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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论文

时间:2021-12-05 12:34:00 会计知识 我要投稿

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论文

  虚假会计信息的情况现在越来越多,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是什么?有哪些治理对策?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论文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论文

  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论文篇1

  摘 要:当前,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暴露的越来越多,给决策者制定相关的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会计信息失真已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成为当前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文章在分析虚假会计信息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治理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信息 虚假原因 治理

  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实践获得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是企业与外界交流的主要工具,具有很强的后果性,被称为“企业的语言”。因此,会计信息,尤其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于企业本身和投资者,甚至于整体国民经济都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所谓虚假的会计信息,是指会计信息没有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从而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了虚假的情况,给决策者们制定相关的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一旦会计信息是虚假的,不仅会误导资源配置的方向,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而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削弱会计的经济管理作用,阻碍经济发展,危害非常严重。找出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当前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

  一般来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包括内在(主观)动因和外部(客观)环境两个方面。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内在动因是其主观基础,外部环境是其客观条件,只有这两方面共同的发挥作用,才会导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1.内部动因。以往人们谈论会计信息失真,往往只有关注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观故意性,这样就很容易把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主要归结为个别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或思想品质问题,在此认识基础上所制定的治理方法如隔靴搔痒,难于切中要害,也就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探讨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手段,应首先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入手。

  一是会计信息生产者(包括会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其他可以对会计信息施加影响的人员)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二是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三是会计信息生产过程的内部操作性,进一步强化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2.外部条件。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决定因素,但有了内部动因,并意味着一定会产生虚假会计信息,而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还有赖于一定的外部条件。

  一是法律环境的缺陷是虚假会计信息得以产生的关键因素。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情况。二是监督力度弱化,缺乏机制制约也是促使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重要条件。三是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还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有密切关系。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这种“产品”的“生产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却不高,许多会计师并不熟悉新的会计制度,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对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多。因此,造成了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和虚假会计信息。四是两权分离体制成为了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新的外部条件。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的财产权力关系逐步由“两权合一”转化为“两权分离”,股东与经营者的关系转化为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但这种关系不可避免的存在“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所谓“逆向选择”是指代理人掌握着不为委托人知晓的私有信息,这样,在与委托人签订契约时,代理人就可能根据私有信息向委托人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代理条件;所谓“道德风险”是指代理人在签订了契约后,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委托人采取阳奉阴违的机会主义态度,委托人又无法亲临工作现场监督代理人的活动,事后也无法推测其行动。代理人在签订合约时作出“逆向选择”或在履行契约时采取机会主义的“道德风险”行为,都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基于这种不同的利益关系,虚假的、失真的会计信息也就随之产生了。五是社会经济环境影响也导致会计信息虚化。会计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经济环境的现状和发展必然对会计起着重大的影响,影响着会计目标、会计管理体制、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法规建设等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较快,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和企业的经济自律在许多方面都跟随不上,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无序和不健康因素,必然反映到会计工作中。企业领导追求非正当的经济利益导致滥发奖金实物,为达到某种目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请客送礼,为控制承包经营目标而人为虚增利润或隐瞒利润等。这些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是经济环境对企业的影响,由于会计不能将这些如实反映在账上,只好编造假报表,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上的造假,有许多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不健康、不廉洁的风气在会计上的反映。

  二、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

  1.消除虚假会计信息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这种动因的消除主要是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目前有的国家为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当有关管理部门需要企业的会计信息时,尽量不直接采用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而是由管理部门按一定的要求对企业的账簿记录进行调整。此外我国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实施会计委派制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2.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

  (1)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财会法规建设,根据会计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有关会计法规,并强化财会法规的可操作性,使会计事项、信息的处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检查、严格监督,发现问题严肃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典型单位、典型案例、典型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理并公诸于众,形成巨大威慑力量。

