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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的审查范围

时间:2017-07-03 19:53:19 建筑工程类 我要投稿

建筑施工合同的审查范围

  施工建设中离不开形式丰富的施工合同,审查合同如何成立或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是否生效等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审查过程中要时刻考虑法律后果,并结合合同类型进行区别审核。那么建筑施工合同的审查范围包括哪些呢?

建筑施工合同的审查范围

  一、物料采购

  (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信文件;

  (2)供应商履约能力评估;

  (3)明确付款方式及账期;

  (4)采购频率和价格控制;

  (5)税务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6)审核合同条款是否明确;

  (7)关注违约金、罚金、适用法律、管辖范围、知识产权、保密等条款;

  (8)审核采购协议、质量协议之间是否协调无矛盾;

  (9)物资交货检验及收货条件;

  (10)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保证条款。

  二、工程施工

  主要包括咨询服务类、施工承包类、零星工程类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类,由于基建类合同履行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专业性较强,签订前须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合同内容与可行性。

  三、条款审核

  (1)审核合同文件中双方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与检验等条款,在前期予以明确;

  (2)明确材料设备供应周期、类别,并商定工程变更处理办法;

  (3)明确竣工验收与结算方式;

  (4)审核关键性条款,审核对于工期顺延、隐蔽工程验收的约定是否合理;

  (5)明确工程资料交付要求;

  (6)明确违法转包、挂靠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合同

  (1)物流运输合同审核运输方式及价格、是否已购买保险,并审核财产范围是否明确;

  (2)委托加工合同审核委托加工产品范围及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核定价格;

  (3)施工改造合同审核价格、验收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是否符合财务规定。

  五、风险审查

  风险性审查过程内容如下:

  (1)审核各方责任是否合理分担;

  (2)交易实施过程是否安全,明确不可控因素并进行风险评估;

  (3)考虑发生合同纠纷的可能。依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完整审查

  (1)审核合同内容的前后一致性,内容是否逻辑严谨、前后一致;

  (2)主合同内容和附件内容是否统一;

  (3)并对合同前后内容产生矛盾或冲突时的处理原则作出约定;

  (4)明确以主合同内容为准或以合同附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