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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后注意事项

时间:2020-09-21 16:18:22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2016一级建造师考试后注意事项

  2016一级建造师考已经结束,下面yjbsy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一级建造师考后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更多内容欢迎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2016一级建造师考试后注意事项

  一、成绩被偷改问题

  社会上有一些不法分子散布谣言说可以内部私下操作修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广大考生一定要提高警惕,此类信息都是属于诈骗的,考试成绩一经评定,管理严格,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是无权更改的。

  且凡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合格成绩是无效的,将会在注册的时候收到查处,切记上当受骗!如遇问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成绩异议处理

  如考生对于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其流程进行核查。可是核查是有范围的。

  (a、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而对于主观题评分标准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b、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c、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三、领取成绩单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领取成绩单,请考生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到时凭报名序号能方便的找到成绩单。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四、证书领取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五、注册管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六、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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