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流程管理制度15篇【优】
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整个社会向前发展更加注重平安、质量和法制指标,基层民政干部要适应新常态对民政的新要求,找好定位,做服务型的法制民政干部。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基层民政干部要始终牢记民政服务宗旨,深刻理解民政宗旨真正内涵,心中时刻想着群众,心系群众困难,行使为民解困职责,履行为民服务宗旨,做到用心服务。
明确为民服务角色定位。做民政工作首先要确定民政人的服务角色定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政服务观念发生转变,不再是单一管理,而是服务型管理,更强调服务角色、服务功能,具体工作落实上体现在为群众提供专业化、人性化服务,民政人的服务素质、能力要求更高,用真诚的服务提高民政公信力。
亲密联系群众。民政工作是群众性工作,是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工作,做群众工作是民政干部的天职,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民政干部应该具备的本领。基层民政干部应该时刻了解群众需求,耐心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心声,掌握为群众服务的专业化方法,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基层民政办是群众的基层服务机构,有利于获取群众信息,能够深入全面掌握群众情况,民政干部要不怕苦、不怕累,深入村户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村情民意,及时反映基层情况,为上级制定惠民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基层民政干部除了要做好基层本职工作,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外,还要有转换思维、创新服务方法的能力,切记依靠群众,联系民政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便利、更急需的服务。
加快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基层民政干部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提升自身法制观念和素质,依法建立相应权力清单制度,保证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推进民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民政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使法制机构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民政工作适应新常态 [篇2]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求,简要总结2017年民政工作,重点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一会儿,王市长将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围绕会议主题,我向大家报告工作。
一、坚持稳中求进,2017年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2017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在各旗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下,按照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232”发展战略,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狠抓落实,重点工作实现新进展,总体工作有了新提升。
一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3645户、42203人,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400.87元,发放城市低保金2.16亿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5299户、74423人,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922元,发放农村低保金2.17亿元。医疗救助19.8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444万元,其中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5万人次。临时救助424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38万元。为15131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贴资金1540万元。全市供养五保对象6393人,发放供养资金3251万元。全年改扩建敬老院2所,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敬老院10所,全市敬老院现有床位数3673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7%。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完成率97.7%。新城区保合少敬老院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二星级敬老院。
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基本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依托乡镇(办事处)低保“一站式”审批大厅以及市民服务大厅(中心)、民生服务大厅等机构和场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功能,设立受理救助申请窗口,统一标识,规范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让群众看得明白,办得放心。
深入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强政策宣传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市共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26期。按照自治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将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通过“劳动力系数法”统一核算口径,为今后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救助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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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救急难”试点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两个自治区级、三个市级试点地区。各试点地区“救急难”工作稳步开展,新城区对175人次给予及时救助,发放救助金21.7万元,向社会募集和减免资金10万余元。玉泉区将社会救助日常工作与“救急难”有效衔接,在做好民政对象全覆盖的基础上,为92名群众解决了因病、因灾突发的生活困难。
城镇“三无”人员、孤儿、“三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供养城镇“三无”人员626人,全年发放供养经费1054.56万元。孤儿743人,全年发放供养经费1434.96万元。“三民”人员1302人,全年发放供养经费1135万元。
落实惠民殡葬政策。2017年,为193名符合条件的丧者免除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34.5万元。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全市有各级各类养老服务场所146个,总床位数13328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3张。2017年10月,我市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接受国务院督查组对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得到了督查组的认可和肯定。2017年,我市启动示范性老年公寓项目建设,并列入我市重点民生项目。加快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全年计划建设15所,设置床位1402张,目前,已建成7所,封顶4所,开工建设4所。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我市扶持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养老机构6所,截止2017年底,3所已开工建设,3所正在办理建设手续。
社会化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工作深入推进。积极引导和鼓励福源、日信、仁和等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着力打造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平台采用“一键通”紧急救助呼叫系统、社区服务热线电话、门户网站、“一卡-通”便民服务卡智能结算系统等手段,开设9大类、100余项服务功能。信息平台整合各类加盟企业130多家,组建应急服务队伍12支,累计安装电子保姆2380户,发展平台用户5000余户。积极协调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与福源社区服务信息中心共同打造“12349”便民为老服务平台。
认真做好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2017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3142万元,有26568名高龄老人受益。其中按照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作要求,又将5053名城乡8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全部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积极开展敬老优待工作。目前,全市有11.4万名老年人办理了敬老优待证。全年投入91.8万元为38250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了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2017年5月1日起,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点全部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
