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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重要考点

时间:2020-09-10 12:06:53 报考指南 我要投稿

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重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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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重要考点

  第一章重要考点

  【考点1】经济法的渊源(注意:(1)制定者;(2)效力等级;(3)规范性文件的名称。)

  【考点2】经济法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考点3】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注意: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事实行为。

  2、法律行为的分类

法律规定的形式

要式法律行为

融资租赁合、建设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非要式法律行为

如一般的买卖合同

  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意:

  法人组织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成立时同时产生,到终止时同时消灭。

  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5、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无行为人独立实施的(2)限制行为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3)违反法律或社会公众利益的。

  6、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3)乘人之危的。

  注意:一经撤销,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考点4】代理(2)表见代理(有权代理)的情形有:(

  【考点5】仲裁

  1、仲裁的适用平等合同和其他财产纠纷,不适用仲裁: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

  2、仲裁程序: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提示: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考点6】诉讼

  1、地域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3、协议管辖: 4、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

  【考点7】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长期诉讼时效3、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4、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考点

  【考点1】公司法的种类

  【考点2】公司法人财产权 判断题

  【考点3】公司的登记管理

  1、股东出资

  (1)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重点)。

  2、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考点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房屋、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出资。

  【考点5】股东会

  1、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股东会会议临时会议

  (3)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下列决议必须经全部“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考点6】董事会

  1、董事会的组成

  2、董事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不是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考点7】监事会:l、监事会的组成

  【考点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一“股”多卖;2、股东权的分类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考点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2、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程序

  【考点1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考点11】国有独资公司

  1、股东会

  2、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的组成

  【考点1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募集设立

  3、公司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考点13】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2、累积投票制。

  3、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4、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l/2)通过。

  5、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考点14】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考点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限制(5种情况)

  2、股东代表诉讼(保护公司)

  3、股东直接诉讼(保护股东)

  【考点16】公司的股份和利润分配

  1、发起人

  2、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重点)

  3、利润分配:(3)公积金的用途

  【考点17】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考点18】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考点

  专题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考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考点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投资人的内部限制(对外无效,对内有效)

  2、对受托人的职权限制(法定限制)

  (【考点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1、解散事由

  专题二、普通合伙企业

  【考点1】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2】合伙企业财产

  1、财产份额的转让;2、出质

  【考点3】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2、合伙人的权利

  3、合伙人的义务

  4、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考点6】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先企业后个人,对外连带,对内按份)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考点7】入伙和退伙

  1、退伙: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通知退伙(2)当然退伙(3)除名

  【考点8】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专题三、有限合伙企业

  【考点4】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解散事由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考点

  专题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考点1】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

  1、商业银行的设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2、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

  【考点2】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规则

  1、储蓄存款利率计息、结息规则 2、单位定期存款、利率及计息规则

  【考点3】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