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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时间:2017-06-20 17:26:31 保险经纪人 我要投稿

2017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国家最新的社保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已经有所降低,对于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事情。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欢迎阅读。

  (一)全国

  据悉,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二)地方

  下面是法律快车的小编对部分地区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汇总:

  1、广东

  全省各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3%—15%,即高于15%的调整至15%;低于13%的调整至13%;在13%至15%之间的维持不变,且各市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均必须执行统一费率。缴费工资下限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此外,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5年7月起按政府决定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80元,使全省858多万城乡老年居民受益。今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继续提高至100元,增幅达25%。

  2、江西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文件精神,经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6号),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保险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3、山西

  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两年内,全省范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凡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与此同时,山西省还将继续在困难企业中实施社保“五缓”“三补贴”优惠政策。即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内,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企业仍可以正常办理职工退休手续,经办机构负责正常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四川

  经四川政府同意,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低为19%。四川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尽快调整征收系统,确保从5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费率收缴用人单位缴费。

  5、新疆

  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将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2017年底前,各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并签订协议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为一年。困难企业认定条件是: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二是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三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四是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

  6、北京

  根据北京政府局网站公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16]98号),北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北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2%调整为1%。

  7、上海

  上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9%调整为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1%调整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8、深圳

  (1)职工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

  (2)单位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的13%,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基数的1%,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记入地方补充养老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