三是灾害救助工作及时有效。2017年,我市先后遭受了洪涝、风雹、病虫害、干旱、低温冷冻等灾害。全市受灾人口10.7万人,因灾死亡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灾害发生后,我市积极开展查灾、核灾,组织救灾,及时下拨救灾资金1531万元,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推进“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共有12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和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四是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全面发展。民政福利园建设不断完善。2017年1月28日,看望慰问了我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和职工,对院内的建设和管理给予充分肯定。一年来,呼市儿童福利院开展了以“牢记嘱托·感恩于心·回报于行”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养育、教育、康复新模式,让孤残儿童同样健康生活,幸福成长。呼市儿童福利院在先后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六大基地”的基础上,2017年为22名孤残儿童实施了“明天计划”康复手术,被评为全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先进集体。社会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特殊教育学校绿化、硬化工程全部完工,现已全面投入使用。2017年,市慈善总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筹募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慈善超市建设加快推进。新城区迎新路办事处慈善超市被自治区民政厅确定为“全区示范性慈善超市”。福利彩票发行取得了新突破,全年销售共计5.57亿元,稳居全区第一。福利企业转制工作稳步推进。四家民政福利企业关闭后的“4050”以下职工373人进行全员托管的工作正在办理中。
五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开展。我市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新一轮全国、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创建工作有序进行。积极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安置随军家属103名。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4758.31万元。共慰问部队128个,慰问优抚对象2167户,光荣院7所,发放慰问金1062.5万元。投入329.9万元,为848名优抚对象解决了“三难”问题。通过考试考核安置2017年度退役士兵81名。为38名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金236.46万元。432名退役士兵接受了教育培训。及时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45.99万元。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较好落实。第6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军供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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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基层政权和社会管理成效明显。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了全体村(居)民共同参与基础上的事务管理模式。对市四区40个未完成换届的“村改居”社区居委会进行专题调研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进一步加大了社区建设力度,全年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47处,新增建筑面积4.037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了2个5000平方米精品示范社区。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新城区等3个城区、三顺店等5个社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和示范社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我市依法直接登记4类社会组织11个,对1148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开展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专项工作,901名党政干部不再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32名领导干部不再兼任行业协会法人代表。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我市投资45万元向5个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有效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我市高校资源优势,培育成立了3家专业社工机构。
七是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行政事项审批工作坚持简政放权,集中审批事项由17项减少为13项,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事项办结时限全部压缩为7个工作日,比要求时限减少了13个工作日。区划地名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与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与自治区地图院联合编制了《呼和浩特市政区图》和《呼和浩特市城区影像图》。启动实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论证。积极推进大青山前坡公墓“公园式”改造工作,7家经营性公墓投入资金5537.8万元,栽种树木25.4万株,种植草坪5.2万平方米、树墙2700余米,建设景观30处。组织开展了全市第6次流浪乞讨人员暖冬救助百日行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有序开展,新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国家民政部授予4a级婚姻登记处称号。殡仪馆开展了民政标准化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共有77人取得职业资格认证。
此外,财务管理、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信息宣传、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新成绩。
同志们,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全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奋进、苦干实干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民政局向各有关部门和全市民政战线的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积极适应新常态,扎实做好2017年民政工作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判断。经济发展新常态呈现出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等诸多新的趋势和特点,对民政工作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民政工作必须立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民政发展新趋势,推动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我市“232”发展战略,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民政法治建设为主线,全面深化民政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发展新机遇,突出抓好五个重点,加快推进三大工程,着力做好四项工作,切实发挥民政在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中的骨干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全面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成立由老龄办牵头,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工、民管和社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措施,定期分析研究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相关目标任务。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深化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改革。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延伸服务。2017年要重点推进玉泉区、赛罕区综合福利中心“公建民营”试点,在土左旗打造1—2所“公建民营”模式的敬老院,在武川县打造1所“民办公助”模式的敬老院。加快旗县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2017年在5个旗县续建、新建、改扩建10所幸福院,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