  (2)三管齐下,构筑会计信息监督体系。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必须构建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即: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从三者的作用和职责来看,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具有自律性,是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社会审计监督具有鉴证性,是会计监督体系的补充;政府部门监督具有权威性,是会计监督体系的主导。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体系方面主要做好:第一,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第二,实行内部监督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有效的监督方面应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及业务水平,按照国际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开展业务,提高监督质量,使其对会计的监督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虚假会计信息。在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监督方面应使监督在宏观调控下进行,政府监督应依法监督,应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协调好监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资源共享。

  (3)治理虚假会计信息,还要严格执法,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责任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打击力度。在《刑法》中,也有关于虚假会计信息的犯罪处罚条款。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因违纪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有关法律对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查处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并明确界定了有关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明确了所应承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但能否严格执行成为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关键,若执法不严,法只能成为摆设。所以各监管部门要充实力量,加强执法力度,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者得到法律的制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切实加强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一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感,不论遇到什么情况不丧失原则,不谋私利,要求树立法制观念,敢于坚持原则,做到依法办事,真正成为国家财经法律的忠实维护者。建立职业道德规范,做好违规记录,使那些不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分离出去。二是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技术,使其知识不断更新提高,能够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严格定期培训制度,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长期、分批选拨中青年进修培训,鼓劢和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肓,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三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完善会计从业制度,严格确定从业任职资格的条件,实行定期执业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将不能担任会计工作,并由专门机构统一负责管理和考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有健全、规范的会计秩序及会计基础工作做保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依法建制工作,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每一个环节都符合会计规范的要求。

  (5)对于因两权分离而导致的虚假会计信息,可以尝试通过以下的方法予以改善和解决。①内部治理结构的创新。为了保证所有者的权益和监控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需要通过企业内部的权利安排,尤其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形成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核心是通过特定的治理程序,在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形成相互合作、自我约束、相互制衡的机制。具体来讲,所有者在充分获取代理人行为信息的基础上,设计出最优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经营者的责、权、利,并给予其最佳的行为激励,使经营者为实现所有者的最大化利益而努力工作。激励的核心是将经理人员对个人效用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追求。所有者可以通过确定一个由薪金、奖金、股票和股票买卖选择权、退休金计划构成的最优报酬计划来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激励。同时,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可以通过任免经理人员和控制重大的战略决策来保护出资人的权益,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功能、法律责任和职权,是理顺董事会,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领导、考核和监督,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有效约束经营者的权力,制止经营者利用职权干涉会计工作,指使、强令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组织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股东通过股东会上的用手投票和资本市场上的“用脚投票”来肯定或否定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使经理人员把眼光放在企业的长远发展上,而不是搞一些短期行为或用虚假会计信息欺编股东,培育自由流动的经理人员队伍和充分竞争的经理人员市场,使他们产生危机感,形成压力和动力,从而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陈汉文等。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研究,2002(4)

  2.石连运等。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的成因及综合治理。财务与会计,2002(5)

  3.葛志兴。会计信息供求质量特征及其矛盾的协调思路。财务与会计,2003(10)

  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论文篇2

  摘要:本文对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阐述了内部动因和外部条件两方面,提出了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对策,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等,以期对会计工作具有实际意义。

  关键词:会计信息 虚假 治理对策

  针对现实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情况,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列为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并制定了相应的条款,以期遏制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局面。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下面就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探讨一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一、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一)会计信息生产者(包括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及其他可以对会计信息施加影响的人员)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

  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单位利益,也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既包括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企业利益;其次,是个人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好处;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单位负责人通过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好处,会计人员为讨好单位负责人,按其授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并因此获得好处等。上述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并非完全拒绝真实会计信息而单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应为真实会计信息对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企业所必需。这就足以说明,在实际工作中,为什么有的单位会设置真假两套账,以分别满足企业利益的不同需要。从这种看似矛盾的做法中,我们更应看到其中一致的地方,即对利益的追逐。曾有报道反映某企业居然设置了七套不同的账簿,以分别应付各部门的检查,这一典型事例将利用会计信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推向了极点。

  (二)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当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位单位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

  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单位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在已查处的会计信息失真案例中,有许多是在折旧的计算、费用的摊销、各项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通过核算方法舞弊造成的。这样形成的虚假会计信息往往非常隐蔽。

