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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巩固题

时间:2020-10-08 18:05:38 试题 我要投稿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巩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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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巩固题

  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委托代理终止的有()。

  A.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人死亡

  D.被代理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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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AC

  解析:(1)选项A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委托代理终止;(2)选项BD:“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委托代理并不终止。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A.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B.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C.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产配置

  D.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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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法定代理终止的有()。

  A.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人死亡

  D.被代理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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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无论是委托代理,还是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终止;(2)选项B: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终止;(3)选项CD: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的,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终止。

  4.关于试用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若合同没有约定,则视为买受人同意购买

  B.甲乙签订试用买卖合同,试用期间届满后,甲对是否购买货物未作表示,则视为甲拒绝购买

  C.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这属于试用买卖

  D.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不能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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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间届满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选项B错误;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不属于试用买卖,选项C错误。

  5.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遂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名贵西服一套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期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西服提存后,甲负有通知义务

  B.保管西服产生的保管费由乙承担

  C.如果西服因为地震灭失,损失由乙承担

  D.如果自提存之日起5年后,乙仍没有领取西服,甲可以在交付保管费后取回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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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BC

  解析:(1)选项A: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2)选项BC: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3)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6.根据有关规定,国有独资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有()。

  A.发行债券

  B.进行大额捐赠

  C.与其他企业合并

  D.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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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家出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其余事项,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A.销售电力

  B.销售热力

  C.销售天然气

  D.销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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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销售不动产不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8.下列各项中,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有()。

  A.特定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B.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C.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外,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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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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