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政策扶持的原则,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使之成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2017年,我市扶持社会力量投资续建、新建养老机构6所,设置床位10800张,力争年内建成1所,开工建设5所。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工作,通过建设街道为老服务中心、扩大专业为老服务机构、社工组织、社会团体服务面和服务功效、建设完善“12349”便民为老服务信息平台等方式,转变服务模式、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认真抓好低收入和城乡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争取实现高龄津贴普惠制。同时,争取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做好第六届敬老“孝星”评选表彰工作。联合市文明办开展呼和浩特市“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
提升驻民政福利园单位的管理服务水平。各单位要推进服务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探索新型管理模式。特别是老年公寓管理处作为公办养老机构的试验田,要探索一套新型管理运营模式;特殊教育学校要创办“聋儿语言康复中心”,扩大职业教育范围,增设实训基地,提高毕业学生就业率。
落实好孤儿保障政策,逐步开展适度普惠制儿童福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政策衔接,各级慈善组织要积极发挥慈善募捐的主体作用,提高募捐能力,开展多种形式慈善救助活动。推进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站点建设,创新慈善超市运行模式。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必须做到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拓宽销售渠道,确保福利彩票销售稳步增长。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税费减免政策,鼓励福利企业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让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二是突出抓好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指标任务。2017年,市四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65元/月·人,五个旗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1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3644元/年·人。确保低保、五保、孤儿、城镇“三无”、三民人员救助经费落实发放到位。全面推开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工作,按“劳动力系数法”统一核算口径,实行以户为单位,按标施保、差额救助。力争9月底完成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的重新认定工作,10月份推开城市低保对象的重新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在“勇于担当、攻坚克难”课题上有所突破,从源头上治理“人情保、关系保”。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基本医疗救助对象大病门诊最高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最高救助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全面开展低保边缘人员大病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额度为5万元。修订完善我市临时救助政策,加强低保与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的衔接,进一步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力量,采取增加编制、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力量。同时,要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办理流程。
全面提升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在新城区、赛罕区各打造1所三星级敬老院。敬老院在满足五保对象入住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适时召开全市敬老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会,起到“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减灾救灾水平。继续做好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报灾信息员培训,提高灾情管理系统的普及率和操作水平。建立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足额列支市县两级救灾资金地方配套款,规范发放程序,实现救助管理到户、到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加大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课堂、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是在学校和社区组织学生和居民开展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防灾避险意识。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建立协议储备救灾物资方式,建立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三是突出抓好以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和居民自治为重点的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做好4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降低准入门槛,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不断创造宽进的条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巩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做好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规范和审批工作,推动自主运作、自律发展。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评估率达到15%以上。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孵化机制,采取政府督导民办公助等方式,在市四区成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和种子资金,为各类人才提供创业就业平台,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培育一批理念先进、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实力雄厚的新型社会组织。逐步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扩大购买服务的种类和数量,增强经济类社会组织的造血功能,激活市场主体。
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完善社区服务阵地,进一步推进场所面积未达标社区的达标工作。要打造一批有特点、有创新、有影响、社会效益明显、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创新服务示范社区。社区要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引入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建立社区专业社会工作队伍,进一步拓展以社区养老为重点的社区服务内容,推进社区服务创新。市四区要各选择5个综合条件好的社区,争创自治区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服务的品牌社区。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打造出我市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的新亮点。
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认真落实自治区社区减负文件,对不应由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清理,逐步解决社区行政化问题,使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能回归本位。继续安排社区公益性服务引导资金,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对贴近社区实际、符合居民意愿、服务理念先进、社会效益明显的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进行奖励。
四是突出抓好以军民融合发展为重点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巩固、发展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双拥活动进军营、下基层、到社区、进校园活动,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按照全国、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双拥工作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双拥”模范城评比检查的准备工作。
进一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拟重新修订《呼和浩特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将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落实优待政策。完善优抚对象数据管理,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巡诊活动。深化烈士褒扬工作。做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进一步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
