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百分网手机站

注册会计师考试冲刺题及答案「经济法」

时间:2018-03-19 08:48:44 注册会计师 我要投稿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冲刺题及答案「经济法」

  冲刺题一:

  多项选择题

  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票据质押的有( )。

  A.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汇票上签章的

  B.出质人在汇票粘单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

  C.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的

  D.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为担保”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质押背书。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2、下列有关汇票的表述中,不符合《票据法》的规定的有( )。

  A.汇票未记载出票金额的,可由持票人补写

  B.汇票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C.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0日付款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汇票的记载事项。《票据法》规定,汇票上必须记载下列事项,否则汇票无效: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因此选项A不符合规定,选项B符合规定。另外,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是可以补记的。(2013年教材P332、348)《票据法》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选项C不符合规定;《票据法》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因此,选项D不符合规定。

  3、下列有关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相关内容中,正确的有( )。

  A.甲与乙2009年1月1日约定,当甲的房屋卖掉变现取得房款后,就立即归还其所欠乙的50万元债务,但甲在2009年5月1日取得房款后仍未归还乙50万元,此时乙对甲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2009年1月1日时开始计算2年

  B.丙在2009年1月1日与丁发生口角并将其头部打伤,在1月2日时丁被医院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加颅脑损伤,此时丁向丙提起诉讼的时效起算时间为2009年1月2日开始计算的2年

  C.A在2009年3月1日走夜路时被人蒙住头部痛打,3月2日被人发现后紧急送往医院,当天确诊为眼眶骨折加内耳振荡,经家人和警方长时间调查走访,在2009年10月1日时确认为B因私人恩怨将A打伤,此时A向B提起诉讼的时效起算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开始计算的1年

  D.C与D于2009年3月1日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约定C独占D的一项专利技术,独占时间为1年,但D在2009年10月1日将该技术又许可给E使用,此时C向D提起诉讼的时效起算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开始计算的2年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规定。根据规定,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选项A中2009年5月1日条件成就,应该从当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4、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此处的“目的”指的是当事人实施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以及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

  B.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是当事人欲达到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此处的“目的”仅指当事人实施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

  C.单方行为只要求当事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而多方法律行为,则强调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D.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是当事人欲达到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此处的“目的”仅指当事人实施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

  5、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二次抵押无效

  D.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抵押的清偿顺序。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1:2)。

  6、下列情形中,合同非违约人只能要求违约人损害赔偿而不能要求其实际履行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大豆的合同,合同生效后大豆市场价上涨,甲公司拟单方面提高价格遭到拒绝,甲公司拒绝交付大豆

  B.张某将家传的一块鸡血石请着名雕刻家代刻成名章,然该雕刻家顽皮的小孙子不慎将此石打碎

  C.甲、乙为准备婚事在某大饭店定下20桌结婚酒席,然结婚那天,饭店竟忘记准备此20桌结婚酒席

  D.双方订立以某物为标的之买卖合同,买方迟延交货,不久国家法令禁止再行买卖此物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A选项中甲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大豆,所以乙公司可以要求实际履行。B、C选项是事实上不能履行;D选项是法律上不能履行。

  7、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这里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 )。

  A.保险单

  B.保修单

  C.普通发票

  D.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8、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 )。

  A.货币

  B.着作权

  C.工业产权

  D.劳务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以劳务出资。着作权和工业产权合称为知识产权,所以A、B、C、D都是正确的。

  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的,需要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的有( )。

  A.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应披露的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B.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

  C.因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其股票被实施停牌后,未在停牌后1个月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

  D.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股票暂停上市的相关规定。

  10、A企业欠B企业100万元,C企业作为连带保证人与B企业签订了保证合同,后来A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B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约定A企业只需要偿还70万元。若A企业履行了承诺,偿还了B企业7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剩余的30万元,A企业不用再向B企业偿还

  B.剩余的30万元,C企业不用向B企业偿还

  C.剩余的30万元,由C企业偿还

  D.剩余的30万元,由A企业缓解后与C企业共同偿还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重整计划的效力。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可以依据原合同约定行使权利。

  11、《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家出资企业的要求规定中,包括( )。

  A.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C.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D.国家出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对国家出资企业的要求。本题四个选项的说法均是正确的。

  12、目前《反垄断法》所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 )。

  A.国家工商总局

  B.国家发改委

  C.商务部

  D.最高检察院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反垄断机构。目前《反垄断法》所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指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

  13、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本项目的有( )。

  A.资本转移

  B.非生产及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

  C.衍生产品投资

  D.贸易收支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资本项目的内容。选项D属于经常项目的内容,因此不选。

  14、下列关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简称QDII)制度的管理环节中,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责范围的有( )。

  A.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

  B.投资品种的确定

  C.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管理

  D.资金汇兑管理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我国的QDII包括三类机构,即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保险资金境外运用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境外证券投资。根据职责分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等。

  15、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招聘一名新董事参与本公司经营活动,以下候选人当中,可以被选为董事的有( )。

  A.赵某酷爱行为艺术,举止怪异遭人非议

  B.钱某曾担任一家公司董事,到任后仅一个上午该公司即宣告破产

  C.孙某曾因打架被判刑10年,现已释放3年,一直靠在街头摆摊为生

  D.李某现任某医院大夫,曾因谈恋爱受过刺激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举止怪异不是法定的任职资格的障碍,赵某可以被选为董事;钱某显然和公司的破产无关,所以可以任职;孙某由于并非经济类犯罪,因此没有任职资格障碍;受过刺激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是一回事,李某可以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