  (三)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内部操作性,进一步强化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应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现实生活中除了部分小企业采用代理记账外,多数单位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会计人员,这样就把整个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置于企业内部,由单位控制会计信息的整个过程。当会计信息的整个生成过程完全由会计信息的生产者控制时,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方便条件。如果单位负责人主观上想通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获取相应的利益,就可以充分利用全部会计工作被企业控制的有利条件有针对性的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这也是虚假会计信息难于发现和治理的根本原因。

  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

  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决定因素,但有了内部动因,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产生虚假会计信息,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还有赖于一定的外部条件。归纳起来,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法律环境、政治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会计人员业务、道德水平等因素。

  (一)法律环境的缺陷是虚假会计信息得以产生的关键因素

  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情况。首先,是受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制约。如果会计法规缺乏科学性,就会为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带来困难,从而影响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会给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留有余地。其次,是受会计法规的可操作性制约。如果会计法规模棱两可,操作性不强,其贯彻执行就会大打折扣,虚假会计信息就会乘虚而入。第三,是受人们的法律意识制约。如果人们能自觉遵守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下降。第四,是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执行情况制约。对会计法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处罚执行情况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

  (二)政治经济环境中的问题也是促使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重要条件

  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健全,经济管理工作还必须依靠各种行政手段。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产生温床。

  (三)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还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有密切关系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做后盾,单纯依靠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有时可以解决个别企业的问题,但无法解决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三、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对策

  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应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看,其治理应从两大方面入手;一是消除虚假会计信息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就是判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及规范和治理经济秩序。虽然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但可以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起到有效地抑制作用,降低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法制建设。这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措施。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会计法》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单位责任人对会计信息质量不利影响,并促使其加强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

  此外在制定违反会计法规的法律责任时,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不仅是造假者无经济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

  (二)加大执法力度。我国虚假会计信息现象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力。一方面我国现有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另一方面,已有会计法规也未能得到充分贯彻,影响了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只有加大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地发挥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减少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他们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既然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难于完全分离,为了减少和防止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就应将管理工作深入到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有效地监督和指导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虽然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普遍,但多数单位的虚假会计信息仅仅在于骗取投资者、债权人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信任,并未给他人造成直接损失,或者损失不明显。人们对这类虚假会计信息缺乏足够的警惕,在会计法规中,也常常是规定不得如何如何,对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恰当的行政管理手段是非常必要的。

  会计信息失真,虚假会计信息产生,其具体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极为复杂,要治理,就不能单纯靠一种措施,而必须注意对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为此,应以会计法制建设为核心,辅以深入细致的行政管理,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结合加强惩治腐败,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好转。总之,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调,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

  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论文篇3

  摘要:在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今天,会计已成为经济管理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特别是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会计已经成为委托代理关系的中介。但由于会计受雇于企业管理当局,再加上改革中政策不配套,导致会计实际上在各种压力和利益驱使下,背离会计制度的要求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会计信息充斥市场。本文从制度层面,分析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并借鉴外国经验,试图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虚假会计信息 信息不对称 虚假信息之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经济的今天,在一个以诚信交易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背景下,诚信缺失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阻碍,假冒伪劣商品、坑蒙拐骗经营、浮夸虚报、证券欺诈,凡是进入市场的东西都有虚假的。在整个社会诚信水平下降时,会计也不可能“一枝独秀”。所谓虚假会计信息是指违背《会计法》、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会计核算而编造的数据。会计信息失真严重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虚假会计信息主要变现为原始凭证造假、财务账务管理虚假、会计报表虚假以及资产、收入、负债、成本费用失真和社会监督失真等。这些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仅给企业所有者、投资者以及交易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影响着政府决策和对企业管理。近年来屡屡出现企业甚至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的丑闻,会计的公信力降至底谷。虚假会计信息对现实生活也带来了很多麻烦,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爆出了琼民源、红光实业、ST渝太白、银广夏等恶性会计造假事件,社会公众对会计的信任陷入了危机。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也发生了世通公司造假案、安然公司会计丑闻。如何防范虚假会计信息问题既是一个古老的问题,也是一个时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利益驱动 会计造假主要原因是会计造假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取得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获得投资、政策倾斜、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也可以因此而得到更多的收益,单位职工也可以多拿工资奖金,这是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的双赢。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会计行业正处于买方市场的地位,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占有一席之地不惜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报告。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原因。作为企业的管理层,无论是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还是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会计人员都面对着股东及股东授权人的监控与考核,这就产生了对企业管理经营质量的考察以及现有的各项经济待遇和职位能否保住并提高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企业管理者的业绩在一定程度上与政治待遇相联系。如取得一定层次的成绩可以被授予一定级别荣誉称号,甚至可以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企业负责人有可能因此获得更高的职务和薪金及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可能会因此获得升迁、奖励等。

