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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注意的问题

时间:2018-01-26 08:23:43 注册会计师 我要投稿

IPO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注意的问题集锦

  在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进行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企业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形成审计报告。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IPO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注意的问题集锦,欢迎阅读。

IPO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注意的问题集锦

  一、会计师事务所IPO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在 IPO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A.在承接 IPO 审计业务时,未充分了解、分析发行人所处环境、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上市动机和管理层诚 信情况;未充分了解发行人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领域并适当评估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足够的胜任能力 ;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在 IPO 过程中更换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未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

  B.在选派项目组成员时,未充分识别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IPO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C.在 IPO 审计业务执行阶段,会计师事务所未完善有关监督、咨询、复核的体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往往介入过晚,复核工作未充分关注发行人经营模式和经营特点对会计处理和财务 报表的影响。

  D.在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行 IPO 审计业务时,总所未对分所执行IPO审计业务进行充分的业务指导,未对其IPO审计项目执业质量进行必要的复核和检查。

  二、了解内部控制并进行内控测试

  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时,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A.内部控制鉴证或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未正确判断其严重程度及其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结论的影响。

  B.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时未充分考虑财务报表 重大错报风险(包括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对实质性测试发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未考虑其是否与内部控制缺陷相关。

  三、财务信息披露和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相互印证

  注册会计师在核对包含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时,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A.忽视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引用已审计财务报表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B.忽视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业务数据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一致性。

  C.未结合发行人的经营特点对财务报表各项目进行客观分析。

  四、发行人申报期内的盈利增长和异常交易

  注册会计师在核查发行人申报期内的盈利增长和异常交易 时,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A.在分析发行人申报期内盈利增长异常时,缺乏对重要比率和趋势的科学预判、对异常变动的深入调查以及多个业务指标间的联动分析。

  B.在审计发行人申报期内异常交易时,局限于采用常规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忽视了对异常交易商业实质的考虑和取证。

  五、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

  除《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2 号——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的 舞弊风险》中提到的审计常见问题,注册会计师审计关联方及其交易通常还存在以下问题:

  A.仅限于查阅书面资料以获取发行人关联方关系,未实施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

  B.忽视对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注销或非关联化的关联方及其商业实质的甄别。

  C.忽视对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