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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知识:解读机动车驾照新规定

时间:2020-09-09 12:58:57 驾照考试 我要投稿

驾考知识:解读机动车驾照新规定

  公安部公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版,针对驾校学车和驾车两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驾校中学习科目的增减、申领驾照、驾车规范和违章罚款的改版。那么下面我们就把其中变化的部分和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驾考知识:解读机动车驾照新规定

  一、学车需要注意的

  1、取消了5项《科目二》项目

  新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消了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并且未来场地考试中将会用地面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桩考考试未来将取消】

  【未来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

  通过调研发现,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存在部分考试项目针对性不强,如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已不常用,学员大多靠背口诀应试。为提高考试的实用性,新规定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调整至实际路考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

小型客车驾照考试科目2项目变化
变化前项目变化后项目
桩考倒车入库
坡道停车/起步坡道停车/起步
侧方停车侧方停车
曲线行驶曲线行驶
直角转弯直角转弯
通过单边桥
限速通过限宽门
通过连续障碍
百米加减挡
起伏路行驶

  此外,《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驾校学员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2、增加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

  《新规定》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3、新司机致人死亡追查发证民警

  《新规定》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4、大中型客车增雨雾天模拟考试

  《新规定》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新增模拟连续急弯路、隧道、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6项必考项目。北京首先试点的考试场将必考项目增至10项,还包括模拟积水路段、窄路掉头、临崖临渊路段、铁道口4项。明年1月1日起,考生至少要驾驶车辆行驶20公里,并在模拟路段上练习和考试。目前,北京其他有资质培训重点车型驾驶员的.驾校正在改造训练场。

  二、驾车需要注意的

  1、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再次申领驾照的流程改变

  《新规定》中明确表示清楚了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驾驶员终身不得申请中大型货车驾驶证;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

处罚明细

行为

处罚
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10年内不得申请驾照
醉酒驾驶10年内不得申请驾照
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申请驾照
记满12分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
记满12分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
不得申请驾驶证
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