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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时间:2017-06-16 08:17:30 注册会计师 我要投稿

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世界主要经济体实施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对比分析。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知识,欢迎阅读。

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1公共部门的定义和分类

  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体系不同,公共部门的范围和分类有所差异。综合来看,可归纳为以下几类:政府机关;准政府机构;学校、医院、公用事业单位;其他非营利组织和国有企业。其中,准政府机构类似于我国的事业单位。

  另外,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未纳入本文公共部门审计研究范畴,因此,下文中对国有企业审计要求不做详细分析。

  2公共部门审计的法规体系

  归纳来看,公共部门审计相关的法规可分为以下几类:预算类法律;针对财务管理活动的法律;针对审计活动的法律;针对政府拨款的法律法规;行业法规。

  3公共部门法定审计要求及审计报告使用情况

  公共部门的分类,对所研究国家和地区的公共部门的审计类别、法定审计要求和审计报告使用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审计模式有其特点。在财务审计方面,英国、德国、日本等多数国家和地区针对不同类别的公共部门分别制定法定审计要求。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因地制宜。不同类别的公共部门从事不同的活动,适用的会计准则也不一致,区别对待不同类别的公共部门及其适用的法律框架体系,能够体现行业特色,也能够保证行业内部的统一性;不足之处是有些单位可能接受大量财政拨款,但在其所属类别的法律框架下,不具有法定审计要求,从而难以实现财政资金的审计全覆盖。

  美国要求所有接受超过一定金额联邦政府拨款的单位(无论其性质和行业)接受统一的审计。这种做法的优点是较高程度地实现了对中央政府财政资金的审计全覆盖,针对接受财政拨款的单位统一了审计范围、目标和准则,规范化管理;缺点是可能导致同一行业的单位适用不同审计要求、审计制度,影响同行业单位审计报告的可比性。

  在绩效评价、合规性审计等其他审计方面,日本、加拿大等无法定审计要求。审计机关具有确定审计对象、范围、频率等的自主权。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比较灵活,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的不可预见性;可以对症下药,能够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反应。但是,审计覆盖面有限、对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要求较高,需要建立对审计机关的制约机制。

  英国没有法定审计要求,监管机构在需要时提出委托申请。这种做法的好处是由监管机构分担部分审计机关的监管职责,也能对审计机关的职权起到一定制约作用。但是,审计覆盖面有限,具有不确定性,不利于审计机关对审计工作做统一筹划。

  俄罗斯对部分审计有法定审计要求,具体执行方式由审计机关确定。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部分单位需要接受审计机关和独立外部审计师的双重审计,审计内容可能存在一定重叠。

  美国、新加坡将绩效评价、合规性审计等其他审计与财务审计要求结合。这种做法提高了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工作,同时也增加了审计难度,要求审计师具备一定的公共部门相关法律知识。

  4公共部门的审计标准

  综合所研究国家和地区的实践,公共部门审计标准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模式:

  (1)制定专门的政府审计准则。

  采用这一模式的主要是美国,大多数公共部门单位,无论由政府审计机关审计还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都须按照美国政府审计准则(GAGAS)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2)政府部门的审计依据相关法律执行,其他公共部门按照与私营部门一致的审计准则执行。

  采用这一模式的主要有德国、俄罗斯和日本。在该模式下,政府部门通常由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等法规制度进行审计,准政府机构等其他单位则由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一般审计准则进行审计。

  (3)所有审计适用与私营部门一致的一般审计准则。

  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采用这种模式。各单位各类审计均按照一般审计准则执行。

  5公共部门审计的委托模式、准入要求及监管情况

  1.委托模式。

  除审计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的审计外,注册会计师参与公共部门审计的委托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由专设的独立机构委托审计师;由被审计单位根据法律要求或市场需求委托;由监管机构根据监管需求委托。在公共部门审计的实施方面,也可大致分三种模式:一是审计机关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负责不同的公共部门(如审计机关负责政府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其他公共部门);二是审计机关主审,同时将部分审计工作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三是审计机关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审计。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面,主要由公共部门遵循政府购买服务的一般程序予以确定。总的来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美国强调竞争机制的重要性,并在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了内部监察岗位,负责监督审计师的选聘。

  2.准入要求。

  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属于政府公务人员。成为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通常经过一系列资质审核和选拔程序,确保政府审计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开展公共部门法定审计,通常需在公认权力机构进行资格认证或注册,以确保从事审计服务的事务所和个人具有恰当的执业资格,但各个国家和地区一般没有额外的资质要求。

  3.监管情况。

  总的来看,审计机关通常由上级权力机构或其他独立政府机构监管。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受独立审计监管机构的监管。

  在审计机关主审,同时外包部分审计内容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模式下,审计机关单独签署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具体审计程序并将审计工作中注意到的问题定期向审计机关汇报。审计机关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复核,对其审计质量实施监督。此外,部分国家和地区有独立的政府监督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公共部门审计进行质量检查及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部门的检查监督职责源于委托关系,属于委托方对受托方履约责任的督促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监管和纪律处罚仍由独立审计监管机构负责。

  6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费用

  1.注册会计师审计经费来源及支付方式

  对于公共部门财务报表法定审计业务,可分两种情形:一是在主要由审计机关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的国家和地区,审计机关拥有单独的财政预算,如果审计机关将部分工作外包由注册会计师完成,所需审计经费通常列入审计机关的财政预算并由审计机关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

  二是在注册会计师独立承担公共部门法定审计业务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审计费用通常列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预算,由被审计单位按照财政支出相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对于其他基于自身需要委托注册会计师开展的审计业务,所需审计费用通常由公共部门自筹经费并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

  2.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费用定价情况

  公共部门选聘审计师多数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因此,最终的审计费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与私营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费用的定价并无实质差别。

  但实践中也发现,由于受政府预算等限制,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平均收费标准略低于私营部门,如澳大利亚、加拿大。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国家公共部门的审计模式都是由审计机关主审,注册会计师承担部分审计工作。在该模式下,审计意见由审计机关签署,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相对低于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时所承担的责任,这也是导致其审计收费标准略低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