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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时间:2025-09-28 11:31:37 晓映 公路造价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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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价一般由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公路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编制者对其具有绝对的掌控权。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会对整个招投标的效果产生直接影响,编制过程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1

  1招标文件编制问题

  我国公路建设具有造价高、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点多、线长、面广、户外作业环境复杂、不可控制因素多等特点。因此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容易出现深度不够、不完善等问题。简单套用招标文件范本、FIDIC合同文件范本、未能充分结合项目的水文地质、地理、勘察及本身特点等实际情况;漏洞大,特别是各分项工程量的编制和套价最繁琐、最关键,也最容易产生问题;编制人员在编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漏项、数量核对错误或计算错误,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特征和内容描述不确切、不全面;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或存在其他缺陷等。

  2计价、组价问题

  相关定额、费率计取混乱,缺乏时效性,随意性强,不按规范计价,有些分项组价不准确、不完整(有些分部分项工程在定额中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选项能套用,如道路工程中,水泥稳定碎石道路基层定额的套取,就没有现成的定额套用),风险、利润考虑不周全,材料设备价格偏离市场实际,拟定的'施工方案不完善等。

  3招标控制价的设定问题

  没有充分考虑市场情况及风险因素,招标控制价设置有问题。如设置太低,甚至低于社会平均先进水平,则难以保证招标质量;设置过高,则造成投标方利润高于正常水平或是简单的按公式套用。

  4投标人对复核缺乏重视

  计价清单规范中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但由于工程项目工期要求紧、工作量大、投标时间紧迫,投标人没有充裕的时间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或者即使发现招标控制价尤其是招标工程量有问题,也会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来获取更高的利润。

  5备案审查的问题

  备案审查走程序、流于形式。有时编制者跟审核者之间的经验能力悬殊太大。审查者的职业技能,职业素质不高,审核资格不够,未能达到最初的审查意愿。

  标方只提供招标控制总价,未提供综合单价明细分析表,致使审查单位无法详细审核,并且投标方也无法进行复核。

  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2

  一、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核心依据

  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需以多维度依据为支撑,确保合法性与准确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

  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JTG/T3800-2017)等文件,明确编制原则、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同时,需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政策,如人工单价调整文件、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办法等,确保符合区域行业要求。

  项目基础资料

  包括经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需加盖审图机构印章),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勘察报告、地形测绘图等。这些资料直接决定工程的规模、技术标准、施工工艺,是工程量计算与造价测算的基础。

  市场价格信息

  材料价格需以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为基准,对于信息中未涵盖的特殊材料,需通过市场调研确定,调研对象应选择3家及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取加权平均价作为参考;人工单价按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公路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执行,若存在专业工种差异(如隧道施工、桥梁吊装),需结合行业惯例调整;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同时考虑机械闲置费、维护费等潜在成本。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核心流程

  (一)工程量清单梳理与核对

  清单编制原则

  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内容编制清单,确保与设计文件一致。例如,路基工程中“路基挖方”需明确土、石方分类,桥梁工程中“钻孔灌注桩”需标注桩径、桩长及混凝土强度等级,避免因清单描述模糊导致后续造价争议。

  工程量计算要点

  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采用“按图计量”原则计算工程量,需注意以下细节:

  路基工程:扣除桥梁、隧道占用地段的工程量,考虑路基加宽、超高段的额外工程量;

  路面工程:按设计面层、基层、底基层的结构层厚度与面积计算,注意交叉口、匝道等异形区域的面积换算;

  桥梁工程:区分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需扣除保护层厚度,预埋件(如支座、伸缩缝)需单独列项;

  隧道工程:按隧道长度、断面面积计算开挖工程量,同时计入初期支护(锚杆、喷射混凝土)、二次衬砌的工程量。

  计算完成后,需与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差异率超过3%的项目需重新核查,确保工程量准确无误。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招标控制价的核心组成部分,计算公式为:分部分项工程费=Σ(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的组价是关键,需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测算

  以“C30混凝土箱梁”为例,先根据清单工程量计算混凝土用量,再按当地材料信息价确定C30混凝土单价(含运费、泵送费);钢筋用量按设计图纸计算,结合钢筋加工损耗率(通常为2.5%)调整;机械费用包含混凝土搅拌站、吊车、振捣器等台班费用,同时考虑机械进退场费(按单次往返里程计算)。

  管理费与利润计取

  管理费按工程类别计取,其中路基、路面工程按人工费+机械费的15%-18%计取,桥梁、隧道工程按20%-25%计取(因技术难度高、管理成本大);利润按人工费+机械费的8%-12%计取,具体费率需结合项目规模与市场竞争情况调整,小型项目(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可适当提高利润费率,大型项目(投资额超5亿元)需控制在合理区间,避免过高或过低影响投标积极性。

  风险费用考虑

  主要针对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与施工技术风险,材料价格风险按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总额的.3%-5%计取(若项目工期超过1年,需提高至5%-8%);施工技术风险(如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额外支护、工艺调整)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计取,风险费用需单独列项,明确承担方为招标人或投标人(通常材料价格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施工技术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三)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税金计算

  措施项目费

  分为单价措施项目费与总价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如模板、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清单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组价方式同分部分项工程;

  总价措施项目费(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需按人工费+机械费的10%-12%计取,且不得低于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

  其他项目费

  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10%计取,用于支付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但暂不能确定的费用(如设计变更、索赔);

  暂估价针对专业工程(如钢结构制作安装、机电设备采购),按招标人与专业工程分包人协商确定的价格计入,暂估价项目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分包范围;

  计日工按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计算,人工计日工单价需高于正常人工单价的20%(考虑零星作业效率低的因素)。

  规费与税金

  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按人工费的25%-30%计取(依据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增值税税率为9%,计算公式为: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9%。

  三、关键环节把控与常见问题应对

  (一)设计变更与动态调整

  若在编制过程中遇到设计文件调整(如路线优化、结构形式变更),需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获取最新设计图纸,重新计算工程量与造价。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如桥梁跨径调整、隧道长度增减超过10%),需组织专家论证,评估对招标控制价的影响,确保调整后的价格仍符合项目投资估算要求。

  (二)不平衡报价风险防范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需避免因清单项目价格偏差导致投标人不平衡报价。例如,对于前期施工的项目(如路基挖方、桥梁基础),综合单价可适当提高(高于市场平均水平5%-8%);对于后期施工的项目(如路面面层、隧道二次衬砌),单价需控制在合理区间,防止投标人通过压低后期项目价格、抬高前期项目价格获取超额利润。同时,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平衡报价的认定标准与处理办法”,如当某清单项目单价偏离招标控制价单价15%以上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调整。

  (三)数据核查与复核机制

  内部复核

  安排2名及以上造价工程师采用“交叉复核”方式,分别计算同一项目的造价,若差异率超过2%,需共同核查组价过程,重点检查材料价格选用、费率计取、工程量计算等环节,确保无计算错误。

  外部审核

  对于投资额超1亿元的项目,需委托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编制依据的合法性、工程量的准确性、费用计取的合理性,审核报告需作为招标控制价发布的依据之一。

  四、招标控制价的发布与后续管理

  发布要求

  招标控制价需在招标文件发出前7天,通过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同时提供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费率计取标准、风险费用考虑因素等),方便投标人查阅与核对。若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需在发布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需在2天内予以答复,若异议成立,需调整招标控制价并重新发布。

  后续调整

  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因政策调整(如税率变化、人工单价上调)或设计变更导致招标控制价需调整,需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后,在投标截止日前5天发布调整公告,明确调整范围与计算方式,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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