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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24-12-30 23:08:41 教师资格 我要投稿

2017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2017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第一批次报名时间3月21日-29日;第二批次报名时间6月20日-28日。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公告。

2017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山东省2017年中小学教格认定报名工作分2批次进行:

  第1批次网报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7月10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 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报报名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因各机构存档要求不同,纸张幅面要求请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公告);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1.各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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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各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

地市名称 认定机构名称 咨询电话
济南市 济南市教育局 0531-86126157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 0531-86553611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 0531-67987600
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 0531-81255674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局 0531-80998128  80998129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 0531-88161120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体育局 0531-87221720
平阴县教育体育局 0531-83101609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0531-84235003
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0531-84874730
章丘市教育体育局 0531-83212089
青岛市 青岛市教育局 0532-85916447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 0532-82868261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 0532-66751013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 东区:0532-86856228;15589821660(现场审核期间使用)
西区:0532-86856628;18553213881(现场审核期间使用)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体育局 0532-88702597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体育局 0532-87628942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0532-67769073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 0532-82233977
即墨市教育体育局 0532-88582300
平度市教育体育局 0532-88361911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 0532-88475572
淄博市 淄博市教育局 0533-3180371
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局 0533-2861659
淄博市博山区教育局 0533-4297700
淄博市淄川区教育局 0533-5281688
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局 0533-7866523
淄博市周村区教育局 0533-7875121
桓台县教育局 0533-8268045
高青县教育局 0533-6973640
沂源县教育局 0533-3227230
枣庄市 枣庄市教育局 0632-3321057 0632-8688290
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局 0632-3697058
枣庄市峄城区教育局 0632-7716029
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局 0632-8862277
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局 0632-6681680
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局 0632-5191525
滕州市教育局 0632-5598212
东营市 东营市教育局 0546-8337171
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 0546-8251879
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 0546-3652836
垦利县教育局 0546-2522266
利津县教育局 0546-5629919
广饶县教育局 0546-6442172
烟台市 烟台市教育局 0535-2118568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体育局 0535-6226789
烟台市福山区教育体育局 0535-2136176
烟台市牟平区教育体育局 0535-4269823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 0535-6891675
长岛县教育体育局 0535-3211149
龙口市教育体育局 0535-8542252
莱阳市教育体育局 0535-7269935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0535-2212359
蓬莱市教育体育局 0535-5643260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0535-8166759 
0535-8221911
栖霞市教育体育局 0535-5211108
海阳市教育体育局 0535-3228620
潍坊市 潍坊市教育局 0536-8791010
潍坊市潍城区教育局 0536-5607907
潍坊市寒亭区教育局 0536-7262772
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局 0536-7668058
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局 0536-2226008
临朐县教育局 0536-3110073
昌乐县教育局 0536-6239059
青州市教育局 0536-3235237
诸城市教育局 0536-6054075
寿光市教育局 0536-5211330
安丘市教育局 平时0536-4221051
现场确认期间0536-4221860
高密市教育局 0536-2323281
昌邑市教育局 0536-7192670
济宁市 济宁市教育局 0537-2326527、2319235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 15725379551
微山县教育局 0537-8220710
鱼台县教育局 0537-6253532
金乡县教育局 0537-8772185
嘉祥县教育局 0537-6822633
汶上县教育局 0537-6551197
泗水县教育局 0537-4239323
梁山县教育局 0537-7368759
曲阜市教育局 0537-4890356
兖州市教育局 17362147977
邹城市教育局 0537-5112590、5291997
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教育处 0537-3255628
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体教育科 0537-3297061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办公室 0537-6981885
泰安市 泰安市教育局 0538-6995096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 0538-6368118
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 0538-8566509
新泰市教育局 0538-7251783
肥城市教育局 0538-3214696
宁阳县教育局 0538-5356808
东平县教育局 0538-2092650
威海市 威海市教育局 06315818876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局 0631-5223277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局 0631-8452790
荣成市教育局 0631-7564054
乳山市教育局 0631-6678920
莱芜市 莱芜市教育局 0634-6214273
莱芜市莱城区教育局 0634-6217469
莱芜市钢城区教育局 0634-5875727
日照市 日照市教育局 0633-8771917 8772016
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 0633-3226766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 0633-2617537
五莲县教育局 0633-5215054
莒县教育局 0633—6207710
临沂市 临沂市教育局 0539-8314743
临沂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 0539-8182692
临沂市罗庄区教育体育局 0539-8927027
临沂市河东区教育体育局 0539-8386336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 0539-3339989
郯城县教育局 0539-5321261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0539-2276339
兰陵县教育局 0539-5230961
费县教育局 0539-5221525
平邑县教育局 0539-4211571
莒南县教育体育局 0539-7229102
蒙阴县教育体育局 0539-7143758
临沭县教育局 0539-2132603
滨州市 滨州市教育局 0543-3183521 3183523
滨州市滨城区教育局 0543-3806022
惠民县教育局 0543-5351640  5351474
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0543-8212307
无棣县教育局 0543-6335022
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局 0543-7324327
博兴县教育局 0543-2952368
邹平县教育局 0543-4268097
德州市 德州市教育局 0534-2322432
德城区教育局 0534-2100810
陵城区教育局 0534-8283827
宁津县教育局 0534-5426812
庆云县教育局 0534-7088385
临邑县教育局 0534-2143002
齐河县教育局 0534-5330339
平原县教育局 0534-4216036
夏津县教育局 0534—8216912
武城县教育局 0534-6289253
乐陵市教育局 0534-6262921
禹城市教育局 0534-7266678
聊城市 聊城市教育局 0635-8241360(认定期间) 0635-8245760
聊城市东昌府区教育局 0635-8241254
阳谷县教育局 0635-6217239
莘县教育局 0635—7137765
茌平县教育局 0635--4260606
东阿县教育局 0635-5109807
冠县教育局 0635-5286829
高唐县教育局 0635-2136023
临清县教育局 0635-5161706
菏泽市 菏泽市教育局 0530-5335445
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 0530-2216991
曹县教育局 0530-3397300
成武县教育局 0530-8989016
单县教育局 0530-4678109
巨野县教育局 0530-8211307
郓城县教育局 0530-6583382
鄄城县教育局 0530-2424108
东明县教育局 0530-7210366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编  号

