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

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业务管理

时间:2023-06-08 15:00:26 松涛 保险公估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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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业务管理

  在年少学习的日子里,大家都没少背知识点吧?知识点也可以理解为考试时会涉及到的知识,也就是大纲的分支。你知道哪些知识点是真正对我们有帮助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业务管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保险公估人考试知识点业务管理

  一、保险公司的投保管理

  投保人的基本权利:

  1、获得准确保险信息的权利

  2、保证安全的权利

  3、自由选择保险险种的权利

  4、申诉、控告所遭受不良待遇的权利

  5、要求开发和改进险种的权利

  6、获得良好售后服务的权利等

  保险人提供的服务有:

  1、帮助投保人分析自己所面临的风险考试大论坛

  2、帮助投保人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

  3、帮助投保人估算投保费用

  4、帮助投保人制定具体的保险计划

  投保人的投保选择

  (一)选择保险中介人

  (二)选择保险公司

  1、保险公司的类型

  2、保险公司的险种和价格

  3、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状况

  考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方法

  1、察看保险监管机构或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评定结果

  2、对保险公司的年终报表进行直接分析

  净资产与负债的比率1:1,说明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保险费与净资产的比率不超过2:1视为安全

  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资本金加公积金的4倍

  保险公司的利润来源

  1、承保利润

  2、投资利润

  4、保险公司的服务

  二、保险公司的承保管理

  (一)审核投保申请

  1、审核投保人的资格

  2、审核保险标的

  3、审核保险费率

  (二)控制保险责任

  1、控制逆选择

  2、控制保险责任

  3、控制人为风险

  (三)承保管理的程序

  1、接受投保单

  2、审核验险

  1>审核

  2>验险

  <1>财产保险

  3、接受业务

  4、缮制单证

  1>单证相符

  2>保险合同要素明确

  3>数字准确

  4>复核签章,手续齐备。

  (四)续保

  三、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

  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

  (一)恪守信用原则

  (二)实事求是原则

  (三)公平合理原则

  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

  1、损失通知

  2、审核保险责任

  3、进行损失调查

  4、赔偿给付保险金

  5、损余处理

  6、代位追偿

  四、保险资金运用

  保险资金运用也称保险投资

  我国从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三个阶段

  1、1980-1987,无资金运用阶段

  2、1987-1995,无序资金运用阶段考试大

  3、1995年10月起,逐步规范阶段

  1998年起允许同业拆借、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

  保险资金的构成

  1、自有资本金

  2、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1>保费准备金

  2>赔款准备金

  1、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

  3、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

  3>总准备金

  3、寿险责任准备金

  是指保险人把投保人历年缴纳的纯保费和利息收入积累起来,作为将来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的责任

  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二)收益性原则

  (三)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

  1、购买债券

  2、投资股票

  3、投资不动产

  4、用作贷款

  5、银行存款

  保险资金运用效益分析

  (一)资金运用率

  (二)资金运用盈利率

  五、再保险业务管理

  (一)再保险及其特征

  再保险的特征

  1、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

  2、再保险合同是一种独立合同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1、合同主体不同

  2、保险标的不同

  3、合同性质不同

  (二)再保险的业务种类

  1、比例再保险

  1>成数分保

  2>溢额分保

  2、非比例再保险

  1>超额赔款再保险

  2>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3>超额赔款再保险费率的厘定

  (三)再保险业务的安排

  1、临时再保险

  2、固定再保险

  3、预约再保险

  (四)再保险合同及其内容

  (一)再保险合同的含义

  (二)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共命运条款

  2、过失或疏忽条款

  3、仲裁条款

  (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责任恢复条款

  2、最后损失条款

  3、一次事故特殊扩展条款或称“小时”条款

  4、任何一次事故条款

  5、最高责任下限额条款

  6、分层再保险条款

  7、通货膨胀条款

  (五)再保险经营实务

  拓展: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的知识点

  (一)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

  本规则第3条规定:“保险公司因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资产,包括独立账户资产、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其中:

  1.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形成的资产中未转入投资账户的部分,主要是扣除的初始费用和买入卖出差价形成的资产。

  2.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约定从投资账户中转出的资产,包括:

  (1)保险公司从投资账户扣除风险管理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等费用所转出的资金形成的资产;

  (2)由于保单持有人退保或部分领取而转出投资账户、尚未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资金形成的资产。

  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不属于独立账户资产,其存在形态可能是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

  (二)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

  本规则第4条、第5条和第6条规定,独立账户资产为认可资产,以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价值评估的规定计算;独立账户资产应当在认可资产表中单独列示。

  1.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

  投资账户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连结保险保单持有人承担,所以,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与非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认可资产的范围不同。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货币资金和结构性存款》、《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回购》等规定,非独立账户资产中的银行存款、买入返售证券等资产不完全都是认可资产。例如,除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社保基金理事会外,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其他交易对手进行封闭式逆回购取得的买入返售证券为非认可资产。而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中的买入返售证券均为认可资产。

  (2)认可价值的计量标准不同。非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价值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只考虑资产减值,不考虑资产升值。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价值按照资产的评估价值计量,资产减值和升值均要考虑。例如,对于买断式回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回购》及其实务指南规定,逆回购方应当确认待返售证券的跌价损失,正回购方应当确认待回购证券的跌价损失,但是,双方都不确认证券市价上升的利得。而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风险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因此,对于投资账户发生的买断式回购,保险公司应当按市价确定待返售证券和待回购证券的认可价值,确认其利得和损失。

  2.独立账户资产认可价值的确定

  根据本规则第5条规定,独立账户资产认可价值的确定也就是各个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的确定。根据中国保监会现行精算规定,评估投资账户价值时,应按市价对投资账户资产进行估值。投资账户资产的市价应按以下方法确定:上市流通的资产,应当以估值日资产的收盘价或平均价作为其市价,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平均价作为其市价;非上市流通的资产,应当以账面价值作为其市价。

  为了使不参加交易的其他保单持有人不受投资账户资产交易的影响,对各项资产的估值应当考虑发生的交易费用。即对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资产,应当以资产的市价(买入价)加上假设评估日进行资产交易的交易费用和税金作为其评估价值;对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资产,应当以资产的市价(卖出价)减去假设评估日进行资产交易的交易费用和税金作为其评估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的某项资产评估价值=该项资产的买入价+假设账户评估日买入该项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的某项资产评估价值=该项资产的卖出价-假设账户评估日卖出该项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3.独立账户资产的披露要求

  由于独立账户资产的特殊性质和风险,独立账户资产应当在认可资产表中单独列示,并按照本规则第14条规定披露有关明细信息。

  (三)未转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的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

  本规则第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相应资产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确定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的认可价值,并披露有关信息”。保险公司因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资产中未转入投资账户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已经包含在保险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非独立账户资产中。所以,保险公司按规定定对各项非独立账户资产进行认可和列报时,就已经对未转入投资账户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进行了认可和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