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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时间:2017-06-17 09:26:21 国际中小学 我要投稿

2017年鹿城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鹿城区教育局召开媒体见面会,发布了《2017年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是鹿城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希望大家喜欢!

  今年全区预计招收292个班级、 11593名学生,报名工作将于7月4日启动。家长可添加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小学招生”、“lcqxxzs”了解更全面的信息。

  与往年相比,今年鹿城小学招生有三大变化: 南浦小学、瓦市小学瓦市校区、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施教区范围内,2017年7月10日之后新登记的房产,将执行“三年读一户”的入学政策;入读广场路小学、蒲鞋市小学、瓦市小学、城南小学、建设小学、水心小学、南浦小学、百里路小学等学校的小面积产权(20-60平米),在原已有的持有产权满三年条件基础上,2018年秋季入学还需要提供水电费等居住依据;温州市锦江路小学在招收施教区范围学生基础上,在有空额的情况下,可接收大自然花园、白麓城、温州大公馆、温州悦府楼盘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一、小学施教区

  1、报名对象有七类

  今年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仍按照“免费、就近、免试、均衡”的原则,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下列各类适龄儿童入学:

  (一)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二)驻扎在鹿城区域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三)市政府和区政府引进并服务于鹿城区域的高级人才子女。(四)鹿城区籍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华人子女。(五)在鹿城区投资、经商、工作并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台湾同胞子女。(六)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1号)精神,父母一方参加积分管理并符合入学要求、确需在鹿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七)非鹿城区户籍,父母在2017年7月10日前(含2017年7月10日)已持有鹿城城区房产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该类对象视全区学校学额空缺情况进行摇号补录)。

  2、分类分期报名

  按照分类登记、分期报名、分批落实的原则,一类鹿城区户籍施教区学生,于7月4日、5日、7月10日(补报时间)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二类鹿城区户籍统筹学生,于7月6日登录“鹿城区小学统筹生、缺补生报名预约系统”(http://sun.lcedu.net.cn),进行网上报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段在7月7日、8日、10日到招生办(临时设杨府山路7号鹿城实验中学内)确认信息;

  三类父母一方纳入鹿城区积分管理且符合省定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于7月4日、5日,7月10日(补报时间)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名;

  四类父母一方纳入鹿城区积分管理,不符合省定条件但积分达到入读民办小学要求的新居民子女,请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咨询各民办学校;

  在完成以上对象的招收后,如有空余学额,将对非鹿城户籍、父母在2017年7月10日前(含)已持有鹿城城区房产一年以上(时间以产权证颁发时间为准)的适龄儿童(缺补生)进行摸底登记,具体时间安排为:7月18日登录“鹿城区小学统筹生、缺补生报名预约系统”(网址 http://sun.lcedu.net.cn ),进行网上报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在7月20日、21日、22日,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区招生办(临时设杨府山路7号鹿城实验中学内)确认信息。

  3、招生变化看仔细

  与往年相比,今年鹿城小学招生有以下变化:

  针对部分学校施教区学区房交易频繁、学生严重超出的现象,南浦小学、瓦市小学瓦市校区、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施教区执行“三年读一户”的入学政策,即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并明确将法律意义上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的核心家庭计为一户。同时按照“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原则,对2017年7月10日(既2017年报名截止日)之后新登记的房产执行该政策,此日期之前已经登记的学区房则执行原入学政策。

  针对持有小户型学区房,空房入学的情况,对于入读广场路小学、蒲鞋市小学、瓦市小学、城南小学、建设小学、水心小学、南浦小学、百里路小学等施教区,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在原已规定领取产权证(包括新购房、析产、继承等)须满三年的基础上,2018年秋季入学,持有此类房产权证入学的,还需提供居住于此的生活依据,如水电费等。

  温州市锦江路小学施教区与去年一致,另大自然花园、白麓城、温州大公馆、温州悦府,可选择到该校报名,学校在有空额的情况下予以接收。值得注意的是,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期房,期房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均登记为本人的,等同于房屋产权。

  4、拆迁房小学学区这样做

  针对“大拆大整”“大建大美”所牵涉的拆征房屋的小学学区问题,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38号)规定,实行货币补偿、期房安置房收购或者在征收范围外产权调换安置的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已出生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如同时符合征收决定公告当年及小学入学当年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保留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小学入学资格。

  拆征工作启动地块,在房屋征收公告决定发布后,相关房屋的不动产变更将受限,请家长关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相关信息。

  5、这些民办小学有招生

  今年对外招生的民办学校有:沁园小学、白鹿外国语学校、瓯江小学、瓯越小学(包括丁字桥校区、翠微校区、垟田校区、双岙校区、府东校区)、育才小学、慧才小学、益民学校、春蕾小学、鸿源小学、香樟小学等。

  二、问与答

  1、共有产权可否作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户口在鹿城区各街道,父母亲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产权,父母持有部分如符合入读施教区学校条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学校在学额允许情况下予以招收。

  2、房屋产权证地点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哪里报名?

  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其父母的`房产权证地点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权证地点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但作为第二批招收对象,如果第一批对象人数已满,人户分离的对象将被纳入区招生办统筹安排范围。

  3、使用祖父母产权的怎么报名?

  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名下无房产的,近三年来儿童及其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居住均在(外)祖父母房产处,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直接到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4、华侨儿童入学如何报名?

  鹿城区籍合法出国的华侨子女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小学的,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参照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监护人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直接到施教区学校或招生办报名;监护人为法定第三、第四顺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的,凭监护人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区招办报名,由区招办给予统筹安排。

  非鹿城区出国的华侨子女如确需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户籍在鹿城区,并持有鹿城房产的,可凭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区招办报名,由区招办给予统筹安排。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施教区是随母还是随父?

  父母离异的鹿城街道户籍适龄儿童,依照法院判定到现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

  6、非鹿城户籍适龄儿童要在鹿城区入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1号)精神,其父母一方必须参加我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

  父母一方参加鹿城区积分制管理并符合省定条件的,可以持省定条件相关证件、户口簿、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积分管理部门提供的“新居民积分卡(符合省定条件)”到以下指定公办学校报名:岠江小学、五星小学、南汇小学东屿校区、嵇师小学、鞋都三小、双桥小学及部分乡镇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4日、5日,7月10日为补报时间。

  符合省定条件的具体凭证为:

  1.无监护条件凭证: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2.居住凭证: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我区居住证或一年(含)以上的临时居住证,并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居住证明。

  3.在鹿城工作凭证:个体经商户或企业法人需提供一年(含)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一年(含)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

  4.参保凭证: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并交纳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5.计生凭证:新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须提供本年度经现居住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父母一方参加鹿城区积分制管理,不符合省定条件但积分达到分数线(2017年确定为30分)的,可以持户口簿、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积分管理部门提供的“新居民积分卡”到民办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