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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8-03-01 12:20:35 建筑师 我要投稿

2017辽宁省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月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7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13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4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7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二、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7〕7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及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规定:

  凡在我省勘察设计单位中(含中央各部委驻辽宁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符合考试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地区居民也可申请参加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网站(www.pqrc.org.cn)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应试人员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3)。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资格审查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一级注册建筑师老考生(2007—2014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4.二级注册建筑师老考生(2011—2014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5.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承担设计项目和主要业绩成果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安排

2017辽宁省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四、考场设置

  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二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237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客观)考试每人每科6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主观)考试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客观)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主观)考试每人每科75元。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