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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预测试题

时间:2025-05-17 22:16:48 试题 我要投稿

2016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预测试题

  案例分析一

2016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预测试题

  背景材料:

  为了加强我国与国际上各国的政治、经济交往与合作,决定由政府投资在某市修建一个高标准、高质量、供国际高层人员集会活动的国际会议中心。该工程项目位于该市环境幽雅、风景优美的地区。该工程项目已通过招标确定由某承包公司A总承包并签订了施工合同,还与监理公司B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机构在该工程项目实施中遇到了以下几种情况。

  1、该地区地质情况不良,且极为复杂多变,施工可能十分困难,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总承包商决定将基础工程施工发包给一个专业基础工程公司C。

  2、整个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极高,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机构要把住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关。

  3、建设单位还要求监理机构对于主要的工程施工,无论是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还是精美的装饰工程,都要求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施工质量关,要达到合同规定的高标准和高的质量保证率。

  4、建设单位要求必须确保所使用的混凝土拌合料、砂浆材料和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及承重焊缝的强度达到质量要求的标准。

  5、在修建沟通该会议中心与该市市区和主干高速公路相衔接的高速公路支线的初期,监理工程师发现发包该路基工程的施工队填筑路基的质量没有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施工,并要求返工重做。但是,承包方对此拖延,拒不进行返工,并通过有关方面“劝说”监理方同意不进行返工,双方坚持不下持续很久,影响了工程正常进展。

  6、在进行某层钢筋混凝土楼板浇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土建监理工程师得悉该层楼板钢筋施工虽已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签证,但其中设计预埋的电气暗管却未通知电气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此时混凝土已浇筑了全部工程量的五分之一。

  问题:

  1、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主要有哪几方面?

  2、针对上述几种情况,你认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分别运用什么手段以保证质量?请逐次作出回答。

  3、为了确保作业质量,在出现什么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参考答案:

  1、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通过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等手段进行控制;

  (2)通过下达指令文件和一般管理文书的手段进行控制(一般是以通知的方式下达);

  (3)通过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的手段进行控制(包括旁站监督、巡视检查和平等检验);

  (4)通过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工作和活动;

  (5)利用支付控制权的手段进行控制。

  2、针对题示所提出的6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采用以下手段进行控制(逐项对应解答)。

  (1)首先通过审核分包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商的资质(审核文件、报告的手段);然后通过审查总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实际为分包商提出的基础施工方案)控制基础施工技术,以保证基础施工质量。

  (2)保证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可采取以下手段:

  ①通过审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试验报告等文件、报表、报告进行控制;

  ②通过平行检验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控制。

  (3)通过规定质量监控程序严把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关;通过现场巡视及旁站监督严把施工过程关。

  (4)通过旁站监督和见证取样控制混凝土拌合料、砂浆及承重结构质量。

  (5)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中止不合格填方继续扩大;通过停止支付工程款的手段促使承包方返工。

  (6)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的手段,防止质量问题恶化与扩大;通过下达质量通知单进行调查、检查,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审查与批准处理方案,下达返工或整改的指令,进行质量控制。

  3、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承包方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2)隐蔽工程未依法检验确认合格,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不作处理,或如不停工,质量情况可能继续发展;

  (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

  (5)未经合法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未经检查认可,或检查认为不合格的进入现场并使用;

  (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方审查认可或资质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案例分析二

  某港口的码头工程,在施工设计图纸没有完成前,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由于设计工作尚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性 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施工合同签订前,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和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工程师查看了业主(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草拟的施工合同条件,发现合同中有以下一些条款:

  ⒈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⒉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⒊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⒋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⒌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覆盖或者修复。 检验如果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如果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7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进行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前通知乙方。

  [问题]

  ⒈ 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的总价合同形式是否恰当?为什么?

  ⒉ 请逐条指出以上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应如何改正?

  ⒊ 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你认为影响工程质量应从哪些主要因素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

  ⒈不恰当,该工程不宜使用总价合同形式,因该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

  ⒉(1)“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不妥。

  改正: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应承担非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供乙方参考使用”不妥

  改正: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3)“再次分包”不妥。

  改正: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4)不妥。

  改正:乙方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其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5)妥当

  (6)“监理工程师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进行计量”不妥。

  改正: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

  ⒊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人、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环境。

  案例分析三

  背景材料:

  事件1:A.C两项工作为土方工程,工程量均为16万m3,土方工程的合同单价为16 元/m3,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相等。施工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总监理工程师以设计变更通知发布新增土方工程N的指示。该工作的性质和施工难度与A, C工作相同,工程量为32万m3.N工作在B和C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且为H和G的紧前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协商后,确定的土方变更单价为14 元/m3.承包单位按计划用4个月完成。3项土方工程均租用1台机械开挖,机械租赁费为1万元/(月·台)。

  事件2:F工作因设计变更等待新图纸延误1个月。

  事件3: G工作由于连续降雨累计1个月导致实际施工3个月完成,其中0.5个月的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最大强度。

  事件4:H工作由于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实际5.5个月完成。

  由于以上事件,承包单位提出以下索赔要求:

  (1)顺延工期6.5个月。理由是:完成N工作4个月;变更设计图纸延误1个月;连续降雨属于不利的条件和障碍影响1个月;监理工程师未能很好地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应补偿工期0.5个月。