  (二)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 由于我国实行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在转型现代企业中,相应的企业资本结构缺陷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可能性。现代企业制度讲究的是产权分离,在这前提下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使得企业的投资者与企业的管理者分开。投资者实际上只享有财产受益权和股份所有权,不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是通过委托的企业管理者作出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管理方案。因此,这增加了投资人对管理人的监控困难。这种产权分离的结构下,为管理人向投资人造假提供了可能性。在管理人和投资人利益不一致的时候,管理者会在资源使用过程中的财务反映上发生非诚信行为。会计人员一般来说会听从于企业的管理者,甚至会有盲目服从的行为,因此管理人的造假直接导致了会计人员在财务上的造假。现阶段我国大部分企业产权主体不明确,这就为管理人造假提供了方便。因为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管理人还有投资人的严密监控,但产权不明晰的后果就是管理人的监督更少了。另外,当企业在进行扩张和吸引外界投资时,为了达到目的想方设法会对不达标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造假,编造合乎条件的财务会计资料;当企业为了享受特殊政策,如依据绩效考核制定工资分配方案,以及领导者为了体现政绩时也会对会计资料进行操作。

  (三)信息不对称性与委托代理关系存在风险 信息不对称为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了条件。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经济的各个主体掌握的信息不对等。现代企业制度公司企业的投资人与管理人是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委托代理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管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涉及的种种利益都通过会计账面来反映。在市场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往往是代理人,另一方则是委托人。一般说来,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者有投资者、债权人、股东、政府部门、工会和企业管理者等。对上市公司来说,股东则是最庞大的需求者群体。但在公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里股权交易使得股东经常处于变动的状态,以至很难辨明公司的股东是哪些人,最终形成所谓的“委托者虚位”。一个委托者虚伪的环境下,加上已经在信息掌握程度上代理人有着明显的优势,这导致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风险很低。尽管现代企业制度的进步在于投资与管理的分开使得效率的提高,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但这一关系也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一般来讲,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往往是公司的管理人,其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管理,控制着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拥有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而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公司的股东,由于多数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的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信息不对称性的结果是资本市场上会出现一种浮躁、非理性、短期的投机炒作心态。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就可能出现违反诚信原则,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情况。

