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小学 百分网手机站

中学生安全教育教案(2)

时间:2018-01-24 10:23:32 国际中小学 我要投稿

中学生安全教育教案

  【2】中学生学生安全教育教案

  一、 交通安全

  二、 消防安全

  三、 踩踏的事故

  四、 卫生防病饮食安全

  五、 其他危险情况

  案例]唐山林西百货大楼“2、14”火灾

  路口交通事故

  通江县踩踏的事故现场

  [引入]:在我国,每年都会出现各种诸如火灾、交通、拥挤踩踏等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在这些伤亡的人群中,中学生占了一定的比例。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全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6万之多,平均每天就要有40名中小学生死于非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生命就如同生机勃勃的花季,对中小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就如同在他们的花季生命中播下平安的种子。从这一点来说,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老师真的很不希望这些不幸的事发生在你们身边,所以,我们很有必要来学习“安全教育”。

  一. 交通安全

  汽车是现代重要的交通工具,人们在享受汽车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交通事故带来的困扰。车祸,现在已成为人类第一杀手。一百多年来,全世界葬身于车轮之下的人数已达4000万,超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死亡人数,而且每年还在以40万人的速度递增,因此,人们称交通事故是马路上的战争。

  在城市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是机动车撞着骑车人和行人,从而导致骑车人和行人死亡。因此在交通行车、行人过程中,同汽车、机动车相比较,骑自行车人、行人总是处于交通弱者的地位。学生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同样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交通事故的困扰。

  所以,避免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不仅仅是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每一个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乘车人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行路,确保交通安全。

  例一,某高校研究生谭某(男,22岁)到同学处玩,在返回本校途中,某建筑公司解放牌大货车带挂车由后面驶来,驾驶员鸣笛示意超越。由于前方道路右侧堆放大量木料占据路边,骑车人听到鸣号后未予理会,继续行驶并发生摇晃,当自行车与汽车齐头时,前轮偏转与汽车右前轮发生刮擦,骑车人倒入汽车与挂车之间,被挂车右前轮碾压头部,当场死亡。

  分析:机动车在其正确行驶路线上比非机动车有“先行权”,自行车在遇前方路障需要绕行占道时,一定要主动避让机动车,那种“反正你不敢轧我”的侥幸心理和故意不让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是非常错误的,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须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4)列队横过行车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观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4)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5)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6)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7)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还规定:“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残疾人专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边行驶”。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道口时,“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支、干道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

  上述这些规定,是骑车人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定,也是骑车的安全保障,不遵守这些规定就有可能付出血的代价。

  (六)乘车人交通安全

  《条例》规定,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有下列情况不应乘车,以免发生危险:

  第一,发现车辆破损,声音异常时;发现驾驶员精神状态不佳、酒后驾车时;发现车辆不正常运行、客货混载、违章超载时;发现客车有其他违反操作规程时。

  第二,恶劣天气如大风、大雨、大雾、大雪不坐汽车长途跋涉。

  第三,病中无人陪伴不要乘车。

【中学生安全教育教案】相关文章:

1.中学生寒假安全教育教案

2.中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3.2017中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案

4.中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班会教案

5.2017年中学生安全教育教案

6.中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案

7.中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教案

8.2017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