  (2)N工作的费用补偿:16 元/m3 ×32万m3=512万元。

  (3)由于第5个月后才能开始N工作的施工,要求补偿5个月的机械闲置费:5月×1万元/月.台×1台=5万元。

  问题:

  1.请对以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4个事件进行合同责任分析。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应给承包单位顺延的工期是多少?说明理由。

  3.确定应补偿承包单位的费用,并说明理由。

  4.分析承包单位应获得工期提前奖励还是承担拖延工期违约赔偿责任,并计算其金额。

  参考答案:

  1. 合同责任分析:

  增加工作量设计变更属于建设单位责任。

  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最大强度的0.5个月的延期,属于不可抗力。另0.5个月的延期属于承包单位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事件4属于承包单位责任。

  2. 承包单位投标书中承诺合同工期为13个月。N, F, G工作可顺延工期;经分析、计算,总工期为14个月;合同工期应顺延1个月。

  3. 机械闲置费不予补偿。

  工程量清单中计划土方为:16万m3+16万m3=32万m3,新增土方工程量为:32万m3 .

  应按原单价计算的新增工程量为:32 × 25%=8万m3.

  补偿土方工程款为:8万m3 × 16 元/m3+(32-8)万m3× 14 元/m3=464万元。

  补偿承包单位的总费用为:464万元。

  4.承包单位应承担超过合同工期的违约责任。

  拖延工期赔偿费为:8000万元×0.001/天×30天=240万元,小于最高赔偿限额,最高赔偿限额=8000万元×0.1=800万元。

  案例分析四

  背景材料:

  建设单位将一热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土建施工单位又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一专业基础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5000元人民币,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5000元人民币。

  该工程所用的桩是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共计1200根。预制桩由建设单位供应。

  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规定桩基础施工应从5月10日开工至5月20日完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施工在5月13日才开工;5月13日至5月18日基础工程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19日至5月22日又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

  问题:

  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2.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

  参考答案:

  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

  (1)从5月10日至5月13日共3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从5月13日至5月18日共6天,属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从5月19日至5月22日共4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2.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这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1.5万元。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3+6+4=13(天)。应获费用补偿为13×5000=65000(元)

  4.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5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案例分析五

  【背景材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于2008年2月20日签订了某20层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①人工费综合单价为45元/工日。②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1天。③施工总承包单位需配有应急备用电源。工程于2008年3月15日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2008年3月19~20日遇罕见台风暴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20工日,一台挖掘机陷入淤泥中。

  事件2:2008年3月21日施工总承包单位租赁一台塔式起重机(1500元/台班)吊出陷入淤泥中的挖掘机(500元/台班),并进行维修保养,导致停工2天,2008年3月23日上午8时恢复基坑开挖工作。

  事件3:2008年5月l0日上午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口头紧急通知停工,2008年5月11日监理工程师发出因设计修改而暂停施工令;2008年5月14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2008年5月15日复工的指令。期间造成人员窝工300工日。

  事件4:2008年6月30日地下室全钢模板吊装施工时,因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h。针对事件1~3,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

  1.事件1~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1~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3.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获得工期顺延?并说明理由。

  试题解析:

  1.施工总承包单位就事件1~3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的判定如下: 事件1: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可以顺延,但窝工费用不给予补偿。 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理由:租赁的吊车维修保养属于承包商自身的责任。 事件3: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理由: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事件1~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工期索赔:事件1:可索赔工期2天。 事件3:可索赔工期5天。 共计可索赔工期7天。事件1~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费用索赔: 300工日×45元/工日=13500元。

  3.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获得工期顺延。理由:合同中约定,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1天,事件4是由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h,因此可以获得工期顺延。

  案例分析六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建筑面积6000m2,预算投资520万元,建设工期为l2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书,得到了批准。但是在招标之前,该建设单位就已经与甲施工公司进行了工程招标沟通,对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达成了一致的意向。招标公告发布后,来参加投标的公司有甲、乙、丙三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投标程序,三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投递了标书。在公开开标的过程中,甲和乙承包单位在施工技术、施工方案、施工力量及投标报价上相差不大,乙公司在总体技术和实力上较甲公司好一些。但是,定标的结果确定是甲承包公司。乙公司很不满意,但最终接受了这个竞标的结果。20多天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乙承包公司接触到甲公司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在谈到该建设单位的工程招标问题时,甲公司的这名员工透露说,在招标之前,该建设单位和甲公司已经进行了多次接触,中标条件和标底是双方议定的,参加投标的其他人都蒙在鼓里。对此情节,乙公司认为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遂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宣布该招标结果无效。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乙公司所陈述的事实属实,遂宣布本次招标结果无效。

  甲公司认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并确认招标结果有效。

  【问题】

  1.简述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的程序。

  2.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3.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建设单位应对本次招标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考点】

  招标投标。

  【要点分析】

  本案例的三个问题都属于简述性的问题,考生要对照教材将其理解并记住。

  【参考答案】

  1.施工招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定;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9)接收投标文件;

  (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表现如下: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该建设单位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前事先与投标人甲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达成一致意向。对建设单位的这种违法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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