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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办法(2)

时间:2017-06-07 16:28:46 城市规划师 我要投稿

湖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十)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 实施部署,并对局部重要地段的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 划设计。

  第二十二条 集镇建设规划的期限应当与村镇总体规 划相同。

  第二十三条 集镇建设规划成果包括图件和文件。

  集镇建设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 规模论证报告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第二十四条 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图件:

  (一)集镇建设规划──现状图:图纸比例:1:1000~1 :2000,图幅应覆盖规划区范围。 标明集镇建成区范围, 按《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中村镇用地分类确定 集镇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道路系统,主要交通设施等基 础设施与公共建筑的配置,各类建筑与基础设施的质量分 析,现状用地平衡表,风玫瑰。

  (二)集镇建设规划──用地规划图:图纸比例及图 幅同现状图。应表明规划期末各类用地的范围、布局及发 展方向,地块的划分及控制指标,主要公共建筑和基础设 施的规划布局,规划用地平衡表,风玫瑰,规划期限。

  (三)集镇建设规划──道路管线工程规划图:图纸比例及图幅同现状图。应表明道路及其竖向设计、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防灾等工程规划,规划期限。

  (四)集镇建设规划──环保环卫绿化规划图:图纸比例及图幅同现状图。应表明绿化系统的布局,重要的景点及反映地方特色的建筑,文化历史风貌地段,河湖水系,以及环境保护和环卫设施的要求及规划措施,规划期限。

  (五)集镇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 1:500~1:1000。 对集镇近期建设地段及重点地段进行详 细规划,包括建筑的布置、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 小品、街景立面的规划设计,必要时可以增加建筑单体的 平、立、剖面图及效果图,近期建设期限。

  第二十五条 集镇建设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主要内容有:明确集镇的性质、规模及规划区范围,各项规划标准的确定,用地布局,各项工程规划,用地平衡表,以及近期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和实施步骤,控制管理规划,一般包括:

  (一)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

  (二)建筑间距的规定;

  (三)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四)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主要有:用地性质, 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面积×100%);容积率 (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地块面 积);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要求。

  第二十六条 集镇建设规划说明应当对规划文本和图件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规划意图,依据及分析论证的过程。

  第二十七条 基础资料是反映集镇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定性、定量分析的原始依据,应整理汇编成册,基础资 料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一)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资 料;

  (二)历史资料:包括集镇的历史沿革,历次规划的 成果资料;

  (三)村镇总体规划资料;

  (四)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 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五)人口资料:包括现状常住人口、通勤人口、流 动人口数量,人口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人口的自然增 长和机械增长情况等;

  (六)集镇土地利用资料:土地利用现状,用地的综 合评价;

  (七)工矿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资料;

  (八)住宅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居住水平、居住环 境质量;

  (九)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 积、建筑质量的分布状况;

  (十)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管网资料;

  (十一)园林、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 段等方面的资料;

  (十二)各类防灾设施及其他地下构筑物等资料;

  (十三)影响集镇环境的有害因素的分布及危害情况;

  (十四)地方病以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

  第二十八条 村庄建设规划的任务是在村镇总体规划 的指导下,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对村庄的各项建设进行 具体安排,深度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第二十九条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具体界定规划区范围;

  (二)确定村庄各项用地标准和规模;

  (三)具体布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四)布置道路、绿化及各项公用工程设施,进行竖向 设计;

  (五)估算工程量和投资;

  (六)制定实施步骤。

  第三十条 村庄建设规划的期限应根据村庄建设任务 和具体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客观确定,一般为十年左右。

  第三十一条 村庄建设规划成果包括图件和规划说明 书。

  第三十二条 村庄建设规划的图件:

  (一)村庄建设规划──现状图:图纸比例1:1000或1 :2000,图幅应覆盖规划区范围。 主要标明村庄各类现状 建筑物的位置和体量、质量的分析,现状用地平衡表,风 玫瑰。

  (二)村庄建设规划──规划总图:图纸比例及图幅同 现状图。主要标明规划期末各类建筑物的具体布置和道路 网的布置,道路的平面及竖向设计,绿化布置,规划用地 平衡表,风玫瑰,规划期限。

  (三)村庄建设规划──管线工程规划图:图纸比例及图幅同现状图。标明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等工程规划,规划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内容不多可以并入村庄规划图。

  (四)必要时可以增加村庄主要公共建筑及住宅单体设 计图:图纸比例1:50~1:100。单体的平、立、 剖面图, 根据需要绘制效果图。

  第三十三条 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简要说明村庄的现状情况,规划意图,指导思想,计算技术经济指标,用地平衡表,建设项目的安排及投资估算。

  第三章 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审批

  第三十四条 集镇建设规划中的规划规模须先报经所辖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村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报批资料包括如下内容一式二套:

  (一)乡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复的报告;

  (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决议;

  (三)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规划规模核定 的批复(只限集镇建设规划);

  (四)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规划蓝图及图件的彩 色照片。

  第三十六条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报批资料包括如下内容一式二套:

  (一)乡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复的报告;

  (二)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并附图纸的彩色照片。

  第三十七条 省及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对其指定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后方 可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八条 村庄、集镇规划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 府公布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村庄、集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庄、集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报请原审查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重新办理审查审批手续。

  第四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