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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重要考点:要约

时间:2020-09-27 12:21:30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重要考点:要约

  要约是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科目的重要考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要约的知识,欢迎阅读。

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重要考点:要约

  要约规定

  ①内容具体确定;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提示】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P30中下)

  所谓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造价管理考点: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P30下)

  【提示】如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造价管理考点: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P30下~P31上)

  【提示】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前者是要约未生效,后者是要约生效。

  造价管理考点:要约的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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