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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练习题

时间:2020-09-27 18:43:07 试题 我要投稿

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练习题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练习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练习题

  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甲乙双方当事人于2月1日签订一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前欠应收账款,立即给甲的银行账户汇款购买其产品,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能履行,则合同不发生效力。2月10日,乙的银行账户上收到10万元前欠货款,乙于当日即向甲汇款,履行合同,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是()。

  A.2月1日

  B.2月10日

  C.3月1日

  D.3月10日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效力。根据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本题中的合同为附条件合同,2月10日,乙向甲汇款后,所附条件成就,合同生效。

  2.下列规定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A.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每次会议至少有2/3的股东参加方为有效

  B.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4年

  C.合营各方应平均分配利润

  D.合营一方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合营企业的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合营企业不设立股东会。合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损益,不是平均分配。合营一方转让其出资的,应该经过合营他方的同意。

  3.普通合伙企业中,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法律后果是()。

  A.行为有效

  B.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向其他合伙人赔偿经济损失

  D.质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法律后果。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故本题中的出质行为有效,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4.下列关于外汇的资本项目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A.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人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

  B.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但不对外公布外债情况

  C.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仍应经过许可

  D.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资本项目管理。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选项A错误;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选项B错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提供对外担保经批准的规定,选项C错误。

  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公司签发汇票时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导致该汇票无效的是()。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B.汇票上金额记载为“不超过50万元”

  C.汇票上记载了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

  D.签章时加盖了本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仅签名而未盖章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付款日期”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不影响汇票的效力;(2)选项B:汇票金额应为“确定的金额”;(3)选项C:“合同号码”属于非法定事项,是否记载与汇票的.效力无关;(4)选项D: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应为“签名或者盖章”。

  6.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付款提示期限内提示见票的,则丧失对特定票据债务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追索权。该特定票据债务人是()。

  A.出票人

  B.保证人

  C.背书人

  D.被背书人

  答案: A

  解析: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背书人及其保证人)的追索权。

  7.下列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一个法人设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D.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

  8.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是()。

  A.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

  B.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项目

  C.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

  D.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项目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CD: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2)选项B: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9.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 D

  解析: 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10.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B.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C.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的债权随之消灭

  答案: D

  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

  11.2012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2013年4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2013年5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同无效

  B.合同有效

  C.合同效力待定

  D.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答案: B

  解析: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买卖合同有效。

  12.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仲裁协议也无效

  B.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后提出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只能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

  1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进项税额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因自然灾害损失的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

  B.购进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

  C.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购进的货物

  D.进口生产用原材料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自然灾害损失的产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选项B: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选项D:进口生产用原材料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4.下列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方式设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设立

  B.股份有限公司为非开放型公司,没有严格信息披露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开放性,负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C.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股份有限公司为开放型公司,负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有限责任公司为非开放性公司,没有严格信息披露的义务,因此选项B错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因此选项C错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因此选项D错误。

  1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C.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D.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暂停上市交易。

  答案: D

  解析: 选项D: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而非暂停)上市交易。

  16.A、B、C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C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D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C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C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5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C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C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A、B补足

  C.C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A、B、D补足

  D.C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货币资产出资不实的处理。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缴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为A、B,因此选项B正确。

  17.甲公司为购买货物而将所持有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但因担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对方不交货,因此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的字样。乙公司在收到票据后没有按期交货。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应受上述记载约束

  C.背书有效,但是上述记载没有汇票上的效力

  D.票据无效

  答案: C

  解析: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18.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150万美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中外合资经企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最少不得低于()万美元。

  A.300

  B.115

  C.125

  D.500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所以外方认缴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0*25%=125(万美元)。

  19.乙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经批准增发新股,甲会计师事务所受聘为乙公司增发新股的行为出具审计报告。此次增发新股的承销期自2013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则甲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买卖乙公司的股票的期间是()。

  A.2013年8月1日~2013年10月31日

  B.2013年10月1日~2014年3月31日

  C.2013年8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D.2013年8月1日~2014年3月31日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中介机构转让股票的限制。根据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20.甲与乙厂签订赠与合同,甲赠与乙厂一台设备,合同订立后,由于甲发生经济困难,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乙厂以签订了合同为由,要求甲立即交付设备,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甲应将设备交付给乙厂,否则即违约

  B.甲可以撤销该赠与行为

  C.该撤销行为属于法定撤销情形

  D.该赠与行为成立,乙厂可以要求甲交付设备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情况是属于任意撤销,由于甲并没有将设备交付,因此可以撤销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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