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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低税率优惠

时间:2025-04-25 01:09:29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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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低税率优惠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的过程中,希望大家能够坚持学习,乘风破浪,最终取得理想的成绩。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低税率优惠

  低税率优惠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

  【解释】(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年新增)

  【例题•单选题】某软件企业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该企业2011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A.50

  B.40

  C.30

  D.20

  【答案】C

  【解析】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0×15%=30(万元)。

  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2015年综合题)

  4.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1)房屋、建筑物: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5)电子设备:3年

  5.特殊规定

  (1)“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4)自2015年1月1日起,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4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相关链接】(1)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2)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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