  (四)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是会计诚信缺失的外在原因。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机构内部的自我监督,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审计、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的监督。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合,内部监督常常由于会计监督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而流于形式。国家出台了多项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现金内部控制制度、银行存款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等,目的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监督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报告制度。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的执行。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会计机构人数不多,通常一名会计既管现金又管银行存款,大大地增加了会计舞弊的风险。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会计机构虽然名称不同,但人员基本一致,对会计机构很难起到监督作用,并且这些内部机构都是在企业的管理者者领导控制之下。若管理者授意会计机构作假,内部监督机构视若无睹甚至出谋划策,根本没有追究的意愿和动力。内部监督机构不但没监督,反而成为做假的同伙,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利及独立性。来自企业外部的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虽然具有一定的权利和独立性,但大多数执法机构各自为政相互推卸责任。对于个别偷漏税、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避重就轻只要求改正,更倾向于通过罚款的形式进行处罚,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较少。这样通过罚款“创收”的执法行为,严重的影响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会计行业的不正之风,严重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同时外部监督点多、面广、任务重,注册会计师制度又刚刚恢复建立不久,加之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与其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五)法律制度的缺陷 从制度层面上讲,现行我国的法律制度对会计造假的约束不够。从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来讲,会计法规中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判定方法和判定标准要有良好的可操作性,这样才便于执法部门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和管理。理想的会计法规不仅要有原则要求,还要制定体现各种原则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为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讲,缺乏健全的虚假信息民事责任体系,弱化了对虚假会计的民事责任,直接弱化了法律行为对独立审计的约束。同时在法律诉讼的角度来讲,会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想在符合法律证明力的要求上取证是相当困难的。从法律成本来讲,接受虚假会计信息的受害人往往诉讼成本很高,胜诉的几率小,而公司企业制造虚假会计的成本低,风险小。如在银广夏造假案中,银广夏和中天勤事务所面临的被告都是零星的被告人,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里规定了这类案件不接受集团诉讼,那样无疑是将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成本降低了。另外,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个人有限合伙,这是低风险的有限责任制,出了问题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本人仅承担有限赔偿责任,这极易诱发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投机行为。

  三、虚假会计信息产生控制策略

  (一)加强会计立法,完善会计制度和准则 会计法规对会计工作起指导和约束作用,成熟的会计法律法规是会计工作的基础,有助于创造客观、公正的市场秩序,这也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措施。由于我国会计工作起步较晚,会计法规中关于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缺乏统一的处理标准,这就为企业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留下隐患。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利用目前的会计法规漏洞,对报表进行虚增利润,财务数据造假,虚构发生的经济业务,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如对网上购物、网上交易等经济业务,会汁规范体系中缺少完善的会计处理方法体系,对会计账务处理未能规范性地指导,这样就导致同样的企业发生同样的业务,因为网上网下交易的不同造成企业会计信息的不同,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汁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约束其行为。我国目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了驻派稽查特派员制度,效果十分显著,一旦查明企业存在虚假会计信息,不仅对企业会计虚假信息的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罚,而且还要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利益获得者进行处罚,从根本上杜绝有关人员通过虚假会计信息谋取利益,造就企业良好发展环境。

  (二)完善民事责任追求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安然事件发生后,遭受巨大损失的投资者立即起诉安然公司和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赔偿广大投资者的损失,这使人们想到美国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民事法律机制的完善。在会计行业的诉讼案中,一旦法庭对执业者作出有罪的判决,执业者将承担巨额的赔偿,不但有责任的合伙人要承担金钱和名誉上的无限责任,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也要背上沉重的债务,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因此而破产。我国目前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追究的责任多数是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相比较而言,民法责任虽然是金钱上的赔付,但所涉及的受害人之广,赔付的金额会远远高于一般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且,巨额的赔款激励市场的监督力量对失职行为进行主动的核查。无论是对会计舞弊行为的受害者,还是旁观者,巨额的赔偿都能够产生激励来促使其实行监督,这无形中是给造假者一个心理上的压力。对于会计这个专业性很强、信息高度不对称的领域来讲,这样的压力是很重要的,行业自律的根本就是以会计师制约会计师,通过激励去促使监督是美国会计行业可信度较高的秘诀。杜绝我国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现象必须加大执法力度。由于我国会计相关法规正处于发展阶段,因此相关违法处罚措施还比较落后;另外,虽然部分会计法规已经制定,但执行起来却遇到很多阻力或困难,使会计法规在运行中缺乏权威性。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会计信息的检查频率,充分曝光检查出来的虚假会计信息,使造假企业暴露于阳光下,对造假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避免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愈演愈烈。从国内外已有的案例可以看出,只有加大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地避免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秩序的建立。

