到工程项目的每个环节。严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要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和管理,作为隐患排查治理重要的工作来抓。

  3、预防坍塌专项整治。加大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坍塌事故的发生。

  4、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开展对“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5、施工消防专项整治。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加大施工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体系,开展施工消防的隐患排查整治,着重对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四)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为提高安全生产目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对各项目部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效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令财产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

  根据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要求,为扎实做好老楼危楼的安全大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范围内老楼危楼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范围

  对我区辖区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具体包括:

  (一)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三)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现象,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五)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老楼危楼的安全状况。

  排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排查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

  排查老旧房屋安全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老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排查内容。

  入住时间较早的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直管公房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质量安全状况,是否落实管理责任制。

  (四)建筑功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排查。

  包括老旧居住小区建筑的抗震、耐久、防火、安全、建筑节能、无障碍(包括电梯)、信息化、厨房卫生间等使用功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基础设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主要问题排查。

  包括供水(小区供水管网、一户一表改造)、排水(包括小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燃气、供电、照明、通讯;小区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智能化安保措施、指示标示牌;小区绿化、风貌、垃圾收运设施、物业和生活配套用房等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xxx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xxx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苏兴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本次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坚持“党政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各镇(街道办)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一)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此次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的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老楼危楼(含征地搬迁安置房)安全大排查的`具体实施;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紧急避险预案;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基础档案;对已排查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要立即确定专人实行24小时监测,并启动紧急避险预案,迅速转移安置。

  (二)区住建局的职责

  牵头组织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导协调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设施安全的排查处臵工作;负责汇总上报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相关数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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