 

 

 

 

 

 

 

 

 

 

 

一寸照片

姓  名

       

既往病史

肝炎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结核

 

皮肤病

 

性传播性疾病

 

精神病

 

本人签名:

其他

 

眼科

裸眼视力

右:

矫正视力

右:矫正度数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左: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   ) 黄(   ) 绿(   ) 蓝(   ) 紫(   )

检查者

眼病

 

内科

血压

/         kpa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发育情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肝                 脾                  肾

其它

 

外科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颈部

 

医师意见:

 

 

签名:

皮肤

 

面部

 

关节

 

脊柱

 

四肢

 

检查者

其它

 

耳鼻喉

听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嗅觉

 

检查者

 

耳鼻咽喉

 

口腔科

唇腭

 

是否口吃

 

医师意见:

 

签名:

牙齿

(齿缺失——————+——————)

其它

 

胸透

胸部透视

医师意见:

签名:

若胸透异常,则进行胸片检查

检查结果:

医师意见:

签名:

肝功

肝脏功能

医师意见:

签名:

若转氨酶异常,需进一步明确诊断

检查结果:

医师意见:

签名:

生殖科(仅限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淋球菌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梅毒螺旋体

 

妇科

滴虫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体检

结论

主检医师签名:

年    月    日(医院盖章)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 2. 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并简要说明原因。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2

常住地址:

邮编:

电话:

3

身份证号码: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4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5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6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7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8

有无犯罪记录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0

鉴定单位     (全称)

 

11

鉴定单位地址

 

电话

 

邮编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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