  (三)公司企业监督机制的转变 我国公司企业的管理,目前更多的是属于“人治”的局面,人治治理公司的情况下,随意性很强,造假几率很高。而要克服这种制度上的缺陷,则要改善公司治理机构,实行向“法治”的改变。我国公司法增加了独立董事制度,这是一个很好的起步,尽管目前独立董事不独立,但随着相应的制度设计,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能够彰显。加大独立董事的监督权力,由其组织公司内部的审计委员会与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相互沟通,这些制度都应该由公司章程所规定清楚。同时,上市企业在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后方可披露年报,如果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后,公司年报仍然出现虚假会计信息,就说明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很好的履行其职责。所以在对企业内部监督的同时,应从法律的角度从细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违反职业道德,协助企业弄虚作假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予以严惩,并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以严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纪律。通过转变企业监督机制,使会计工作更加法制化、合理化,减少甚至杜绝虚假会计信息。要充分利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有效预防和治理会计虚假信息。在对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标准方面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制度,明确会计人员职责,会计人员、出纳、审计等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分离 从美国安然破产事件中看出,安达信事务所不仅负责审计安然的业务,还同时向安然提供咨询服务。由于利益冲突的原因,安达信没有指出安然在会计财务上的违规操作和造假行径。分析在我国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来源,一般提供咨询服务所获得的收益远远高出审计获得的收益,审计与咨询业务的利益冲突,无疑是孕育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帮凶的条件。美国证管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影响其做到真正的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应禁止为客户提供广泛的咨询服务,包括装置财务资讯系统、提供内部稽核、执行精算服务、设计薪酬制度、担任客户的律师或辩护者。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分离,同时也需要行业的监督和自律。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更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咨询业务和审计业务进行必要的规制,法律似乎对此仍然不完善。

  (五)建立会计诚信评价机制 建立会计诚信评价机制,将会计行业市场化。针对会计行业的信息不对称,会计信誉的建立就靠相应的会计诚信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原则,以此原则作为对会计诚信与信誉的评价标准。在美国安然公司事件后,布什在国情咨文中说:“终生努力工作和储蓄的雇员,不应当由于其公司的倒闭而失去自己的一切,通过更加严格的会计准则和更加强硬的信息披露规定,美国公司必须对雇员和股东更加负责,必须坚持最高水准的行为推则”。我国政府也应该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原则,通过经济利益来激励更多的参与者参与评价体制,并且尽可能的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评价的规则和标准应该以程序上的公平公正为首要追求价值,毕竟千差万别的标准中,唯有程序正义才能最大范围的保证实质公正。

  (六)强化会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会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该项工程有助于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杜绝企业弄虚作假。从有关企业虚假会计信息案例中可以看到,绝大部分企业会计信息造假行为都会牵涉到企业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工作态度影响整个企业的财务发展方向,只有把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才能从源头上堵住了大部分虚假会计行为。自从国务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了驻派稽查特派员制度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得到了质的提高,基本杜绝了先前出现的会计造假现象。应该普及该项制度的经验,在中小企业中推广会计委派制度,对大中型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国有企业再对下属企业实行委派会计主管制度,层层下去就会给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的提供会计信息刨造有利条件。

  四、结论

  会计信息作为评价企业发展以及经济运行好坏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具有重要影响。但通过研究分析,我国企业由于各方面原因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相关利益主体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而且扰乱了整个经济发展运行秩序,增加了国民经济运行中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时危害了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进程。会计虚假信息已经成为经济领域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虚假会计信息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这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提出了高要求。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信用体系下才有健康的经济发展前景。近年来的美国的安然事件也凸显出,即使在市场经济已趋于完善的美国,会计诚信问题依然是挑战着人们的神经,会计诚信的缺失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因此,对于诚信建设必须多管齐下,通过国际合作借鉴好的制度与管理方法,从而营造一个公平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

  参考文献:

  [1]耿红:《会计诚信缺失的伦理学探析》,《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

  [2]陈雄根:《浅谈会计法律责任及其预防》,《当代法学》2003年第1期。

  [3]孙杨俊:《从安然公司破产案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及其完善》,《当代司法》2003年第1期。

  [4]杨雄胜:《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会计研究》2002年第3期。

  [5]樊列辰:《如何看待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财政与发展》2006年第5期。

  [6]杜兴强:《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及其博弈》,《会计研究》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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