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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2016护士注册工作将于11月1日正式启动
德州市卫计委于10月21日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护士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决定于11月1日至2017年1月底,开启护士首次注册和延续注册工作。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带来的详细内容,欢迎参考查看。
为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市卫计委采取预约办理、集中办理的方法开展护士注册工作。各县市区卫计局、各市直医疗机构可直接拨打预约电话(2236761),预约报送时间,这样既错开办理高峰期,又避免办事群众等待时间过长和拥堵现象发生。此外,由各县市区卫计局或医疗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咨询解答、资料初审、信息录入、集中报送。集中办理既避免群众频繁往返奔波,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护士首次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附件1,粘有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3.申请人报考护士资格考试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报告或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查体证明(附件2《山东省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申请人拟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除外);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原件1份(加盖医疗卫生机构公章);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正面免冠彩色2寸近照1张。
护士延续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附件3,粘有照片);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4.《护士执业注册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查体证明(附件2《山东省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申请人拟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除外);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原件1份(加盖医疗卫生机构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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