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说明
导语:科目三是路上实际操作,考核内容相对较多,包括14项,各位要提前了解好考试内容。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科目三考试说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条件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三年内),必须要通过科目二才能报名参加科目三的考试。
●考试内容
a.考试上车准备(车身观察、安全带、打左转向灯、鸣喇叭)
b.起步
c.直线行驶
d.加减挡位操作
e.变更车道
f.靠边停车
g.直行通过路口
h.路口左转弯
i.路口右转弯
j.通过人行横道线
k.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
l.会车
m.超车
n.掉头
小型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准驾车型设定不及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预约
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三年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
●补考
科目三共有5次预约考试次数,每次预约有都有一次补考机会,即5次预约会有10次考试机会,但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及格的,已考试及格的其他项目作废(即需要从科目一重新开始考试)。科目三考试不及格的,需要在10天后重新预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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