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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时间:2022-12-07 00:26:59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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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近日,江苏住建厅发布《2017年第1批(核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对近期24家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结果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3日。

  二、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陈述补正,并经市(县)主管部门网上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办询问。

  我办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208,51868230。

  三、公示意见涉及年度市场检查、人员业绩核查方面问题的,请与厅科研设计处联系,电话:025-51868239。

  四、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办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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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点哪些省份逐步取消建筑劳务资质!

  关于是否取消建筑劳务资质,业界人士一直议论纷纷。那么,目前哪些省份的建筑劳务资质正在逐步取消?今年住建部发布通知,称暂不更换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在出台新的建筑劳务资质管理政策之前,旧版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规定,暂不更换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在出台新的建筑劳务资质管理政策之前,旧版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虽然此次通知暂不更换劳务分包资质证书,但是住建部已经在部分区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取消劳务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函》。浙江要求逐步取消劳务资质,安徽明确提出取消劳务资质并对劳务资质取消后劳务企业前景做出如下规划:

  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涉及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专业作业活动负总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中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负监督责任,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间节点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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