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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知识点

时间:2020-11-14 14:37:38 报考指南 我要投稿

2016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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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知识点

  考点一: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一)自然事实

  1、事件

  2、状态

  (二)行为

  1、合法行为与不法行为

  2、表意行为与非表意行为

  三、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通常一个民事法律事实即足以构成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但在有些情况下,须具备几个法律事实作为原因,才能使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 )。

  A.经济管理行为

  B.签订合同

  C.战争

  D.擅自发行股票

  【答案】C

  【解析】考查法律事实的分类。

  考点二:时效和期间、期日

  一、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制度

  (二)特征 (2012年增加了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和举例分析)

  (1)以权利人不行使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

  (2)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连续的经过一定期间;

  (3)诉讼时效的效力是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4)诉讼时效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

  【提示】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时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两者的区别: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4、诉讼时效的抗辩权由民事主体行使,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而除斥其间法官可以职权主动适用。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

  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实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特殊诉讼时效

  (1)短期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的期间为1年。

  适用包括: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实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长期诉讼时效:指时效期间在2年至20年之间的诉讼时效。

  起算:从权利(实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举例】

  股权

  张父 张子

  父有股权未交待与子,车祸死亡。子不知其对父亲的股权的继承权,适用20年。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中止

  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中断

  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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