积极稳妥地组织好2017年度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做好2017年度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档案接收报到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发放工作。各旗县区要按时足额将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补助金发放到位。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参训率。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体制改革,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认真完成军供保障和接待工作。
五是突出抓好以社会事务管理为重点的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新举措,拟定我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加强对救助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展好“暖冬救助”和“两会一节救助”专项行动。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1994年以来全市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工作。加大婚姻登记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水平。继续加强《收养法》和《收养登记办法》的学习与宣传。推进收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
完成与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界线和5条旗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任务。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做好地名命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及《呼和浩特市区图》的编制工作。
(二)加快推进三大工程
一是加快推进呼市殡仪馆新建项目。该项目已列入首府重点民生工程,位于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北侧,项目总投资约4.8亿元,总建筑面积65513.86平方米。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打造环境园林化、设备现代化、管理规范化、办公自动化、服务亲情化、经营多样化的新型殡仪馆,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的治丧需求。要加快办理林地征转、环保、水电等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力争取得新进展。
二是加快推进呼市示范性老年公寓新建项目。该项目已列入首府重点民生工程,位于市民政福利园区内,项目总投资约1.78亿元,总建筑面积50710平方米,设置床位703张。示范性老年公寓建成后将成为呼市地区规模较大、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新型现代化养老机构。要加快办理建设手续,力争年底前完成项目Ⅱ、Ⅲ标段主体工程。
三是加快推进呼市精神康复医院建设项目。该项目门诊楼、医技楼、1号病房楼、2号病房楼已经全部封顶。基础及主体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完毕,外部装修已完成。要加快进行内部装修和设施设备的安装工作。年内达到搬迁入住条件。
(三)着力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今年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关键之年,各旗县区要抓紧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工作。要加快编制本级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地名普查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编制经费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切实抓好普查培训,全面提高普查队伍能力素质。重点推进4个普查试点旗县区的地名普查工作,争取2017年底前完成基本普查任务。
二是着力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各旗县区、乡镇要按照市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组织牵头、民政指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排查和梳理突出问题,制定选举预案和分类指导方案,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着力做好大青山前坡公墓改造工作。2017年,是推进大青山前坡公墓改造工作的攻坚之年。公益性公墓改造、零散墓地平迁工作在对新城区、回民区10家公益性公墓和零散墓地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尽快确定改造平迁规划。整体改造平迁工作从4月底启动,年底前完成。经营性公墓改造工作计划投入3900万元,栽种树木9万株,种植草坪4.3万平方米,树篱3.8万平方米,建设景观104处。力争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园容、园貌实现较大改观。
四是着力做好社区足球发展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要全面开展社区足球建设工作。结合我市社区建设实际,制定我市社区足球发展计划。及时成立社区足球组织机构,尽早组建社区足球队,组织开展社区足球联赛。发挥全市1个足球协会和6个足球体育俱乐部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立自主品牌的足球俱乐部等社区足球组织,社区足球组织在社区居委会登记,以街道为单位在旗县区社区足球领导机构备案。通过开展社区足球活动和宣传普及足球知识,营造浓郁的足球运动氛围,以足球运动为支点,推进文体活动在社区广泛开展。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年任务落到实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17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强化落实意识,完善工作措施,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切实把全年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强化作风建设
要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和我市30条配套规定,克服和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现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把“三严三实”的总要求贯穿于工作中,强化实干意识、担当意识、执行意识,营造克己奉公、勤政廉洁、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要加强民政创制立法工作,重点围绕加强社会救助、推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业,创新社会组织服务,培育社工队伍和开展志愿活动等方面,加快民政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观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民 政工作服务的能力,为实现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提供坚强保证。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局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牢制度笼子,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安全运行,严防腐-败问题发生。
(四)强化“平安民政”建设
全市民政系统要树立“积小安为大安”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把防火、防盗、防各类事故作为工作重点,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制订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和安全防范工作水平。要联合消防、食药、安监等部门定期对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精神康复医院、救助管理站等人口密集单位入住人数、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危险防控等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当前,春节临近,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确保服务对象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五)强化民政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建设
加强民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全面宣传民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主动发声传播民政正能量。利用民政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营造事业良好发展环境。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更新民政网站信息,运用好宣传载体。同时要善于应对新媒体,注重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畅通民意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引导舆-论支持,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助力。
同志们,新常态下的民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指导下,振奋精神,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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